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三薛宣朱博傳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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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王之德莫大于知人,知人則百僚任職,天工不曠。

    故臯陶曰:“知人則哲,能官人。

    ”禦史大夫内承本朝之風化,外佐丞相統理天下,任重職大,非庸材所能堪。

    今當選于群卿,以充其缺。

    得其人則萬姓欣喜,百僚說服;不得其人則大職堕斁,王功不興。

    虞帝之明,在茲一舉,可不緻詳!竊見少府宣,材茂行潔,達于從政,前為禦史中丞,執憲毂下,不吐剛茹柔,舉錯時當;出守臨淮、陳留,二郡稱治;為左馮翊,崇教養善,威德并行,衆職修理,奸軌絕息,辭訟者曆年不至丞相府,赦後餘盜賊什分三輔之一。

    功效卓爾,自左内史初置以來未嘗有也。

    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

    ”宣考績功課,簡在兩府,不敢過稱以奸欺誣之罪。

    臣聞賢材莫大于治人,宣已有效。

    其法律任廷尉有餘,經術文雅足以謀王體,斷國論;身兼數器,有“退食自公”之節。

    宣無私黨遊說之助,臣恐陛下忽于《羔羊》之詩,舍公實之臣,任華虛之譽,是用越職,陳宣行能,唯陛下留神考察。

     上然之,遂以宣為禦史大夫。

     數月,代張禹為丞相,封高陽侯,食邑千戶。

    宣除趙貢兩子為史。

    貢者,趙廣漢之兄子也,為吏亦有能名。

    宣為相,府辭訟例不滿萬錢不為移書,後皆遵用薛侯故事。

    然官屬譏其煩碎無大體,不稱賢也。

    時天子好儒雅,宣經術又淺,上亦輕焉。

     久之,廣漢郡盜賊群起,丞相、禦史遣掾史逐捕不能克。

    上乃拜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以軍法從事。

    數月,斬其渠帥鄭躬,降者數千人,乃平。

    會邛成太後崩,喪事倉卒,吏賦斂以趨辦。

    其後上聞之,以過丞相、禦史,遂冊免宣曰:“君為丞相,出入六年,忠孝之行,率先百僚,朕無聞焉。

    朕既不明,變異數見,歲比不登,倉廪空虛,百姓饑馑,流離道路,疾疫死者以萬數,人至相食,盜賊并興,群職曠廢,是朕之不德而股肱不良也。

    乃者廣漢群盜橫恣,殘賊吏民,朕恻然傷之,數以問君,君對辄不如其實。

    西州隔絕,幾不為郡。

    三輔賦斂無度,酷吏并緣為奸,侵擾百姓,诏君案驗,複無欲得事實之意。

    九卿以下,鹹承風指,同時陷于謾欺之辜,咎繇君焉!有司法君領職解嫚,開謾欺之路,傷薄風化,無以帥示四方。

    不忍緻君于理,其上丞相、高陽侯印绶,罷歸。

    ” 初,宣為丞相,而翟方進為司直。

    宣知方進名儒,有宰相器,深結厚焉。

    後方進竟代為丞相,思宣舊恩,宣免後二歲,薦宣明習文法,練國制度,前所坐過薄,可複進用。

    上征宣複爵高陽侯,加寵特進,位次師安昌侯,給事中,視尚書事。

    宣複尊重。

    任政數年,後坐善定陵侯淳于長罷就第。

     初,宣有兩弟,明、修:明至南陽太守;修曆郡守、京兆尹、少府,善交接,得州裡之稱。

    後母常從修居官。

    宣為丞相時,修為臨菑令,宣迎後母,修不遣。

    後母病死,修去官持服。

    宣謂修三年服少能行之者,兄弟相駁不可,修遂竟服,繇是兄弟不和。

     久之,哀帝初即位,博士申鹹給事中,亦東海人也,毀宣不供養行喪服,薄于骨肉,前以不忠孝免,不宜複列封侯在朝省。

    宣子況為右曹侍郎,數聞其語,赇客楊明,欲令創鹹面目,使不居位。

    會司隸缺,況恐鹹為之,遂令明遮斫鹹宮門外,斷鼻唇,身八創。

     事不有司,禦史中丞衆等奏:“況朝臣,父故宰相,再封列侯,不相敕丞化,而骨肉相疑,疑鹹受修言以謗毀宣。

    鹹所言皆宣行迹,衆人所共見,公家所宜聞。

    況知鹹給事中,恐為司隸舉奏宣,而公令明等迫切宮阙,要遮創戮近臣于大道人衆中,欲以隔塞聰明,杜絕論議之端。

    桀黠無所畏忌,萬衆讙嘩,流聞四方,不與凡民忿怒争鬥者同。

    臣聞敬近臣,為近主也。

    禮,下公門,式路馬,君畜産且猶敬之。

    《春秋》之義,意惡功遂,不免于誅,上浸之源不可長也,況首為惡,明手傷,功意俱惡,皆大不敬。

    明當以重論,及況皆棄市。

    ”廷尉直以為:“律曰‘鬥以刃傷人,完為城旦,其賊加罪一等,與謀者同罪。

    ’诏書無以诋欺成罪。

    傳曰:‘遇人不以義而見慭者,與痏人之罪鈞,惡不直也。

    ’鹹厚善修,而數稱宣惡,流聞不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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