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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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丹尼爾的故事 惡魔的寵兒,或是《夜訪吸血鬼》出身的男孩 我們深信不疑,守候許久 在某個黃昏時刻,那些從天堂駕車而來的暗影是何許人物? 雖然玫瑰知曉這些, 它并沒有喉嚨, 無從訴說起一切。

     我那必死的半身笑了, 符碼與訊息并不全然等同, 什麽是個天使呢? 不過是扮裝的鬼魂罷了! 史丹.萊絲, 他是個高的年輕男子,有着一頭灰金色的頭發與藍紫眼眸,穿着一件肮髒的灰色T恤與牛仔褲!刺骨的寒風橫掃着清晨五點鐘的密西根大道。

    他感到很冷。

     他的名字是丹尼爾.莫利,叁十二歲。

    不過他看上去顯得年輕許多,是那種學生樣的青春面孔。

    當他行走在路上時,一邊還喃喃自語着:『阿曼德,我需要你。

    阿曼德,明天晚上就是演唱會了。

    某些恐布無匹的事情将會發生,無比的恐怖……』 他餓得不得了。

    已經有叁十六個小時沒有進食,在他落腳的那個髒污小旅館房間,冰箱裡空空如也,何況一大清早他就被踢出門外,因為沒錢付房租。

    一時間,他無法記起所有的事情。

     然後,他記起那個不斷侵擾他的夢境。

    隻要他閉上眼睛,夢境便會周而複始地上演。

    如此一來,他一點食欲也沒有。

     他不時看到夢境裡的雙胞胎,那個被烤熟的女人軀體就在他的眼前,頭發焦黑、皮膚如同脆皮烤鴨。

    她的心髒如同一顆腫脹的水果,另一個盤子上的腦活像被煮熟似的。

     阿曼德一定知道那是什麽意思。

     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夢境,而是某個攸關黎斯特的重大訊息。

    阿曼德很快就會前來,告訴他這些謎底。

     天哪,他既虛弱又失神!至少需要一杯飲料。

    他的口袋裡沒有一個子兒,隻有一張陳舊绉折的支票,那是《夜訪吸血鬼》那本書的版稅。

    早在十二年前,他以某個假名寫出這本書。

     那真是恍若隔世。

    當時他是個年少氣盛的記者,帶着錄音機遊走於各個酒館,試着要從夜晚的某些浪民身上榨出些真相。

    沒錯,在舊金山的某一夜,他剛好發現最棒的主角,從此以後,正常生活的光芒已經離他遠去。

     如今的他是個走動的廢墟,在十月芝加哥的夜間天光下快速行走。

    上個星期日他人在巴黎,再上個星期五是在愛丁堡,在那之前是在斯德哥爾摩,至於更早先的時候,他就無從記憶了。

    在維也納的時候,他及時收到一張支票,不過那可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

     在這些地方,他總會吓到那些行經過的人們。

    在他的自傳當中,吸血鬼黎斯特描述得好:『曾經見過鬼魅的疲憊人類……』那就是我! 那本書,《吸血鬼黎斯特》跑哪裡去了?噢,昨天下午當他在公園長椅上睡覺時,有人把它偷走。

    無所謂,就讓人偷去吧,丹尼爾自己也是偷來的,而且他已經讀過不知道多少次了。

     不過,如果現在書還在手邊,也許他可以賣掉它,換得一杯暖身的白蘭地。

    他的網絡在此刻又值多少錢?此刻的他是個饑寒交迫的流浪漢,踟局於密西根大道,憎恨着吹入他破舊衣服底下的寒風。

    他值得一千萬?或者一億萬?他不知道,不過阿曼德一定知道。

     你想要錢,丹尼爾?我會給你的,那真是小事一樁。

     就在一千哩遠處的南方,阿曼德正在他們專屬的島嶼等待着。

    事實上,那個島嶼隻屬於丹尼爾一人。

    隻要他有個二十五分的硬币,就可以立刻打電話告訴阿曼德,他想要回去。

    他們會從天而降,迎接他回去。

    向來都是如此,不是那一架擁有以天鵝絨裝橫的房間的大型客機,不然就是比較小的那一架,天花闆較為低垂,椅子是皮制的。

    在這條街道上,可有人願意給他一枚硬币,好交換一趟飛到邁阿密的機程?恐怕沒有人肯相信。

     阿曼德,現在就過來我這裡!當黎斯特在舞台上表演的時候,我要安全地與你一起。

     有誰肯彙兌這張支票?别想了!現在是早上七點,密西根大道上的絕大多數商店都關着門,他也沒有任何身分證明,因為他的皮夾在幾天前就掉了。

    這個灰色調的嚴寒冬天,天空沈積着金屬色的沈默雲層,真是令人厭惡。

    就連那些以大理石為主調的商店也顯得更加面目冷峻,富豪的光華活像是博物館玻璃映照下的考古遺迹。

    他把手插在口袋裡取暖,當天氣更加嚴酷、天空開始落雨時,他低垂着頭。

     其實他一點都不在乎那張支票,也無法想像按下電話鈕的滋味。

    在這裡的一切,即使是嚴寒的氣候,對他而言也是失真的。

    唯一的真實是那場夢境,不斷逼臨而來的災禍感。

    也就是說,吸血鬼黎斯特制造出一些連他都難以想的事端。

     必要的話,就在垃圾桶搜刮食物,即使是公園也是可以用來入睡。

    那些都無所謂。

    但是,如果他橫躺於戶外,一定會凍死的。

    何況,那個夢境也會出現。

     隻要他閉上眼睛,它就會反覆出現。

    每一次的再現,都更加地逼真詳盡。

    那對紅發的雙胞胎是如許美麗溫柔,他不想要聽到她們痛苦的尖叫聲。

     第一次的夢境出現時,在旅館的他完全忽略不管,認為毫無意義可言。

    他繼續閱讀黎斯特的自傳,不時浏覽着黑白電視螢幕上出現的黎斯特錄影帶。

     他被黎斯特的外觀所眩惑。

    要扮演成一個人類的搖滾樂手,真是再簡單不過的事。

    犀利的眼神、強健而纖細的肢體,以及那淘氣的笑容。

    但是你無法确認他,可能嗎?他從未真正見過黎斯特。

     不過,他卻是研究阿曼德的專家,研讀着阿曼德那具年幼身軀與面孔的每一道細節。

    噢,在黎斯特的自傳中看到關於阿曼德的情節,真是令人暈迷的愉悅哪!他一邊遐想着,是否黎斯特的惡毒口舌與贊頌般的分析讓阿曼德震怒不已? 丹尼爾目瞪口呆地看着電視上的錄影帶,它将阿曼德塑造成一個古老世代的吸血鬼聚會所主人。

    就在巴黎墳場的附近,他帶領着旗下的吸血鬼實踐惡魔崇拜的儀式,直到黎斯特那個不信奉偶像的異端出現,摧毀古老的信念。

     阿曼德一定恨死這些,他私人的曆史一舉變身為螢幕上張牙舞爪的意象,比起黎斯特悉心書寫的自傳更加粗陋。

    阿曼德的雙眼永遠會射穿周遭的活人,拒絕談及不朽者的種種。

    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些事迹。

     這些都是為了大賣特賣。

    就像是某個人類學者出賣他做田野的部落,将論文變成一本平裝暢銷書,銷售部落在屋内、付得起房租,還有電力的人們而言,真是太棒了。

    他想要大笑出聲,揭示這件事情,為此感到狂喜,但是黎斯特将這些都壓制下來。

    那份寒顫通過他的身子,化為深沈的驚吓。

     如果阿曼德什麽都不知道呢?但是,夜之島的音樂店一定在櫥窗擺設出吸血鬼黎斯特的作品。

    在那些優雅的餐館裡,也一定随時播放着那些毛發豎立、深具感染力的歌曲。

     丹尼爾也考慮過一個人出發,前往加州。

    當然,他可以施展一些奇迹:從旅館那裡取回護照、帶着身分證明進去任何一家銀行……這個可憐的人類男孩相當富有,非常地富有…… 但是,他怎能想像如此過分的事情?當他躺在長椅上,太陽溫暖地曬着他的面孔與肩膀。

    他把報紙卷起來,做成一個克難枕頭。

     然後,就是那個一直伺機以待的夢境…… 在雙胞胎的世界,日正當中。

    陽光洗清了一切,四周鴉雀無聲,隻除卻小鳥的鳴叫。

     雙胞胎安靜地跪在塵埃,真是一對白皙的女子。

    她們的眼睛翠綠、頭發長而髻曲,色澤宛如紅銅。

    她們的衣服質料很好,是村民們從尼涅文的市場中買來,用以禮贊這對法力高明、就連精靈也屈膝服從的女巫。

     葬儀的盛宴已經準備妥當。

    土制的鍋爐已經破損、清理乾淨,屍體躺在滾燙的石制卧鋪上,黃色的汁液從焦脆的皮膚上流淌而下。

    那具屍體是一個隻覆蓋着樹葉的黑色物體,丹尼爾感到恐怖異常。

     但是,這樣的奇觀并沒有吓到那些在場的人們,無論是女巫,或者是期待飨宴開始的村民。

     這樣的飨宴是女巫的權利與責任。

    那具躺在石床上的焦黑屍體是她們的母親,凡是人類就必須與人類同在。

    飨宴的時間長達一天一夜,不過每個人都會目不轉睛地守候着一切,直到結束為止。

     一陣亢奮的情念流過圍觀的人群。

    雙胞胎的其中之一舉起盤子,上面裝着連帶眼珠的腦髓,另一個舉起裝着心髒的盤子。

     如此,分割已經完成。

    鼓聲揚起,不過丹尼爾看不見鼓手。

    緩慢、饒富韻律,粗暴殘忍。

     『且讓盛宴開始!』 但是,猙獰的呼喊聲出現,正如同丹尼爾知道它将會出現。

    阻止那些士兵!不過他知道自己沒有辦法。

    他并不确定這一切發生於何處,這并非一場夢境,而是異象,但他自己并不在場。

    士兵進駐聖地,村民四處逃逸,雙胞胎放下盤子、将自己投身於冒煙的祭典。

    這真是無比的瘋狂。

     士兵毫不費力地扯碎一切。

    屍體從石床上掉落,撞成無數的碎塊,心髒與腦髓摔入灰燼之中。

    雙胞胎不住地慘叫。

     村民們也在哀嚎,因為士兵對他們舉刀相向。

    死者與垂死者散落於山丘小徑,母親的眼珠從盤子掉落到泥土地,而這些器官包括腦髓與心髒都橫遭踐踏。

     雙胞胎的其中之一呼喚着精靈乞求報複,她的手臂被拉到身後。

    精靈前來助陣,但似乎不夠有力。

    那是一陣暴風,但還是不夠。

     真希望夢境就此結束,但是丹尼爾無法醒來。

     一片寂靜,空氣中布滿煙霧。

    在這塊人們生活過好幾世紀的土地上,沒有任何東西留下來。

    土制的磚塊被粉碎,鍋具也被摔破,可以被焚燒的都被燒毀。

    嬰兒的咽喉被割開,躺在地上等待蒼蠅的侵略。

    不再有人能夠燒烤這些屍體,也不會有人來享用這些血肉。

    連同所有的力量與神秘,他們就這樣地從人類曆史上銷亡。

    豺狼在一旁躍躍欲試,士兵也已然離開。

    雙胞胎在哪裡?!他聽得見她們的哭喊,但卻看不見人影。

    就在那個靠近沙漠的谷地,有一條小路正被強烈的暴風侵襲。

    精靈們将暴風雨召喚而來。

     他的眼睛張開來,看到芝加哥、中午時分的密西根大道。

    如同燈光熄滅,夢境也消逝不見。

    他坐在那裡發抖出汗。

     有架收音機在離他不遠處播放音樂,黎斯特的迷魅傷逝嗓音正在唱着『必須被守護者』: 母後與父王繼椟緘默不去吧守住你們的秘密但是,擁有舌頭的那些人啊 唱出我的歌曲吧兒子與女兒黑暗的孩子們運用你們的聲音唱出一道合聲讓天堂也聽得見我們 兄弟姊妹們一起過來吧來到我的身邊 他站起身來開始走動。

    最好可以走到水塔廣場,那裡就像是夜之島,充滿各種目眩神迷的商店,永無止境的音樂與燈光。

     現在已經将近八點,他不斷地到處行走,企圖避開睡眠與惡夢。

    下一回的夢境又會是如何?他是否即将發現她們的生死?我的美人兒,可憐的美人兒…… 他停下來一會兒,背對着風,傾聽着某處的鐘聲,然後盯住某家肮髒餐館收銀機上的時鐘。

    沒錯,此時的黎斯特應該已經從西海岸醒過來。

    有誰和他在一起呢?路易斯也在嗎?演唱會隻剩下大約二十四小時左右,災難迫切地逼近。

    阿曼德,請你快點過來! 風勢狂暴地吹拂着他,将他從人行道吹離數步,任他發抖不止。

    他的雙手已經凍得麻木,在他的生命中可曾感到這等寒冷?他遲鈍地跟着人群穿過密西根大道的馬路,看到對街的一家書店櫥窗,在那裡陳列着《吸血鬼黎斯特》這本書。

     阿曼德一定看過這本書,以他那種古怪而恐怖的閱讀方式,不假停頓地翻頁、眼光掃描着一字一句,直到看完全書,将書本扔到一旁去。

    像他這樣的生物,為何同時閃耀着這等美色以及散逸出這等……令人排斥的特質?不,他必須承認,自己從未讨厭過阿曼德,他所感受到的隻是不斷增強而且愈發絕望的欲念。

     書店裡的某個女孩拿起黎斯特那本書,透過櫥窗看着他。

    他的呼吸造成玻璃上的一片水蒸氣。

    甭擔心,我親愛的。

    我可是個大富豪,可以買下這整家書店給你當作禮物。

    我是某個島嶼的擁有者,也是惡魔的寵兒,他會應允我的每個願望。

    想要挽起我的手臂嗎? 佛羅裡達的海岸昏暗了好幾個小時,可是夜之島早就閃閃發光。

     打從日落開始,商店、餐廳、酒吧都開始營業,打開它們毫無瑕疵的巨幅玻璃就在那棟奢華的五層大樓。

    銀色的電梯也開始低吟啟動。

    丹尼爾閉上眼睛,設想着玻璃牆垣在碼頭上翩然升起的光景。

    他幾乎可以聽到噴泉舞動的聲響,看到永遠脫離時節的水仙花與郁金香花床,并且聽見那飽富催眠力的音樂,如同一顆在底處震動的心髒。

     阿曼德現在八成在别墅的一些燈光昏暗的房間漫遊,讓鐵門與石牆為他隔開觀光客與商店。

    他們的别墅是一棟有着一整層樓玻璃與廣闊陽台的宮殿,被白色的沙灘拱立着。

    它既孤絕於外界,但也貼近那振動不休的驿動,巨大的客廳面對着邁阿密海灘的閃亮燈光。

     又或許他從某一扇隐蔽的門跑出去,進入公共的廊道。

    他稱之為『在人類之中生活與呼吸』,這就是他與丹尼爾所建造起來的私密宇宙:安全、自給自足。

    阿曼德愛透了海灣吹來的溫暖微風,夜之島永續不絕的春天。

     一直到黎明破曉,燈光才會熄滅。

     『派一個人來接我吧,阿曼德,我需要你!你不也想要我回家去嘛。

    』 這種情況已經發生過無數次,不需要有奇異的夢境,或是黎斯特在錄音帶與錄影帶上展現他魔鬼的嘶吼。

     本來一切都好,直到丹尼爾感到非得遊走於各個不同的城市,行走於紐奧爾良、芝加哥,或是紐約的人行道上。

    接着是突如其來的斷裂感,他領悟到自己呆坐許久,或者他會從某張不幹淨的床上驚醒,害怕莫名,無法記得所居留的城市,以及之前待過的地方。

    然後車子會過來迎接他,自用飛機将他載回去。

     這是不是阿曼德乾的好事,逼得丹尼爾間歇性發狂?他是否被某種陰毒的魔法所困,被榨乾每一滴樂趣的泉源、每一絲生命的實質,直到他眼巴巴地渴望那輛熟悉的轎車來帶他到機場?至於那個接送的男人,他從未被丹尼爾的褴褛模樣吓到。

     直到丹尼爾終於回到夜之島,阿曼德當然會矢口否認。

     『因為你的欲望所緻,你才會回到我這裡,丹尼爾。

    』阿曼德總是冷靜地這麽說,臉龐充滿光輝,眼眸裡愛意滿溢:『現在你所擁有的隻剩下我,你自己也知道,瘋狂就在門外埋伏等候。

    』 『老調重彈。

    』丹尼爾總也這麽回答。

    那些要命奪魂的奢華。

    柔軟的床褥、音樂、遞到手心上的酒杯。

    房間裡總是擺滿鮮花,他的飲食裝盛在銀制托盤。

     阿曼德仰躺在一張黑色天鵝絨制的沙發椅上,目不轉睛地看着電視。

    穿着白色長褲與絲制襯衫,他像是希臘神話中的美少年甘尼梅德。

    他看遍新聞節目、電影、自錄的閱讀詩集影像、愚蠢的搞笑劇、劇情片、音樂劇、默劇等等。

     『進來吧,丹尼爾,坐下來。

    我沒想到你這麽快就回巢。

    』 『你這個狗娘養的東西,』丹尼爾會這麽說:『你要我回到這裡,所以你召喚我。

    我無法吃睡,什麽都做不了,隻是整天晃蕩,心裡想的都是你。

    這是你造成的。

    』 阿曼德會微笑,有時大笑。

    他的笑聲充滿感懷之意、也不乏幽默,聲音甜美可人。

    當他笑着的時候,就像是個人類。

    『冷靜下來,丹尼爾,你的心跳非常劇烈。

    我會感到害怕。

    』他光潔的額頭出現細小的紋路,聲音因為悲憫而低沈:『告訴我你想要些什麽,我會為你辦到。

    為何你總是不斷地逃跑?』 『一堆謊言,你這個雜種。

    說什麽你想要我,你隻會永遠折磨我,看着我氣絕,而你會覺得很有趣,不是嗎?路易斯說的都是真的,你眼睜睜地看着你那些人類奴隸死去,他們對你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當我死去時,你甚至會觀望我臉色的轉變。

    』 『那是路易斯的版本,』阿曼德耐心地說:『不要再引用那本書的字句好嗎?我甯願自己死去,也不要你死。

    』 『天殺的,那就給我吧!不朽就在眼前,近在咫尺。

    』 『不,丹尼爾。

    我甯願死去也不會這麽做。

    』 即使不是阿曼德造成丹尼爾的瘋狂,至少他總是知道他的行蹤。

    血液彼此牽系對方,他聽得見丹尼爾的呼喚。

    寶貴的超自然之血在他體内焚燒着,隻足以發動那些夢境,以及對於永生的渴念,讓壁紙上的花朵唱歌起舞。

    他絕不懷疑,阿曼德總是找得到他。

     就在早期,尚未交換過血液之前,阿曼德能夠以狡的精确度追蹤丹尼爾。

    世間之大,竟沒有他藏身之所。

     就在十二年前的紐奧爾良,震顫而挑動心弦的首次會面:丹尼爾進入花園區一棟搖搖欲墜的老房子,立刻就知道那地方是吸血鬼黎斯特的密窖。

     十天前的晚上,就在訪問過路易斯、因為最後的對質場面而魂飛喪膽,他離開舊金山。

    路易斯最後的擁抱是發揮他的超自然能力,将丹尼爾吸乾到瀕死的地步。

    圓孔般的傷口已經愈合,但是這段回憶卻讓丹尼爾幾欲瘋狂。

    由於高燒與不時的暈迷失神,他一天隻能旅行幾百哩路。

    就在路邊的汽車旅館,他強迫自己補充體力,同時把那一堆錄音帶備份,将筆錄的完稿寄給紐約的某家出版社。

    就在他踏入黎斯特的地盤之前,那本書已經在制作中。

     然而,和那個黯淡幽冥的遙遠世界相較,出版這檔子事不過位居其次。

     他非得找到吸血鬼黎斯特不可,那個造就路易斯的邪魔,他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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