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 草奏章報恩留直 傳好信倚玉連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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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陶公接看京報,見高公被逮,大吃一驚,半晌不語。

    翌王在座,也見了都察院參本,便跌腳大哭道:"高公大恩,尚未圖報,今彼一朝罹難,倘有不測,則我生有愧于豫讓,死有慚于王氏之義大矣。

    "乃對陶公道:"高恩人疾惡太過,緻遭仇家砌害。

    卻怪舉朝默默,未聞有一言申救者。

    昔人雲,智伯以國士遇我,我以國士報之。

    小侄此時不舍身圖報,更待何時。

    雖名列武弁,職非谏官也,說不得了。

    棄此微秩,披誠血奏。

    邀天之幸,聖明采納,高公得以寬宥,侄之願也。

    即不幸而加我以越言之罪,使身膏斧鎖,亦所甘心。

    "陶公道:"不忘報德,今人所難。

    勇于仗義,壯士所為。

    賢侄既有恤難之心,老夫亦敢效結纓之救。

    誓願同修片牍,仰幹天聽,我等猶如蚊思負鼎,螳欲當車。

    區區微末,即無濟于事,也見得執戈荷戟者,尚能表三代之直,争是非之公。

    "翌王踴躍贊歎道:"若得老伯共持公道,小侄附骥而行,更為生色。

    "便于座間伸紙磨墨,起一疏稿雲: 臣湛國瑛啟奏:伏惟巡方之職,察吏安民,揚清激濁,此其分也。

    古來聰馬之威,使四境肅然。

    貪墨解绶,雷厲風行。

    何喪乎強禦,何恤乎人言。

    所謂大破情面,不顧身家。

    巡方之臣,往往為奸人側目,百計中傷。

    所賴朝廷能容強項,則此輩計無所施。

    竊見按臣高捷,受任未久,惠威并著。

    清風兩袖,但飲西江一杯水;明月三山,照遍南庾萬裡雲。

    誠廬峰之秀,豫章之選也。

    何意司憲者,謬采風聞,遽加參劾。

    以無稽之贓款,指為有據;以如神之執法,陷作昏殘。

    使聖朝震怒,敕付士帥在按。

    臣固自揣無愆,聞命之日,即束身待罪于阙下。

    在同官則痛念無辜,叩阍之告,因披肝特籲于九重。

    若高捷果有玷于官箴,臣願受妄言之罪。

    如高捷确挂誤于彈章,惟望開一面之恩,赦複原官,仍還舊職,慰百姓之呼号,照賜環之曠典。

    是時,即論臣以武弁越職言事,按律正法,臣死且不悔矣。

    臣國瑛無任激切屏營之至。

     翌王草畢,即呈與陶公觀看。

    陶公不勝歎賞道:"賢侄胸懷慷慨,筆下淋漓,若得龍目親鑒,必然感動回天。

    老夫奏章,意欲也借重如椽,未識不吝捉刀否?"翌王遂謝道:"小侄久在戎行,筆墨荒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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