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章阿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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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
&rdquo生喜,禁女勿去,留與連床,暮以暨曉,惟恐歡盡。
過七八日,生以限期将滿,夫妻終夜哭。
問計于女,女曰:&ldquo勢難再謀。
然試為之,非冥資百萬不可。
&rdquo生焚之如數。
女來,喜曰:&ldquo妾使人與押生者關說,初甚難,既見多金,心始搖。
今已以他鬼代生矣。
&rdquo自此,白日亦不複去,今生塞戶牖,燈燭不絕。
如是年餘,女忽病,瞀悶懊憹,恍惚如見鬼狀。
妻撫之曰:&ldquo此為鬼病。
&rdquo生曰:&ldquo端娘已鬼,又何鬼之能病?&rdquo妻曰:&ldquo不然。
人死為鬼,鬼死為聻。
鬼之畏聻,猶人之畏鬼也。
生欲為聘巫醫。
曰:&ldquo鬼何可以人療?鄰媪王氏,今行術于冥間,可往召之。
然去此十餘裡,妾足弱不能行,煩君焚刍馬。
&rdquo生從之。
馬方爇,即見婢女牽赤骝,授綏庭下,轉瞬已杳,少間,與一老妪疊騎而來,絷馬廊柱。
妪入,切女十指。
既而端坐,首??作态。
仆地移時,蹶而起曰:&ldquo我黑山大王也。
娘子病大笃,幸遇小神,福澤不淺哉!此業鬼為殃,不妨,不妨!但是病有廖,須厚我供養,金百錠、錢百貫,盛筵一設,不得少缺。
&rdquo妻一一噭應。
妪又仆而蘇,向病者呵叱,乃已。
既而欲去。
妻送諸庭外,贈之以馬,欣然而去。
入視女郎,似稍醒。
夫妻大悅,撫問之。
女忽言曰:&ldquo妾恐不得再履人世矣。
合目辄見冤鬼,命也!&rdquo因泣下。
越宿,病益沉殆,曲體戰栗,若有所睹。
拉生同卧,以首入懷,似畏撲捉。
生一起,則驚叫不甯。
如此六七日,夫妻無所為計。
會生他出,半日而歸,聞妻哭聲,驚問,則端娘已斃床上,委蛻猶存。
啟之,白骨俨然。
生大恸,以生人禮葬于祖墓之側。
一夜,妻夢中嗚咽,搖而問之,答雲:&ldquo适夢端娘來,言其夫為聻鬼,怒其改節泉下,銜恨索命去,乞我作道場。
&rdquo生早起,即将如教。
妻止之曰:&ldquo度鬼非君所可與力也。
&rdquo乃起去。
逾刻而來,曰:&ldquo餘已命人邀僧侶。
當先焚錢紙作用度。
&rdquo生從之。
日方落,僧衆畢集,金铙法鼓,一如人世。
妻每謂其聒耳,生殊不聞。
道場既畢,妻又夢端娘來謝,言:&ldquo冤已解矣,将生作城隍之女。
煩為轉緻。
&rdquo 居三年,家人初聞而懼,久之漸習。
生不在,則隔窗啟禀。
一夜,向生啼曰:&ldquo前押生者,今情弊漏洩,按責甚急,恐不能久聚矣。
&rdquo數日果疾,曰:&ldquo情之所鐘,本願長死,不樂生也。
今将永訣,得非數乎!&rdquo生皇遽求策,曰:&ldquo是不可為也。
&rdquo問:&ldquo受責乎?&rdquo曰:&ldquo薄有所責。
然偷生之罪大,偷死之罪小。
&rdquo言訖不動。
細審之,面龐形質,漸就澌滅矣。
生每獨宿亭中,冀有他
&rdquo生喜,禁女勿去,留與連床,暮以暨曉,惟恐歡盡。
過七八日,生以限期将滿,夫妻終夜哭。
問計于女,女曰:&ldquo勢難再謀。
然試為之,非冥資百萬不可。
&rdquo生焚之如數。
女來,喜曰:&ldquo妾使人與押生者關說,初甚難,既見多金,心始搖。
今已以他鬼代生矣。
&rdquo自此,白日亦不複去,今生塞戶牖,燈燭不絕。
如是年餘,女忽病,瞀悶懊憹,恍惚如見鬼狀。
妻撫之曰:&ldquo此為鬼病。
&rdquo生曰:&ldquo端娘已鬼,又何鬼之能病?&rdquo妻曰:&ldquo不然。
人死為鬼,鬼死為聻。
鬼之畏聻,猶人之畏鬼也。
生欲為聘巫醫。
曰:&ldquo鬼何可以人療?鄰媪王氏,今行術于冥間,可往召之。
然去此十餘裡,妾足弱不能行,煩君焚刍馬。
&rdquo生從之。
馬方爇,即見婢女牽赤骝,授綏庭下,轉瞬已杳,少間,與一老妪疊騎而來,絷馬廊柱。
妪入,切女十指。
既而端坐,首??作态。
仆地移時,蹶而起曰:&ldquo我黑山大王也。
娘子病大笃,幸遇小神,福澤不淺哉!此業鬼為殃,不妨,不妨!但是病有廖,須厚我供養,金百錠、錢百貫,盛筵一設,不得少缺。
&rdquo妻一一噭應。
妪又仆而蘇,向病者呵叱,乃已。
既而欲去。
妻送諸庭外,贈之以馬,欣然而去。
入視女郎,似稍醒。
夫妻大悅,撫問之。
女忽言曰:&ldquo妾恐不得再履人世矣。
合目辄見冤鬼,命也!&rdquo因泣下。
越宿,病益沉殆,曲體戰栗,若有所睹。
拉生同卧,以首入懷,似畏撲捉。
生一起,則驚叫不甯。
如此六七日,夫妻無所為計。
會生他出,半日而歸,聞妻哭聲,驚問,則端娘已斃床上,委蛻猶存。
啟之,白骨俨然。
生大恸,以生人禮葬于祖墓之側。
一夜,妻夢中嗚咽,搖而問之,答雲:&ldquo适夢端娘來,言其夫為聻鬼,怒其改節泉下,銜恨索命去,乞我作道場。
&rdquo生早起,即将如教。
妻止之曰:&ldquo度鬼非君所可與力也。
&rdquo乃起去。
逾刻而來,曰:&ldquo餘已命人邀僧侶。
當先焚錢紙作用度。
&rdquo生從之。
日方落,僧衆畢集,金铙法鼓,一如人世。
妻每謂其聒耳,生殊不聞。
道場既畢,妻又夢端娘來謝,言:&ldquo冤已解矣,将生作城隍之女。
煩為轉緻。
&rdquo 居三年,家人初聞而懼,久之漸習。
生不在,則隔窗啟禀。
一夜,向生啼曰:&ldquo前押生者,今情弊漏洩,按責甚急,恐不能久聚矣。
&rdquo數日果疾,曰:&ldquo情之所鐘,本願長死,不樂生也。
今将永訣,得非數乎!&rdquo生皇遽求策,曰:&ldquo是不可為也。
&rdquo問:&ldquo受責乎?&rdquo曰:&ldquo薄有所責。
然偷生之罪大,偷死之罪小。
&rdquo言訖不動。
細審之,面龐形質,漸就澌滅矣。
生每獨宿亭中,冀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