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生死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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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位置上;否則就下地獄。

    ” 劉琳淡淡地說:“看來,我隻有下地獄了。

    不知道下地獄的路子怎麼走,請老領導再指點一下迷津。

    ” 于檢察長說:“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心裡清楚。

    不過,我還是給你一個小時的考慮時間,想好了就答複我。

    ” 劉琳平靜地說:“我現在就答複您,我劉琳跪着上天堂不如站着下地獄。

    絲織廠的敗類以及其他的敗類,隻要我進地獄之前,人民給我的權力還在手中,就一個也不會放過。

    ” 于檢察長臉沉下來了。

    他招手叫來反貪局長把劉琳帶走,說她需要冷靜。

     當天下午五點,地區檢察院反貪局在市檢察院配合下,對劉琳住宅進行了徹底搜查。

    結果在客廳沙發下面搜出了一捆二十萬元人民币,當場錄了像。

    市長家被抄,圍觀者達上百人,一夜間傳遍了濱海大街小巷。

    傳到絲織廠時,家屬院和廠區貼出了“貪官劉琳還我絲織廠職工二十萬血汗錢”的橫幅标語。

    廠班子成員要組織全廠職工到市委、市政府上訪,要求嚴懲濱海大貪官劉琳。

    丁一特地指示廣電局局長和《濱海報》主編,把從劉琳家抄出二十萬元錢的事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向社會作出解釋,特别強調在真相沒有搞清之前,希望市民不要亂議論,以損害市長和政府形象。

    趙明山得知劉琳家被抄的消息,甚為震驚,他絕不相信這是劉琳所為,裡面必定有文章。

    他把市檢察長找到辦公室,責問他抄市長的家為什麼不跟市委和人大報告一聲。

    市檢察長說你去問地區檢察院吧!我們隻是配合。

    再說,檢察機關具有獨立辦案的職能,任何人都不得幹涉。

    趙明山想拍桌子但想想劉琳的二十萬元錢至今情況不明,就忍了三分,揮揮手讓市檢察長走了。

    他叫上司機就直奔地區檢察院找于檢察長。

    于檢察長當書記時,趙明山是市長,倆人搭擋還算默契,對當時任常務副市長的劉琳看法素來是一緻的。

    于檢察長調離濱海時趙明山和劉琳都得到提升。

    于檢察長說,老趙你來是為劉琳說情還是來為她作證。

    趙明山說,我既不說情也不作證,隻想來問問老書記,劉琳這二十萬錢的來龍去脈,向市裡各大班子成員也作個交代。

    于檢察長說我們一手培養提拔的劉琳犯了這麼大的案子,我很痛心,你我都保不了她。

    我是把黨性和原則看得高于一切的人,現在又鐵證如山。

    我雖身為檢察長,但愛莫能助。

    現在告訴你,這二十萬元錢,是絲織廠領導送的,她确實不應該接。

    絲織廠資不抵債,那是職工的血汗錢。

    我們共産黨的幹部即使喪失了原則,但良心還是有吧?趙明山問行賄者是誰?于檢察長說這些具體問題等案子偵查清楚再說。

    趙明山說這一定是一起冤案。

    劉琳一是不貪,二是有政治頭腦的人,她要這二十萬元幹什麼。

    于檢察長說我們辦案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能憑印象、憑推理。

    趙明山說聲打擾了就離開檢察院。

    他随即去地委家屬院找到了胡書記。

    胡書記說,人不可貌相,在用人問題上地委也要反思。

    誰能想到劉琳的膽子這麼大,地委建議地區人大盡快作出停止劉琳市長職務的決定,你要做好濱海人大的工作。

    停職審查期間,市政府工作地委将确定人眩胡書記最後說可惜啊,組織上培養一個女幹部不容易,全省的女市長鳳毛麟角,說倒就倒了,看來你們濱海的班子必須盡快調整。

    趙明山說劉琳到底有沒有問題,讓事實來作證。

    胡書記說二十萬元錢已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了,并告誡趙明山在大是大非問題上,特别是一把手不能憑感情用事。

    據檢察院彙報,劉琳其他問題很多。

    比如她女兒被綁架時挪用過市财政二十萬元;比如她在東港大酒店與外國人鬼混時被公安當場抓獲;又比如她前夫在濱海大道征用土地優惠地價上千萬,等等。

    趙明山無法也不能争辯,知道談下去也不會有什麼結果,就心情沉重地告辭了。

    在回濱海的路上,吳景要通了趙明山的手機,提供了一條十分重要的線索,說昨天晚上,絲織廠黨委書記郭永川曾到劉市長家提醒過劉市長,要劉市長看看家裡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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