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武松充配孟州道 妻妾翫賞芙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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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送東平府來,詳允發落。

    這東平府府尹,姓陳雙名文昭,乃河南人氏,極是個清廉的官。

    聽的報來,随即升廳。

    那官人但見: 「天生正直,禀性賢明;幼年向雪案攻書,長大在金銮對策。

    常懷忠孝之心,每行仁慈之念。

    戶口增,錢糧辦,黎民稱頌滿街衢;詞訟減,盜賊休,父老贊歌喧市井。

    攀轅截镫,名标書史播千年;勒石镌碑,聲振黃堂傳萬古。

    正直清廉民父母,賢良方正号青天。

    」 這府尹陳文昭已知這事了。

    便叫押過這一幹犯人,就當廳先把清河縣申文看了,又把各人供狀招拟看過,端的上面怎生寫着?文曰: 「東平府清河縣為人命事,呈稱:犯人武松,年二十八歲,系陽谷縣人氏。

    因有膂力,本縣參做都頭。

    因公差回還,祭奠亡兄,見嫂潘氏守孝不滿,擅自嫁人。

    是松在巷口打聽,不合與獅子街王銮酒樓上,撞遇先不知名,今知名李外傳,因酒醉索讨前借錢三百文,外傳不與又不合,因而鬬毆,互相不伏,揪打踢撞,傷重當時身死。

    比有娼婦牛氏、包氏見證。

    緻被地方保甲捉獲,委官前至屍所,拘集使忤甲鄰人等,檢驗明白,取供具結,填圖解繳,前來覆審,無異同。

    拟武松合依鬬毆殺人,不問手足他物金刃,律絞。

    酒保王鸾,并牛氏、包氏,俱供明無罪。

    今合行申到案發落,請允施行。

    政和三年八月八日知縣李達夫,縣丞樂和安,主簿華何祿,典史夏恭基,司吏錢勞。

    」 府尹看了一遍,将武松叫過面前跪下,問道:「你如何打死這李外傳?」那武松隻是朝上磕頭,告道:「青天老爺,小的到案下,得見天日!容小的說,小的敢說。

    」府尹道:「你隻顧說來!」武松道:「小的本為哥哥報仇,因尋西門慶,誤打死此人。

    」把前情訴告了一遍。

    「委是小的負屈銜冤。

    西門慶錢大,禁他不得!但隻是個小人哥哥武大,含冤地下,枉了性命!」府尹道:「你不消多言,我已盡知了。

    」因把司吏錢勞叫來,痛責二十闆,說道:「你那知縣,也不待做官,何故這等任情賣法?」于是将一幹人衆,一一審錄過,用筆将武松供昭都改了。

    因向佐貳官說道:「此人為兄報仇,誤打死這李外傳,也是個有義的烈漢,比故殺平人不同。

    」一面打開他長枷,換了一面輕罪枷枷了,下在牢裡,一幹人等,都發回本縣聽候。

    一面行文書着落清河縣,添提豪惡西門慶,并嫂潘氏,王婆、小厮郓哥,仵作何九,一同從公,根勘明白,奏請施行。

    武松在東平府監中,人都知道他是屈官司;因此押牢禁子都不要他一文錢,到把酒食與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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