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中之上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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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咎。

    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獻子屬役于韓簡子,而田于大陸,焚焉而死。

     定公十五年,邾隐公朝于魯,執玉高,其容仰。

    公受玉卑,其容俯。

    子贛觀焉,曰:“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

    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

    将左右周施,進退俯仰,于是乎取之;朝祀喪戎,于是乎觀之。

    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

    嘉事不體,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

    驕近亂,替近疾。

    君為主,其先亡乎!” 庶征之恒雨,劉歆以為《春秋》大雨也。

    劉向以為大水。

     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

    大雨,雨水也;震,雷也。

    劉歆以為三月癸酉,于曆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當大雨。

    大雨,常雨之罰也。

    于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雨雪,常寒之罰也。

    劉向以為周三月,今正月也,當雨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

    既已發也,則雪不當複降。

    皆失節,故謂之異。

    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萬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

    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雷複歸。

    入地則孕毓根核,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隐伏,宣盛陽之德。

    入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

    是時,隐以弟桓幼,代而攝立。

    公子翚見隐居位已久,勸之遂立。

    隐既不許,翚懼而易其辭,遂與桓共殺隐。

    天見其将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電。

    是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

    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弟佞臣将作亂矣。

    後八日大雨雪,陰見間隙而勝陽,篡殺之禍将成也。

    公不寤,後二年而殺。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

    成帝建始三年秋,大雨三十餘日;四年九月,大雨十餘日。

     《左氏傳》愍公二年,晉獻公使太子申生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

    狐突歎曰:“時,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

    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衣之純;用其衷,則佩之度。

    今命以時卒,閟其事也;衣以尨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棄其衷也。

    服以遠之,時以閟之,尨涼冬殺,金寒玦離,胡可恃也!”梁馀子養曰:“帥師者,受命于廟,受脤于社,有常服矣。

    弗獲而尨,命可知也。

    死而不孝,不如逃之。

    ”罕夷曰:“尨奇無常,金玦不複,君有心矣。

    ”後四年,申生以讒自殺。

    近服妖也。

     《左氏傳》曰,鄭子臧好聚鹬冠,鄭文公惡之,使盜殺之,劉向以為近服妖者也。

    一曰,非獨為子臧之身,亦文公之戒也。

    初,文公不禮晉文,又犯天子命而伐滑,不尊尊敬上。

    其後晉文伐鄭,幾亡國。

     昭帝時,昌邑王賀遣中大夫之長安,多治仄注冠,以賜大臣,又以冠奴。

    劉向以為近服妖也。

    時王賀狂悖,聞天子不豫,弋獵馳騁如故,與驺奴、宰人遊居娛戲,驕嫚不敬。

    冠者尊服,奴者賤人,賀無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

    以冠奴者,當自至尊墜至賤也。

    其後帝崩,無子,漢大臣征賀為嗣。

    即位,狂亂無道,縛戮谏者夏侯勝等。

    于是大臣白皇太後,廢賀為庶人。

    賀為王時,又見大白狗冠方山冠而無尾,此服妖,亦犬禍也。

    賀以問郎中令龔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盡冠狗也。

    去之則存,不去則亡矣。

    ”賀既廢數年,宣帝封之為列侯,複有罪,死不得置後,又犬禍無尾之效也。

    京房《易傳》曰:“行不順,厥咎人奴冠,天下亂,辟無適巠,妾子拜。

    ”又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門。

    ” 成帝鴻嘉、永始之間,好為微行出遊,選從期門郎有材力者,及私奴客,多至十餘,少五六人,皆白衣袒帻,帶持刀劍。

    或乘小車,禦者在茵上,或皆騎,出入市裡郊野,遠至旁縣。

    時,大臣車騎将軍王音及劉同等數以切谏。

    谷永曰:“《易》稱‘得臣無家’,言王者臣天下,無私家也。

    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樂家人之賤事;厭高美之尊稱,好匹夫之卑字;崇聚票輕無誼之人,以為私客;置私田于民間,畜私奴車馬于北宮;數去南面之尊,離深宮之固,挺身獨與小人晨夜相随,烏集醉飽吏民之家,亂服共坐,混肴亡别,闵勉遁樂,晝夜在路。

    典門戶奉宿衛之臣執幹戈守空宮,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積數年矣。

    昔虢公為無道,有神降曰‘賜爾土田’,言将以庶人受土田也。

    諸侯夢得土田,為失國祥,而況王者畜私田财物,為庶人之事乎!” 《左氏傳》曰,周景王時大夫賓起見雄雞自斷其尾。

    劉向以為近雞禍也。

    是時王有愛子子晁,王與賓起陰謀欲立之。

    田于北山,将因兵衆殺適子之黨,未及而崩。

    三子争國,王室大亂。

    其後,賓起誅死,子晁奔楚而敗。

    京房《易傳》曰:“有始無終,厥妖雄雞自齧斷其尾。

    ” 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辂軨中雌雞化為雄,毛衣變化而不鳴,不将,無距。

    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将。

    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者。

    京房《易傳》曰:“雞知時,知時者當死。

    ”房以為己知時,恐當之。

    劉向以為房失雞占。

    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

    言小臣将秉君威,以害正事,猶石顯也。

    竟甯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

    一曰,石顯何足以當此?昔武王伐殷,至于牧野,誓師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

    ’今殷王纣惟婦言用。

    ”繇是論之,黃龍、初元、永光雞變,乃國家之占,妃、後象也。

    孝元王皇後以甘露二年生男,立為太子。

    妃,王禁女也。

    黃龍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為元帝。

    王妃将為皇後,故是歲未央殿中雌雞為雄,明其占在正宮也。

    不鳴不将無距,貴始萌而尊未成也。

    至元帝初元元年,将立王皇後,先以為婕妤。

    三月癸卯制書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為陽平侯,位特進。

    ”丙午,立王婕妤為皇後。

    明年正月,立皇後子為太子。

    故應是,丞相府史家雌雞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

    伏子者,明已有子也。

    冠距鳴将者,尊已成也。

    永光二年,陽平頃侯禁薨,子鳳嗣侯,為侍中衛尉。

    元帝崩,皇太子立,是為成帝。

    尊皇後為皇太後,以後弟鳳為大司馬、大将軍,領尚書事,上委政,無所與。

    王氏之權自鳳起,故于鳳始受爵位時,雄雞有角,明視作威颛君害上危國者,從此人始也。

    其後群弟世權,以至于莽,遂篡天下。

    即位五年,王太後乃崩,此其效也。

    京房《易傳》曰:“賢者居明夷之世,知時而傷,或衆在位,厥妖雞生角。

    雞生角,時主獨。

    ”又曰:“婦人颛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

    故房以為己亦在占中矣。

     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蔔牛,又食其角。

    ”劉向以為,近青祥,亦牛禍也,不敬而傋霿之所緻也。

    昔周公制禮樂,成周道,故成王命魯郊祀天地,以尊周公。

    至成公時,三家始颛政,魯将從此衰。

    天愍周公之德,痛其将有敗亡之禍,故于郊祭而見戒雲。

    鼠,小蟲,性盜竊;鼷,又其小者也。

    牛,大畜,祭天尊物也。

    角,兵象,在上,君威也。

    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盜竊之人,将執國命以傷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

    改蔔牛,鼷鼠又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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