卷二·灤陽消夏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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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泣曰:“久不聞此,宛然生時聲也。
”問:“兒當何往?”曰:“吾亦不知,且去耳。
”自是再問常明,不複作二格語矣。
南皮張副使受長官河南開歸道時,夜閱一谳牍,沉吟自語曰:“自刭死者,刀痕當入重而出輕。
今入輕出重,何也?”忽聞背後太息曰:“公尚解事。
”回顧無一人。
喟然曰:“甚哉,治獄之可畏也!此幸不誤,安保他日之不誤耶?”遂移疾而歸。
先叔母高宜人之父,諱榮祉,官山西陵川令。
有一舊玉馬,質理不甚白潔,而血浸斑斑。
斫紫檀為座承之,恒置幾上。
其前足本為雙跪欲起之形。
一日,左足忽伸出于座外。
高公大駭,阖署傳視,曰:“此物程朱不能格也。
”一館賓曰:“凡物歲久則為妖。
得人精氣多,亦能為妖。
此理易明,無足怪也。
”衆議碎之,猶豫未決。
次日,仍屈還故形。
高公曰:“是真有知矣。
”投熾爐中,似微有呦呦聲。
後無他異。
然高氏自此漸式微。
高宜人雲,此馬煅三日,裂為二段,尚及見其半身。
又武清王慶垞曹氏廳柱,忽生牡丹二朵,一紫一碧,瓣中脈絡如金絲,花葉葳蕤,越七八日乃萎落。
其根從柱而出,紋理相連。
近柱二寸許,尚是枯木,以上乃漸青。
先太夫人,曹氏甥也,小時親見之,鹹曰瑞也。
外祖雪峰先生曰:“物之反常者為妖,何瑞之有!”後曹氏亦式微。
先外祖母言:曹化淳死,其家以前明玉帶殉。
越數年,墓前恒見一白蛇。
後墓為水齧,棺壞朽。
改葬之日,他珍物具在,視玉帶則亡矣。
蛇身節節有紋,尚似帶形。
豈其悍鸷之魄,托玉而化欤? 外祖張雪峰先生,性高潔,書室中幾硯精嚴,圖史整肅,恒鐍其戶,必親至乃開。
院中花木翳如,莓苔綠缛。
僮婢非奉使令,亦不敢輕蹈一步。
舅氏健亭公,年十一二時,乘外祖他出,私往院中樹下納涼。
聞室内似有人行,疑外祖已先歸,屏息從窗隙窺之。
見竹椅上坐一女子,靓妝如畫。
椅對面一大方鏡,高可五尺,鏡中之影,乃是一狐。
懼弗敢動,竊窺所為。
女子忽自見其影,急起,繞鏡,四圍呵之,鏡昏如霧。
良久歸坐,鏡上呵迹亦漸消。
再視其影,則亦一好女子矣。
恐為所見,蹑足而歸。
後私語先姚安公。
姚安公嘗為諸孫講《大學·修身》章,舉是事曰:“明鏡空空,故物無遁影。
然一為妖氣所翳,尚失真形。
況私情偏倚,先有所障者乎!”又曰:“非惟私情為障,即公心亦為障。
正人君子,為小人乘其機而反激之,其固執決裂,有轉緻颠倒是非者。
昔包孝肅公之吏,陽為弄權之狀,而應杖之囚,反不予杖。
是亦妖氣之翳鏡也。
故正心誠意,必先格物緻知。
” 有賣花老婦言:京師一宅近空圃,圃故多狐。
有麗婦夜逾短垣,與鄰家少年狎。
懼事洩,初詭托姓名。
歡昵漸洽,度不相棄,乃自冒為圃中狐女。
少年悅其色,亦不疑拒。
久之,忽婦家屋上擲瓦罵曰:“我居圃中久,小兒女戲抛磚石,驚動鄰裡,或有之,實無冶蕩蠱惑事。
汝奈何污我?”事乃洩。
異哉,狐媚恒托于人,此婦乃托于狐。
人善媚者比之狐,此狐乃貞于人。
有遊士以書畫自給,在京師納一妾,甚愛之。
或遇宴會,必袖果餌以贻,妾亦甚相得。
無何病革,語妾曰:“吾無家,汝無歸;吾無親屬,汝無依。
吾以筆墨為活,吾死,汝琵琶别抱,勢也,亦理也。
吾無遺債累汝,妝亦無父母兄弟掣肘。
得行己志,可勿受锱铢聘金,但與約,歲時許汝祭我墓,則吾無恨矣。
”妾泣受教。
納之者亦如約,又甚愛之。
然妾恒郁郁憶舊恩,夜必夢故夫同枕席,睡中或妮妮呓語。
夫覺之,密延術士鎮以符箓。
夢語止,而病漸作,馴至綿惙。
臨殁,以額叩枕曰:“故人情重,實不能忘,君所深知,妾亦不諱。
昨夜又見夢曰:‘久被驅遣,今得再來。
汝病如是,何不同歸?’已諾之矣。
能邀格外之惠,還妾屍于彼墓,當生生世世,結草銜環。
不情之請,惟君圖之。
”語訖奄然。
夫亦豪士,慨然曰:“魂已往矣,留此遺蛻何為?楊越公能合樂昌之鏡,吾不能合之泉下乎!”竟如所請。
此雍正甲寅、乙卯間事。
餘是年十一二,聞人述之,而忘其姓名。
餘謂再嫁,負故夫也;嫁而有貳心,負後夫也。
此婦進退無據焉。
何子山先生亦曰:“憶而死,何如殉而死乎?何勵庵先生則曰:“《春秋》責備賢者,未可以士大夫之義律兒女子。
哀其遇可也,憫其志可也。
” 屠者許方,嘗擔酒二罂夜行,倦息大樹下。
月明如晝,遠聞嗚嗚聲,一鬼自叢薄中出,形狀可怖。
乃避入樹後,持擔以自衛。
鬼至罂前,躍舞大喜,遽開飲,盡一罂,尚欲開其第二罂,緘甫半啟,已頹然倒矣。
許恨甚,且視之似無他技,突舉擔擊之,如中虛空。
因連與痛擊,漸縱弛委地,化濃煙一聚。
恐其變幻,更捶百餘。
其煙平鋪地面,漸散漸開,痕如淡墨,如輕谷;漸愈散愈薄,以至于無。
蓋已澌滅矣。
餘謂鬼,人之餘氣也。
氣以漸而消,故《左傳》稱新鬼大,故鬼小。
世有見鬼者,而不聞見羲、軒以上鬼,消已盡也。
酒,散氣者也。
故醫家行血發汗、開郁驅寒之藥,皆治以酒。
此鬼以僅存之氣,而散以滿罂之酒,盛陽鼓蕩,蒸铄微陰,其消盡也固宜。
是澌滅于醉,非澌滅于捶也。
聞是事時,有戒酒者曰:“鬼善幻,以酒之故,至卧而受捶。
鬼本人所畏,以酒之故,反為人所困。
沉湎者念哉!”有耽酒者曰:“鬼雖無形而有知,猶未免乎喜怒哀樂之心。
今冥然醉卧,消歸烏有,反其真矣。
酒中之趣,莫深于是。
佛氏以涅盤為極樂,營營者惡乎知之!”莊子所謂“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欤?
獻縣田家牛産麟,駭而擊殺。
知縣劉征廉收葬之,刊碑曰“見麟郊”。
劉固良吏,此舉何陋也!麟本仁獸,實非牛種。
犢之麟而角,雷雨時蛟龍所感耳。
董文恪公未第時,館于空宅,雲常見怪異。
公不信,夜篝燈以待。
三更後,陰風飒然,庭戶自啟,有似人非人數輩,雜遝擁入。
見公大駭曰:“此屋有鬼!”皆狼狽奔出。
公持梃逐之。
又相呼曰:“鬼追至,可急走。
”争逾牆去。
公恒言及,自笑曰:“不識何以呼我為鬼?”故城賈漢恒,時從公受經,因舉“《太平廣記》載野叉欲啖哥舒翰妾屍,翰方眠側,野叉相語曰:‘貴人在此,奈何?’翰自念呼我為貴人,擊之當無害,遂起擊之。
野叉逃散。
鬼貴音近,或鬼呼先生為貴人,先生聽未審也。
”公笑曰:“其然。
” 庚午秋,買得《埤雅》一部,中折疊綠箋一片,上有詩曰:“愁煙低幂朱扉雙,酸風微戛玉女窗。
青磷隐隐出古壁,土花蝕斷黃金钅工。
”“草根露下陰蟲急,夜深悄映芙蓉立。
濕螢一點過空塘,幽光照見殘紅泣。
”末題“靓雲仙子降壇詩,張凝敬錄。
”蓋扶乩者所書。
餘謂此鬼詩,非仙詩也。
滄州張铉耳先生,夢中作一絕句曰:“江上秋潮拍岸生,孤舟夜泊近三更。
朱樓十二垂楊遍,何處吹箫伴月明?
父泣曰:“久不聞此,宛然生時聲也。
”問:“兒當何往?”曰:“吾亦不知,且去耳。
”自是再問常明,不複作二格語矣。
南皮張副使受長官河南開歸道時,夜閱一谳牍,沉吟自語曰:“自刭死者,刀痕當入重而出輕。
今入輕出重,何也?”忽聞背後太息曰:“公尚解事。
”回顧無一人。
喟然曰:“甚哉,治獄之可畏也!此幸不誤,安保他日之不誤耶?”遂移疾而歸。
先叔母高宜人之父,諱榮祉,官山西陵川令。
有一舊玉馬,質理不甚白潔,而血浸斑斑。
斫紫檀為座承之,恒置幾上。
其前足本為雙跪欲起之形。
一日,左足忽伸出于座外。
高公大駭,阖署傳視,曰:“此物程朱不能格也。
”一館賓曰:“凡物歲久則為妖。
得人精氣多,亦能為妖。
此理易明,無足怪也。
”衆議碎之,猶豫未決。
次日,仍屈還故形。
高公曰:“是真有知矣。
”投熾爐中,似微有呦呦聲。
後無他異。
然高氏自此漸式微。
高宜人雲,此馬煅三日,裂為二段,尚及見其半身。
又武清王慶垞曹氏廳柱,忽生牡丹二朵,一紫一碧,瓣中脈絡如金絲,花葉葳蕤,越七八日乃萎落。
其根從柱而出,紋理相連。
近柱二寸許,尚是枯木,以上乃漸青。
先太夫人,曹氏甥也,小時親見之,鹹曰瑞也。
外祖雪峰先生曰:“物之反常者為妖,何瑞之有!”後曹氏亦式微。
先外祖母言:曹化淳死,其家以前明玉帶殉。
越數年,墓前恒見一白蛇。
後墓為水齧,棺壞朽。
改葬之日,他珍物具在,視玉帶則亡矣。
蛇身節節有紋,尚似帶形。
豈其悍鸷之魄,托玉而化欤? 外祖張雪峰先生,性高潔,書室中幾硯精嚴,圖史整肅,恒鐍其戶,必親至乃開。
院中花木翳如,莓苔綠缛。
僮婢非奉使令,亦不敢輕蹈一步。
舅氏健亭公,年十一二時,乘外祖他出,私往院中樹下納涼。
聞室内似有人行,疑外祖已先歸,屏息從窗隙窺之。
見竹椅上坐一女子,靓妝如畫。
椅對面一大方鏡,高可五尺,鏡中之影,乃是一狐。
懼弗敢動,竊窺所為。
女子忽自見其影,急起,繞鏡,四圍呵之,鏡昏如霧。
良久歸坐,鏡上呵迹亦漸消。
再視其影,則亦一好女子矣。
恐為所見,蹑足而歸。
後私語先姚安公。
姚安公嘗為諸孫講《大學·修身》章,舉是事曰:“明鏡空空,故物無遁影。
然一為妖氣所翳,尚失真形。
況私情偏倚,先有所障者乎!”又曰:“非惟私情為障,即公心亦為障。
正人君子,為小人乘其機而反激之,其固執決裂,有轉緻颠倒是非者。
昔包孝肅公之吏,陽為弄權之狀,而應杖之囚,反不予杖。
是亦妖氣之翳鏡也。
故正心誠意,必先格物緻知。
” 有賣花老婦言:京師一宅近空圃,圃故多狐。
有麗婦夜逾短垣,與鄰家少年狎。
懼事洩,初詭托姓名。
歡昵漸洽,度不相棄,乃自冒為圃中狐女。
少年悅其色,亦不疑拒。
久之,忽婦家屋上擲瓦罵曰:“我居圃中久,小兒女戲抛磚石,驚動鄰裡,或有之,實無冶蕩蠱惑事。
汝奈何污我?”事乃洩。
異哉,狐媚恒托于人,此婦乃托于狐。
人善媚者比之狐,此狐乃貞于人。
有遊士以書畫自給,在京師納一妾,甚愛之。
或遇宴會,必袖果餌以贻,妾亦甚相得。
無何病革,語妾曰:“吾無家,汝無歸;吾無親屬,汝無依。
吾以筆墨為活,吾死,汝琵琶别抱,勢也,亦理也。
吾無遺債累汝,妝亦無父母兄弟掣肘。
得行己志,可勿受锱铢聘金,但與約,歲時許汝祭我墓,則吾無恨矣。
”妾泣受教。
納之者亦如約,又甚愛之。
然妾恒郁郁憶舊恩,夜必夢故夫同枕席,睡中或妮妮呓語。
夫覺之,密延術士鎮以符箓。
夢語止,而病漸作,馴至綿惙。
臨殁,以額叩枕曰:“故人情重,實不能忘,君所深知,妾亦不諱。
昨夜又見夢曰:‘久被驅遣,今得再來。
汝病如是,何不同歸?’已諾之矣。
能邀格外之惠,還妾屍于彼墓,當生生世世,結草銜環。
不情之請,惟君圖之。
”語訖奄然。
夫亦豪士,慨然曰:“魂已往矣,留此遺蛻何為?楊越公能合樂昌之鏡,吾不能合之泉下乎!”竟如所請。
此雍正甲寅、乙卯間事。
餘是年十一二,聞人述之,而忘其姓名。
餘謂再嫁,負故夫也;嫁而有貳心,負後夫也。
此婦進退無據焉。
何子山先生亦曰:“憶而死,何如殉而死乎?何勵庵先生則曰:“《春秋》責備賢者,未可以士大夫之義律兒女子。
哀其遇可也,憫其志可也。
” 屠者許方,嘗擔酒二罂夜行,倦息大樹下。
月明如晝,遠聞嗚嗚聲,一鬼自叢薄中出,形狀可怖。
乃避入樹後,持擔以自衛。
鬼至罂前,躍舞大喜,遽開飲,盡一罂,尚欲開其第二罂,緘甫半啟,已頹然倒矣。
許恨甚,且視之似無他技,突舉擔擊之,如中虛空。
因連與痛擊,漸縱弛委地,化濃煙一聚。
恐其變幻,更捶百餘。
其煙平鋪地面,漸散漸開,痕如淡墨,如輕谷;漸愈散愈薄,以至于無。
蓋已澌滅矣。
餘謂鬼,人之餘氣也。
氣以漸而消,故《
世有見鬼者,而不聞見羲、軒以上鬼,消已盡也。
酒,散氣者也。
故醫家行血發汗、開郁驅寒之藥,皆治以酒。
此鬼以僅存之氣,而散以滿罂之酒,盛陽鼓蕩,蒸铄微陰,其消盡也固宜。
是澌滅于醉,非澌滅于捶也。
聞是事時,有戒酒者曰:“鬼善幻,以酒之故,至卧而受捶。
鬼本人所畏,以酒之故,反為人所困。
沉湎者念哉!”有耽酒者曰:“鬼雖無形而有知,猶未免乎喜怒哀樂之心。
今冥然醉卧,消歸烏有,反其真矣。
酒中之趣,莫深于是。
佛氏以涅盤為極樂,營營者惡乎知之!”
知縣劉征廉收葬之,刊碑曰“見麟郊”。
劉固良吏,此舉何陋也!麟本仁獸,實非牛種。
犢之麟而角,雷雨時蛟龍所感耳。
董文恪公未第時,館于空宅,雲常見怪異。
公不信,夜篝燈以待。
三更後,陰風飒然,庭戶自啟,有似人非人數輩,雜遝擁入。
見公大駭曰:“此屋有鬼!”皆狼狽奔出。
公持梃逐之。
又相呼曰:“鬼追至,可急走。
”争逾牆去。
公恒言及,自笑曰:“不識何以呼我為鬼?”故城賈漢恒,時從公受經,因舉“《
野叉逃散。
鬼貴音近,或鬼呼先生為貴人,先生聽未審也。
”公笑曰:“其然。
” 庚午秋,買得《埤雅》一部,中折疊綠箋一片,上有詩曰:“愁煙低幂朱扉雙,酸風微戛玉女窗。
青磷隐隐出古壁,土花蝕斷黃金钅工。
”“草根露下陰蟲急,夜深悄映芙蓉立。
濕螢一點過空塘,幽光照見殘紅泣。
”末題“靓雲仙子降壇詩,張凝敬錄。
”蓋扶乩者所書。
餘謂此鬼詩,非仙詩也。
滄州張铉耳先生,夢中作一絕句曰:“江上秋潮拍岸生,孤舟夜泊近三更。
朱樓十二垂楊遍,何處吹箫伴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