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三

關燈
山陵 山陵營建之事、俱本司掌行。

    其規制事宜、略載於後若泗州 祖陵、鳳陽 皇陵、南京 孝陵、遇有修理、皆隸南京工部。

    故不載 天壽山 九陵規制 長陵【正中】 獻陵【在 長陵之右】 景陵【在 長陵之左】 裕陵【在 獻陵之右】 茂陵【在 裕陵之右】 泰陸【在 茂陵之右】 康陵【在 泰陵之右】 永陵【在 景陵之左】 昭陵【在 長陵之西南】 寶城【寶城、惟 長陵最大、徑一百一丈八尺、次則 永陵、徑八十一丈、 各陵深廣丈尺不等】 明樓【有靈寢門、惟 永陵、中為券門、左右牆門各一】 裬恩殿【殿惟 長陵重簷九間、左右配殿各十五間。

     永陵重簷七間、配殿各九間。

     各陵俱殿五間、配殿各五間。

    】 神庫【或二座、或一座、惟 獻陵無神庫】 神廚 宰牲亭 碑亭【長陵神功聖德碑、在 神道正南、近 紅門、 各陵碑、俱就近安設】 神道 石橋 石像生十八對【統於 長陵神道、 各陵無】 坐立獅子二對   坐立獸二對 立臥駱駝二對   立臥象二對 立臥麒麟二對   立臥馬二對 帶刀執□盔甲將軍二對 朝衣冠文像二對  朝衣冠武像二對 擎天柱四 石望柱二 紅門 石牌坊【木柱五架】 時陟殿【在 紅門內、為 車駕更衣之所】 感思殿【在 永陵稍東、駐蹕之所】 凡陵工興建。

    敕武職大臣一員、工部堂上官一員、總督工程。

    禮部堂上官一員、總擬規制。

    兵部堂上官一員、總督官軍。

    科道官各一員監視。

    仍於各衛門選取才幹官一員、協同工部堂上官、兼理工程。

    又請敕內官監官二三員、提督工程。

    嘉靖中、乃 命閣臣知建造事。

    取石採木、各敕大臣。

    其分管工程、司屬十六員。

    外差、司屬官四員 ○十五年、重修長陵等七陵、始用石砌 神道。

    其石像生等項、各護以石臺 興都 顯陵 嘉靖六年、特敕修理、各項規制、俱照 天壽山。

    添設石像生碑亭。

    八年、工完。

    十年、以香殿煖閣滲漏、重修。

    十八年、玄宮改蔔、議扣戶工二部。

    及派南直隸、浙江、江西、湖廣、河南等處、兩淮、兩浙鹽運司、共銀四十七萬五千八百餘兩。

    二十年、工完。

    三十五年、(祀去巳改夌)恩殿重簷殿宇工完 墳塋 禮部職掌、喪葬項內、有咨工部造墳安葬之條。

    而本部所載、職官墳塋、止開武職。

    今具列 王府制度於前。

    而以職官事例、附見於後王府墳塋 凡王府造墳。

    永樂八年定、親王墳塋、享堂七
0.05466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