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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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舅納妾,果得子,喜曰:“張氏不絕,亡夫墓門且有寒食矣。
”後舅病瘋,姑雙目瞽,婦紡績供養,二十年不衰。
後有杜氏,貴池曹桂妻。
年二十四,夫亡,遺腹生女,悲苦無計。
日諷姑為舅納妾,果生一子。
産後,妾死,杜以己女托于族母,而自乳其叔。
逾年翁喪,勸者曰:“汝辛苦撫孤,甯能以叔後汝乎?”杜曰:“叔後吾翁,異日生二子,即以一子後我夫,吾志畢矣。
”後卒如其言。
義婦楊氏,王世昌妻,臨漳人。
弘治中,世昌兄坐事論死。
世昌念兄為嫡子,請代其刑。
時楊未笄,謀于父母宗族曰:“彼代兄死為義士,我顧不能為義婦邪?願訴于上代夫死。
”遂入京陳情,敕法司議,夫妻并得釋。
史氏,杞縣人。
字孔弘業,未嫁而夫卒。
欲往殉之,母不許。
女七日不食,母持茗逼之飲,雙蛾适堕杯中死,女指示曰:“物意尚孚我心,母獨不諒人邪!”母知不可奪,翌日制素衣缟裳,送之孔氏。
及暮,辭舅姑,整衣自經死。
白氣縷縷勝屋上,達旦始消。
又有林端娘者,瓯甯人,字陳廷策。
聞廷策訃,寄聲曰:“勿殓,吾将就死。
”父曰:“而雖許字,未納币也。
”對曰:“既詐矣,何币之問?”父謹防之。
曰:“女奚所不可死,顧死夫家韪耳。
”父曰:“婿家貧,無以周身。
”曰:“身非所恤。
”又曰:“婿家貧,孰為标名?”曰:“名非所求。
”遂往哭奠畢,自克死期,理帛自經,三拱而絕。
陳故家青陽山下,山下人言婦将盡時,山鳴三晝夜。
汪烈婦,晉江諸生楊希闵妻也。
年二十三,夫死,無子,欲自經。
家人防之謹,不得間。
氏聞茉莉有毒能殺人,多方求之,家人不知也,日供數百朵。
逾月,家人為亡者齋祭,婦自撰祭文,辭甚悲。
夜五鼓,防者稍懈,取所積花煎飲之,天明死。
窦妙善,京師崇文坊人。
年十五,為工部主事餘姚姜榮妾。
正德中,榮以瑞州通判攝府事。
華林賊起,寇瑞,榮出走。
賊入城,執其妻及婢數人,問榮所在。
時妙善居别室,急取府印,開後窗投荷池。
衣鮮衣前曰:“太守統援兵數千,出東門捕爾等,旦夕授首,安得執吾婢?”賊意其夫人也,解前所執數人,獨輿妙善出城。
适所驅隸中,有盛豹者父子被掠,其子叩頭乞縱父,賊許之。
妙善曰:“是有力,當以舁我,何得遽縱。
”賊從之。
行數裡,妙善視前後無賊,低語豹曰:“我所以留汝者,以太守不知印處,欲藉汝告之。
今當令汝歸,幸語太守,自此前行遇井,即畢命矣。
”呼賊曰:“是人不善舁,可仍縱之,易善舁者。
”賊又從之。
行至花塢遇井,妙善曰:“吾渴不可忍,可汲水置井傍,吾将飲。
”賊如其言,妙善至井傍,跳身以入,賊驚救不得而去。
豹入城告榮取印,引至花塢,覓井,果得妙善屍。
越七年,郡縣上其事,诏建特祠,賜額貞烈。
石門丐婦,湖州人,莫詳其姓氏。
正德中,湖大饑,婦随其夫及姑走崇德石門市乞食。
三人偶相失。
婦有色,市人争挑之。
與之食不顧,誘之财亦不顧。
寓東高橋上,不複乞食者二日。
伺夫與姑皆不至,聚觀者益衆,婦乃從橋上躍入水中死。
賈氏,慶雲諸生陳俞妻。
正德六年,兵變,值舅病卒,家人挽之避,痛哭曰:“舅尚未斂,婦何惜一死。
”身服斬衰不解。
兵至,縱火迫之出,罵不絕口,刃及身無完膚,與舅屍同燼。
年二十五。
鄞縣諸生李珂妻胡氏,年十八歸珂。
閱七年,珂死,遺男女各一,胡誓不逾阈。
鄰火作,珂兄珮往救之,曰:“阿姆來,吾乃出。
”珮使妻陳往,婦以七歲男自牖付之,屬曰:“幸念吾夫,善視之。
”陳曰:“嬸将何如?”绐之曰:“取少首飾即出。
”陳去,胡即累衣箱塞戶,抱三歲女端坐火中死。
陳宗球妻史氏,南安人。
夫死将殉有期矣,尚為姑釀酒。
姑曰:“婦已決死,生存豈多日,何辛苦為?”曰:“政為日短,故釀而奉姑。
”将死,告舅曰:“婦有喪,幸毋髹棺。
”遂缢。
葉氏,定海人。
許聘慈谿翁姓,而父母俱殁,遂育于翁。
年十四,翁資産日落,且失其姑,舅待之如奴,勞勚萬狀,略無怨色。
舅以子幼,欲鬻之羅姓者,葉恚曰:“我非貨也,何輾轉貿易為?”日哽咽垂涕。
既知不可免,僞為喜色,舅遂寬之。
夜月上,绐諸姒曰:“月色甚佳,盍少猶夷乎?”趨門外良久。
諸姒并勸曰:“夜既半矣,盍就寝。
”遂入,及晨覓之,則氏已浮屍于河矣,起之色如生。
胡貴貞,樂平人。
生時,父母欲不舉,其鄰曾媪救之歸,與子天福同乳,欲俟其長而配焉。
天福年十八,父母繼亡,家甚落。
貴貞父将奪以姻富家,女曰:“我鞠于曾,婦于曾,分姑媳,恩母子,可以饑寒棄之邪?”乃依從姑以居,荜舍單淺,外人未嘗識其面。
其兄乘天福未婚,曳以歸,出視求聘者金寶笄飾。
女知不免,潛入房缢死。
孫氏,吳縣衛廷珪妻。
随夫商販,寓浔陽小江口。
甯王陷九江,廷珪适他往,所親急邀孫共逃。
孫謂兩女金蓮、玉蓮曰:“我輩異鄉人,汝父不在,逃将安之?今賊已劫鄰家矣,奈何?”女曰:“生死不相離,要當為父全此身耳。
”于是母子共一長繩自束,赴河死。
江氏,餘幹夏璞妻。
正德間,賊至,抱方晬弟走,不得脫。
賊将縛之,曰:“誠願與将軍俱,顧吾父年老,惟一弟,幸得全之。
”賊以為信,縱令置所抱兒,出遂大聲罵賊,投橋下死。
後隆慶中,有高明嚴氏,賊掠其境,随兄出避,遇賊,刃及其兄。
女跪泣曰:“父早喪,孀母堅守,恃此一兄,殺之則祀殄矣,請以身代。
”賊憫然為納刃。
既而欲污之,則曰:“請釋吾兄即配汝。
”及兄去,執不從,竟剖腹而死。
”後舅病瘋,姑雙目瞽,婦紡績供養,二十年不衰。
後有杜氏,貴池曹桂妻。
年二十四,夫亡,遺腹生女,悲苦無計。
日諷姑為舅納妾,果生一子。
産後,妾死,杜以己女托于族母,而自乳其叔。
逾年翁喪,勸者曰:“汝辛苦撫孤,甯能以叔後汝乎?”杜曰:“叔後吾翁,異日生二子,即以一子後我夫,吾志畢矣。
”後卒如其言。
義婦楊氏,王世昌妻,臨漳人。
弘治中,世昌兄坐事論死。
世昌念兄為嫡子,請代其刑。
時楊未笄,謀于父母宗族曰:“彼代兄死為義士,我顧不能為義婦邪?願訴于上代夫死。
”遂入京陳情,敕法司議,夫妻并得釋。
史氏,杞縣人。
字孔弘業,未嫁而夫卒。
欲往殉之,母不許。
女七日不食,母持茗逼之飲,雙蛾适堕杯中死,女指示曰:“物意尚孚我心,母獨不諒人邪!”母知不可奪,翌日制素衣缟裳,送之孔氏。
及暮,辭舅姑,整衣自經死。
白氣縷縷勝屋上,達旦始消。
又有林端娘者,瓯甯人,字陳廷策。
聞廷策訃,寄聲曰:“勿殓,吾将就死。
”父曰:“而雖許字,未納币也。
”對曰:“既詐矣,何币之問?”父謹防之。
曰:“女奚所不可死,顧死夫家韪耳。
”父曰:“婿家貧,無以周身。
”曰:“身非所恤。
”又曰:“婿家貧,孰為标名?”曰:“名非所求。
”遂往哭奠畢,自克死期,理帛自經,三拱而絕。
陳故家青陽山下,山下人言婦将盡時,山鳴三晝夜。
汪烈婦,晉江諸生楊希闵妻也。
年二十三,夫死,無子,欲自經。
家人防之謹,不得間。
氏聞茉莉有毒能殺人,多方求之,家人不知也,日供數百朵。
逾月,家人為亡者齋祭,婦自撰祭文,辭甚悲。
夜五鼓,防者稍懈,取所積花煎飲之,天明死。
窦妙善,京師崇文坊人。
年十五,為工部主事餘姚姜榮妾。
正德中,榮以瑞州通判攝府事。
華林賊起,寇瑞,榮出走。
賊入城,執其妻及婢數人,問榮所在。
時妙善居别室,急取府印,開後窗投荷池。
衣鮮衣前曰:“太守統援兵數千,出東門捕爾等,旦夕授首,安得執吾婢?”賊意其夫人也,解前所執數人,獨輿妙善出城。
适所驅隸中,有盛豹者父子被掠,其子叩頭乞縱父,賊許之。
妙善曰:“是有力,當以舁我,何得遽縱。
”賊從之。
行數裡,妙善視前後無賊,低語豹曰:“我所以留汝者,以太守不知印處,欲藉汝告之。
今當令汝歸,幸語太守,自此前行遇井,即畢命矣。
”呼賊曰:“是人不善舁,可仍縱之,易善舁者。
”賊又從之。
行至花塢遇井,妙善曰:“吾渴不可忍,可汲水置井傍,吾将飲。
”賊如其言,妙善至井傍,跳身以入,賊驚救不得而去。
豹入城告榮取印,引至花塢,覓井,果得妙善屍。
越七年,郡縣上其事,诏建特祠,賜額貞烈。
石門丐婦,湖州人,莫詳其姓氏。
正德中,湖大饑,婦随其夫及姑走崇德石門市乞食。
三人偶相失。
婦有色,市人争挑之。
與之食不顧,誘之财亦不顧。
寓東高橋上,不複乞食者二日。
伺夫與姑皆不至,聚觀者益衆,婦乃從橋上躍入水中死。
賈氏,慶雲諸生陳俞妻。
正德六年,兵變,值舅病卒,家人挽之避,痛哭曰:“舅尚未斂,婦何惜一死。
”身服斬衰不解。
兵至,縱火迫之出,罵不絕口,刃及身無完膚,與舅屍同燼。
年二十五。
鄞縣諸生李珂妻胡氏,年十八歸珂。
閱七年,珂死,遺男女各一,胡誓不逾阈。
鄰火作,珂兄珮往救之,曰:“阿姆來,吾乃出。
”珮使妻陳往,婦以七歲男自牖付之,屬曰:“幸念吾夫,善視之。
”陳曰:“嬸将何如?”绐之曰:“取少首飾即出。
”陳去,胡即累衣箱塞戶,抱三歲女端坐火中死。
陳宗球妻史氏,南安人。
夫死将殉有期矣,尚為姑釀酒。
姑曰:“婦已決死,生存豈多日,何辛苦為?”曰:“政為日短,故釀而奉姑。
”将死,告舅曰:“婦有喪,幸毋髹棺。
”遂缢。
葉氏,定海人。
許聘慈谿翁姓,而父母俱殁,遂育于翁。
年十四,翁資産日落,且失其姑,舅待之如奴,勞勚萬狀,略無怨色。
舅以子幼,欲鬻之羅姓者,葉恚曰:“我非貨也,何輾轉貿易為?”日哽咽垂涕。
既知不可免,僞為喜色,舅遂寬之。
夜月上,绐諸姒曰:“月色甚佳,盍少猶夷乎?”趨門外良久。
諸姒并勸曰:“夜既半矣,盍就寝。
”遂入,及晨覓之,則氏已浮屍于河矣,起之色如生。
胡貴貞,樂平人。
生時,父母欲不舉,其鄰曾媪救之歸,與子天福同乳,欲俟其長而配焉。
天福年十八,父母繼亡,家甚落。
貴貞父将奪以姻富家,女曰:“我鞠于曾,婦于曾,分姑媳,恩母子,可以饑寒棄之邪?”乃依從姑以居,荜舍單淺,外人未嘗識其面。
其兄乘天福未婚,曳以歸,出視求聘者金寶笄飾。
女知不免,潛入房缢死。
孫氏,吳縣衛廷珪妻。
随夫商販,寓浔陽小江口。
甯王陷九江,廷珪适他往,所親急邀孫共逃。
孫謂兩女金蓮、玉蓮曰:“我輩異鄉人,汝父不在,逃将安之?今賊已劫鄰家矣,奈何?”女曰:“生死不相離,要當為父全此身耳。
”于是母子共一長繩自束,赴河死。
江氏,餘幹夏璞妻。
正德間,賊至,抱方晬弟走,不得脫。
賊将縛之,曰:“誠願與将軍俱,顧吾父年老,惟一弟,幸得全之。
”賊以為信,縱令置所抱兒,出遂大聲罵賊,投橋下死。
後隆慶中,有高明嚴氏,賊掠其境,随兄出避,遇賊,刃及其兄。
女跪泣曰:“父早喪,孀母堅守,恃此一兄,殺之則祀殄矣,請以身代。
”賊憫然為納刃。
既而欲污之,則曰:“請釋吾兄即配汝。
”及兄去,執不從,竟剖腹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