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善謀上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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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易整,不武。

    吾其還矣。

    ”亦去鄭,鄭圍遂解。

    燭之武可謂善謀,一言而存鄭安秦。

    鄭君不蚤用善謀,所以削國也,困而覺焉,所以得存。

     楚靈王即位,欲為霸,五會諸侯,使椒舉如晉求諸侯。

    椒舉緻命曰:“寡君使舉曰:君有惠,賜盟于宋。

    曰:‘晉、楚之從,交相見也。

    ’以歲之不易,寡人願結?于二三君。

    使舉請間,君苟無四方之虞,則願假寵以請于諸侯。

    ”晉君欲勿許。

    司馬侯曰:“不可。

    楚王方侈,天其或者欲盈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罰,未可知也。

    其使能終,亦未可知也。

    唯天所相,不可與争,況諸侯乎?若适淫虐,楚将棄之,吾誰與争?”公曰:“晉有三不殆,其何敵之有?國險而多馬,齊、楚多難,有是三者,何向而不濟?”對曰:“恃馬與險,而虞鄰之難,是三殆也。

    四嶽三塗,陽城大室,荊山終南,九州之險也,是不一姓,冀之北土,馬之所生也,無興國焉。

    恃險與馬,不足以為固也,從古以然,是先王務德音以亨神人,不聞其務險與馬也,鄰國之難不可虞也。

    或多難以固其國,或無難以喪其國,失其守宇,若何虞難?齊有仲孫之難而獲桓公,至今賴之;晉有裡克之難而獲文公,是以為盟主。

    衛、邢無難,狄亦喪之,故人之難不可虞也。

    特此三者而不修政德,亡于不暇,有何能濟,君其許之。

    纣作淫虐,文王惠和,殷是以?,周是以興,夫豈争諸侯哉?”乃許楚靈王,遂為申之會,與諸侯伐吳,起章華之台,為幹溪之役,百姓罷勞怨怼于下,群臣倍畔于上,公子棄疾作亂,靈王亡逃,卒死于野。

    故曰:“晉不頓一戟,而楚人自亡。

    ”司馬侯之謀也。

     楚平王殺伍子胥之父,子胥出亡,挾弓而幹阖闾,阖闾曰:“大之甚,勇之甚。

    ”為是而欲興師伐楚。

    子胥谏曰:“不可,臣聞之,君子不為匹夫興師,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複父之雠,臣不為也。

    ”于是止。

    蔡昭公朝于楚,有美裘,楚令尹囊瓦求之,昭公不予,于是拘昭公于郢。

    數年而後歸之,昭公濟濮水,沈璧曰:“諸侯有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

    ”楚人聞之怒,于是興兵伐蔡,蔡請救于吳,子胥谏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無道也,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

    ”于是興兵伐楚,遂敗楚人于柏舉而成霸道,子胥之謀也。

    故春秋美而褒之。

     秦孝公欲用衛鞅之言,更為嚴刑峻法,易古三代之制度,恐大臣不從,于是召衛鞅,甘龍、杜摯三大夫禦于君,慮世事之變計,正法之本,使民道。

    君曰:“代位不亡社稷,君之道也;錯法務明主,長臣之行也。

    今吾欲更法以教民,吾恐天下之議我也。

    ”公孫鞅曰:“臣聞疑行無名,疑事無功,君前定變法之慮,行之無疑,殆無顧天下之議,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負非于世;有獨知之虞者,必見?于民。

    語曰:‘愚者晤成事,知者見未萌。

    ’民不可與慮始,可與樂成功。

    郭偃之法曰:‘論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謀于衆。

    ’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

    是以聖人苟可以治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

    ”孝公曰:“善。

    ”甘龍曰:“不然。

    臣聞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

    因民而教者,不勞而功成,據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

    今君變法不循故,更禮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議君,願君熟慮之。

    ”公孫鞅曰:“子之所言者,世俗之所知也。

    常人安于所習,學者溺于所聞,此兩者所以居官而守法也,非所與論于典法之外也。

    三代不同道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

    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

    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制法之人,不足與論治。

    君無疑矣。

    ”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攻不什不易器。

    臣聞之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君其圖之。

    ”公孫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者不相複,何禮之循?伏犧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文武,各當其時而立法因事制禮。

    禮法兩定,制令各宜,甲兵器備,各便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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