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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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二十衛守衛官、各赴本司關領銅符 留守五衛指揮、領承字、東字、西字、北字號四面。

    其字號俱左半字 金吾等二十衛 端門 承天門指揮一員、千戶一員、領承字號一面。

     東安門指揮一員、千戶一員、領東字號一面。

     西安門指揮一員、千戶一員、領西字號一面。

     北安門指揮一員、千戶一員、領北字號一面。

    其字號俱右半字 以上俱與留守衛比對銅符字號相同、方許點閘 凡領金牌夜巡點閘、每日上直、每夜上宿者、次早繳入。

    輪班三日者、班滿繳入。

    非扈 駕、不許帶出 皇城、違者送問 凡皇城九門守衛軍、與圍子手、各領勇字號銅牌。

    計二萬五十五面 凡五城兵馬指揮司夜巡。

    每日一城輪官二員、赴本司關領令牌、次早繳入。

    不到者、指名參奏 東城兵馬指揮司、領木字一號二號二面 西城兵馬指揮司、領金字一號二號二面 中兵馬指揮司、領土字一號二號二面 南城兵馬指揮司、領火字一號二號二面 北城兵馬指揮司、領水字一號二號二面 凡祀享 郊、廟、社稷、及神祇等祭、陪祀供事官、及執事人等入壇。

    俱赴本司關領牙牌、祭畢。

    隨即繳入圓花牌、陪字一號至三百五十號、陪祀官領長花牌、供字一號至三百八十號、供事官領長素牌、執字一號至一千四百七十號、執事人領凡錦衣衛校尉上直。

    俱赴本司領嚴字號雙魚銅牌 凡光祿寺吏典、廚役、遇大祀該班者。

    俱赴本司領善字號雙魚銅牌 凡東駕侍衛官員將軍。

    該侍衛日、俱赴本司領牌 凡文武朝參官、錦衣衛當駕官、應領官字號牙牌。

    并驚璺透徹、字號糢糊、應改造料造者。

    俱由禮部給手本、禮科掛號、赴本司關領。

    年終、各衙門仍造冊送本司查理 凡朝參官牙牌字號。

    公侯伯、勳字。

    駙馬都尉、親字。

    文官、文字。

    武官、武字。

    教坊司官、樂字。

    其工部營繕所等衙門帶俸匠作等、及錦衣衛所帶俸、見在禦馬尚膳內官等監局寄名供事等、不係朝參官。

    嘉靖二十八年、題準改造、凡入內宮字樣牙牌、以宮字編號 凡巡狩行幸。

    各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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