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也正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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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們最新的化名的時候,會說:“哦,公羊浣,他發表他的處女作的時候用的是臧孫蟲帶蟲東的名字,在×××雜志投稿的時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蓮,櫻淵也是他,有人說斷黛也是他。

    在××報上他叫東方髦隻,編婦女刊物的時候他暫時女性化起來,改名蔺煙婵,又名女姽。

    ”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記這一切,尚且是希望過奢,何況是個文人? 一個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得到他份内的一點注意。

    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動了,也就被忘懷了。

    社會的記憶力不很強,那也是理所當然,誰也沒有權利可抱怨。

    ……大家該記得而不記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學校讀書的時候,與我同名的人有兩個之多,也并沒有人覺得我們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級趣味。

    中國先生點名點到我,從來沒有讀過白字;外國先生讀到“伍婉雲”之類的名字每覺異常吃力,舌頭仿佛卷起來打了個蝴蝶結,念起我的名字卻是立即朗朗上口。

    這是很慈悲的事。

     現在我開始感到我應當對我的名字發生不滿了。

    為什麼不另挑兩個美麗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點美與深沉,至少投起稿來不至于給讀者一個惡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誰說過:文壇登龍術的第一步是取一個炜麗觸目的名字。

    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麼? 中國是文字國。

    皇帝遇着不順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國運漸趨好轉。

    本來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慶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結束。

    對于字眼兒的過分的信任,是我們的特征。

     中國的一切都是太好聽,太順口了。

    固然,不中聽,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

    我願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為一種警告,設法除去一般知書識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積習,從柴米油鹽、肥皂、水與太陽之中去找尋實際的人生。

     話又說回來了。

    要做俗人,先從一個俗氣的名字着手,依舊還是“字眼兒崇拜”。

    也許我這些全是借口而已。

    我之所以戀戀于我的名字,還是為了取名字的時候那一點回憶。

    十歲的時候,為了我母親主張送我進學校,我父親一再地大鬧不依,到底我母親像拐賣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

    在填寫入學證的時候,她一時躊躇着不知道什麼填名字好。

    我的小名叫煐,張煐兩個字嗡嗡地不甚響亮。

    她支着頭想了一會,說:“暫且把英文名字胡亂譯兩個字吧。

    ”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沒有改,到現在,我卻不願意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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