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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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抃呂翀艾洪葛嵩趙佑硃廷聲等戴銑李光翰等陸昆薄彥徽等蔣欽周玺塗祯湯禮敬王渙何紹正許天錫周鑰等徐文溥翟唐王銮張士隆張文明陳鼎等範辂張欽周廣曹琥石天柱
劉蒨,字惟馨,涪州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授戶科給事中。
劾戶部尚書掞鐘縱子受赇,論外戚慶雲侯、壽甯侯家人侵牟商利,阻壞鹾法,又論文選郎張彩颠倒铨政。
有直聲。
武宗踐阼,未數月,漸改孝宗之政。
蒨疏谏曰:“先帝大漸,召閣臣劉健、李東陽、謝遷于榻前,托以陛下。
今梓宮未葬,德音猶存,而政事多乖,号令不信。
張瑜、劉文泰方藥弗慎,緻先帝升遐,不即加誅,容其奏辨。
中官劉?郎贻害河南,宜按治,僅調之薊州。
戶部奏汰冗員,兵部奏革傳奉,疏皆報罷。
夫先帝留健等輔陛下,乃近日批答章奏,以恩侵法,以私掩公,是閣臣不得與聞,而左右近習陰有幹預矣。
願遵遺命,信老成,政無大小,悉咨内閣,庶事無壅蔽,權不假竊。
”報聞。
正德元年,吏部尚書馬文升緻仕,廷議推補。
禦史王時中以闵珪、劉大夏不宜在推舉之列。
蒨恐耆德益疏,上疏極論其謬。
章下所司,是蒨言,诏為饬言官毋挾私妄奏。
孝宗在位時,深悉内臣出鎮之害,所遣皆慎選。
劉瑾竊柄,盡召還之,而代以其黨。
蒨言:“用新人不若用舊人,猶養饑虎不若養飽虎。
”不聽。
尋與給事中張文等極言時政缺失五事,忤旨,奪俸三月。
劉健、謝遷去位,蒨與刑科給事中呂翀各抗章乞留,語侵瑾。
先是,兵科都給事中艾洪劾中官高鳳侄得林營掌錦衣衛。
諸疏傳至南京守備武靖伯趙承慶所,應天尹陸珩錄以示諸僚,兵部尚書林瀚聞而太息。
于是給事中戴銑、禦史薄彥徽等,各馳疏極谏,請留健、遷。
瑾等大怒,矯旨逮銑、彥徽等,下诏獄鞫治,并蒨、翀、洪俱廷杖削籍,承慶停半祿閑住,瀚、珩貶秩緻仕。
既而列健、遷等五十三人為奸黨,及翀、洪并預焉。
瑾敗,起蒨金華知府,舉治行卓異,未及遷辄告歸。
嘉靖初,起知長沙,遷江西副使卒。
禦史範永奎訟于朝,特予祭葬。
呂翀,廣信永豐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其請留健、遷言:“二臣不可聽去者有五。
孔子稱孟莊子之孝,以不改父之臣為難。
二臣皆先帝所簡以遺陛下,今陵土未幹,無故罷遣,何以慰在天之靈?不可一也。
二臣雖以老疾辭,實由言違計沮,不得其職而去。
陛下聽之,亦以其不善将順,非實有意優老也。
在二臣得去就之義,在陛下有棄老成之嫌。
不可二也。
今民窮财殚,府藏虛罄,水旱盜賊、星象草木之變疊見雜出,萬一禍生不測,國無老成,誰與共事?不可三也。
自古剛正者難容,柔順者易合。
二臣既去,則柔順之人必進,将一聽陛下所為,非國家之福。
不可四也。
書曰‘無遺壽耇’。
健等谙練有素,非新進可侔,今同日去國,天下後世将謂陛下喜新進而厭舊人。
不可五也。
”既削籍歸,後起雲南佥事。
遷四川副使,修成都江堰以資灌溉,水利大興。
嘉靖初卒。
艾洪,濱州人。
弘治九年進士。
授兵科給事中。
武宗立,诏清核騰骧諸衛及在京七十二衛軍。
給事中葛嵩剔抉無所徇,得各監局占役者七千五百餘人,有旨送各營備操。
既而中官魏興、蕭壽等撓之,格不行。
洪率同官抗論,竟不能得。
又劾英國公張懋、懷甯侯孫應爵、新甯伯譚佑、彭城伯張信,并請斥陝西鎮監劉雲、薊州鎮監劉琅阝。
不聽。
雲尋調南京守備,乞以其養子偉為錦衣千戶。
洪複率同官劾之,事乃寝。
洪在兵科久,谏疏多可稱。
削籍後,複罰米二百石輸宣府。
後起官,終福建左參政。
葛嵩,字鐘甫,無錫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由行人擢禮科給事中。
閱薊州軍儲,核貴戚所侵地,歸之民。
正德初,以厘營弊力抗權幸。
請出先朝宮人,谏射獵,因劾魏國公徐俌。
又偕九卿請誅劉瑾。
瑾怒,斥為奸黨,罷歸。
趙佑,字汝翼,雙流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由繁昌知縣召為禦史。
正德元年六月,災異求言,佑上言:“太監劉瑾、丘聚、馬永成輩日獻鷹犬,導騎射,萬一有銜橛之變,豈不為兩宮憂?鎮守内臣鄧原、麥秀頗簡靜,而劉璟、梁裕擠代之。
戶部議馬房草場召民佃種,甯瑾竟自奏止。
李興擅伐陵木,已坐大辟,乃欲賂左右祈免。
他如南京守備劉雲,倉場監督趙忠、韋隽、段循,俱夤緣增設。
乞置瑾等于法,罷璟、裕毋遣,而汰革額外冗員。
自今政事必谘大臣、台谏,不為近習所搖,則災變自弭。
”奏入,群奄大恨。
帝将大婚,诏取太倉銀四十萬兩。
佑言:“左右以婚禮為名,将肆無厭之欲。
計臣懼禍而不敢阻,閣臣避怨而不敢争。
用如泥沙,坐緻耗國。
不幸興師旅,遘饑馑,将何以為計哉?”九月,宛平郊外李花盛開,佑言:“此陰擅陽權,非偶然也。
”帝皆不納。
是時,中官益橫,佑與同官硃廷聲、徐钰交章極論。
章下閣議,将重罪中官。
事忽中變,劉健、謝遷去位。
瑾遂大逐廷臣忤己者,指佑與廷聲、钰及陳琳、潘镗等為奸黨,勒罷之。
瑾誅,佑用薦起山西佥事。
卒。
硃廷聲,字克諧,進賢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嘉靖中,終刑部右侍郎。
徐钰,字用砺,江夏人。
弘治九年進士,終四川左布政使。
陳琳,字玉疇,甫田人。
弘治九年進士。
由庶吉士改禦史,上端本修政十五事。
出督南畿學政。
劉瑾逐健、遷,逮戴銑、陸昆等,琳抗章言:“南京窮冬雷震,正旦日食。
正宜修德弭災,委心元寮,博采忠言。
豈宜自棄股肱、隔塞耳目?”瑾大怒,谪揭陽丞。
瑾敗,遷嘉興同知。
世宗時,終南京兵部右侍郎。
潘镗,字宗節,六安人。
弘治九年進士。
有孝行。
為滿城知縣,憂歸。
繼知滑縣,擢禦史,陳時務大計四事。
孝宗嘉納之。
正德初,以論高鳳為中人所惡,傳旨镗黨太監王嶽,除其名。
八年起廣東佥事,謝病歸。
戴銑,字寶之,婺源人。
弘治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數有建白。
久之,以便養調南京戶科。
武宗嗣位,偕同官請敕六科檢詳弘治間所行進賢、退奸、節财、訓兵、重祀、慎刑、救災、恤困諸大政,備錄進覽,凡裁決機務悉以為準。
報聞。
逾月,言四方歲辦多非土産,勞費滋甚,宜蠲其所無。
又請勤禦經筵,俾密勿大臣從容獻納。
既乃與給事中李光翰、徐蕃、牧相、任惠、徐暹及禦史薄彥徽等連章奏留劉健、謝遷,且劾中官高鳳。
帝怒,逮系诏獄,廷杖除名。
銑創甚,遂卒。
世宗立,追贈光祿少卿。
李光翰,新鄉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授南京戶科給事中。
正德改元,災異求言。
光翰偕同官疏劾太監苗逵、高鳳、李榮及保國公硃晖,且言大學士劉健等疏陳鹽法事,留中不報,将使老臣不安其位。
帝不省。
既削籍歸,後起台州知府,與蕃同舉治行卓異,尋卒。
徐蕃,泰州人。
弘治六年進士。
授南京禮科給事中。
武宗嗣位,複先朝所汰諸冗費,蕃等力争,不納。
後起江西參議,從都禦史陳金讨平東鄉寇。
嘉靖時,累官工部右侍郎。
牧相,餘姚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授南京兵科給事中。
論救宣府都禦史雍泰,又公疏請罷禮部尚書崔志端等,皆不聽。
正德元年奉命與禦史呂镗清查禦馬監,因陳濫役濫費之弊,及太監李棠珝诏旨營私罪。
至是,受杖歸,授徒養母。
後複官,擢廣西參議。
命下,相已前卒。
任惠,灤州人。
弘治九年進士。
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
正德元年九月,偕同官谏佚遊,語切直。
後起山東佥事,未任卒。
徐暹,曆城人。
弘治十五年進士。
武宗即位,擢南京工科給事中。
正德改元,因災異上言七事,且請斥英國公張懋、尚書張昇等,撤諸添注内官,明正張瑜、劉文泰用藥失宜緻誤先帝,及太監李興擅伐陵木,新甯伯譚佑、侍郎李鐩同事不舉之罪。
帝下之所司。
後起山西佥事,進副使。
平巨盜混天王,民德之。
卒于官。
陸昆,字如玉,歸安人。
弘治九年進士。
授清豐知縣。
以廉幹征,擢南京禦史。
武宗即位,疏陳重風紀八事:一,獎直言。
古者,臣下不匡,其刑墨。
宋制,禦史入台,逾十旬無言,有辱台之罰。
今郎署建言,如李夢陽、楊子器輩,當加旌擢,而言官考績,宜以章疏多寡及當否為殿最。
二,複面劾。
舊制,禦史上殿,被劾者趨出待罪,即唐人對仗讀彈文遺意。
近率封章奏聞,批答未行,彌縫先入。
乞遵舊典面奏,立取睿裁。
三,明淑慝。
尚書劉大夏、王轼以病乞休;侍郎張元祯、陳清屢劾不去。
賢不肖倒置,實治亂消長之關。
宜勉留二人,放元祯等還田裡。
四,核命令。
近者言妨左右,頻見留中。
事涉所私,辄收成命。
乞令諸曹章奏俱具數送閣,已行者得考稽,未行
弘治十二年進士。
授戶科給事中。
劾戶部尚書掞鐘縱子受赇,論外戚慶雲侯、壽甯侯家人侵牟商利,阻壞鹾法,又論文選郎張彩颠倒铨政。
有直聲。
武宗踐阼,未數月,漸改孝宗之政。
蒨疏谏曰:“先帝大漸,召閣臣劉健、李東陽、謝遷于榻前,托以陛下。
今梓宮未葬,德音猶存,而政事多乖,号令不信。
張瑜、劉文泰方藥弗慎,緻先帝升遐,不即加誅,容其奏辨。
中官劉?郎贻害河南,宜按治,僅調之薊州。
戶部奏汰冗員,兵部奏革傳奉,疏皆報罷。
夫先帝留健等輔陛下,乃近日批答章奏,以恩侵法,以私掩公,是閣臣不得與聞,而左右近習陰有幹預矣。
願遵遺命,信老成,政無大小,悉咨内閣,庶事無壅蔽,權不假竊。
”報聞。
正德元年,吏部尚書馬文升緻仕,廷議推補。
禦史王時中以闵珪、劉大夏不宜在推舉之列。
蒨恐耆德益疏,上疏極論其謬。
章下所司,是蒨言,诏為饬言官毋挾私妄奏。
孝宗在位時,深悉内臣出鎮之害,所遣皆慎選。
劉瑾竊柄,盡召還之,而代以其黨。
蒨言:“用新人不若用舊人,猶養饑虎不若養飽虎。
”不聽。
尋與給事中張文等極言時政缺失五事,忤旨,奪俸三月。
劉健、謝遷去位,蒨與刑科給事中呂翀各抗章乞留,語侵瑾。
先是,兵科都給事中艾洪劾中官高鳳侄得林營掌錦衣衛。
諸疏傳至南京守備武靖伯趙承慶所,應天尹陸珩錄以示諸僚,兵部尚書林瀚聞而太息。
于是給事中戴銑、禦史薄彥徽等,各馳疏極谏,請留健、遷。
瑾等大怒,矯旨逮銑、彥徽等,下诏獄鞫治,并蒨、翀、洪俱廷杖削籍,承慶停半祿閑住,瀚、珩貶秩緻仕。
既而列健、遷等五十三人為奸黨,及翀、洪并預焉。
瑾敗,起蒨金華知府,舉治行卓異,未及遷辄告歸。
嘉靖初,起知長沙,遷江西副使卒。
禦史範永奎訟于朝,特予祭葬。
呂翀,廣信永豐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其請留健、遷言:“二臣不可聽去者有五。
孔子稱孟莊子之孝,以不改父之臣為難。
二臣皆先帝所簡以遺陛下,今陵土未幹,無故罷遣,何以慰在天之靈?不可一也。
二臣雖以老疾辭,實由言違計沮,不得其職而去。
陛下聽之,亦以其不善将順,非實有意優老也。
在二臣得去就之義,在陛下有棄老成之嫌。
不可二也。
今民窮财殚,府藏虛罄,水旱盜賊、星象草木之變疊見雜出,萬一禍生不測,國無老成,誰與共事?不可三也。
自古剛正者難容,柔順者易合。
二臣既去,則柔順之人必進,将一聽陛下所為,非國家之福。
不可四也。
書曰‘無遺壽耇’。
健等谙練有素,非新進可侔,今同日去國,天下後世将謂陛下喜新進而厭舊人。
不可五也。
”既削籍歸,後起雲南佥事。
遷四川副使,修成都江堰以資灌溉,水利大興。
嘉靖初卒。
艾洪,濱州人。
弘治九年進士。
授兵科給事中。
武宗立,诏清核騰骧諸衛及在京七十二衛軍。
給事中葛嵩剔抉無所徇,得各監局占役者七千五百餘人,有旨送各營備操。
既而中官魏興、蕭壽等撓之,格不行。
洪率同官抗論,竟不能得。
又劾英國公張懋、懷甯侯孫應爵、新甯伯譚佑、彭城伯張信,并請斥陝西鎮監劉雲、薊州鎮監劉琅阝。
不聽。
雲尋調南京守備,乞以其養子偉為錦衣千戶。
洪複率同官劾之,事乃寝。
洪在兵科久,谏疏多可稱。
削籍後,複罰米二百石輸宣府。
後起官,終福建左參政。
葛嵩,字鐘甫,無錫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由行人擢禮科給事中。
閱薊州軍儲,核貴戚所侵地,歸之民。
正德初,以厘營弊力抗權幸。
請出先朝宮人,谏射獵,因劾魏國公徐俌。
又偕九卿請誅劉瑾。
瑾怒,斥為奸黨,罷歸。
趙佑,字汝翼,雙流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由繁昌知縣召為禦史。
正德元年六月,災異求言,佑上言:“太監劉瑾、丘聚、馬永成輩日獻鷹犬,導騎射,萬一有銜橛之變,豈不為兩宮憂?鎮守内臣鄧原、麥秀頗簡靜,而劉璟、梁裕擠代之。
戶部議馬房草場召民佃種,甯瑾竟自奏止。
李興擅伐陵木,已坐大辟,乃欲賂左右祈免。
他如南京守備劉雲,倉場監督趙忠、韋隽、段循,俱夤緣增設。
乞置瑾等于法,罷璟、裕毋遣,而汰革額外冗員。
自今政事必谘大臣、台谏,不為近習所搖,則災變自弭。
”奏入,群奄大恨。
帝将大婚,诏取太倉銀四十萬兩。
佑言:“左右以婚禮為名,将肆無厭之欲。
計臣懼禍而不敢阻,閣臣避怨而不敢争。
用如泥沙,坐緻耗國。
不幸興師旅,遘饑馑,将何以為計哉?”九月,宛平郊外李花盛開,佑言:“此陰擅陽權,非偶然也。
”帝皆不納。
是時,中官益橫,佑與同官硃廷聲、徐钰交章極論。
章下閣議,将重罪中官。
事忽中變,劉健、謝遷去位。
瑾遂大逐廷臣忤己者,指佑與廷聲、钰及陳琳、潘镗等為奸黨,勒罷之。
瑾誅,佑用薦起山西佥事。
卒。
硃廷聲,字克諧,進賢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嘉靖中,終刑部右侍郎。
徐钰,字用砺,江夏人。
弘治九年進士,終四川左布政使。
陳琳,字玉疇,甫田人。
弘治九年進士。
由庶吉士改禦史,上端本修政十五事。
出督南畿學政。
劉瑾逐健、遷,逮戴銑、陸昆等,琳抗章言:“南京窮冬雷震,正旦日食。
正宜修德弭災,委心元寮,博采忠言。
豈宜自棄股肱、隔塞耳目?”瑾大怒,谪揭陽丞。
瑾敗,遷嘉興同知。
世宗時,終南京兵部右侍郎。
潘镗,字宗節,六安人。
弘治九年進士。
有孝行。
為滿城知縣,憂歸。
繼知滑縣,擢禦史,陳時務大計四事。
孝宗嘉納之。
正德初,以論高鳳為中人所惡,傳旨镗黨太監王嶽,除其名。
八年起廣東佥事,謝病歸。
戴銑,字寶之,婺源人。
弘治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數有建白。
久之,以便養調南京戶科。
武宗嗣位,偕同官請敕六科檢詳弘治間所行進賢、退奸、節财、訓兵、重祀、慎刑、救災、恤困諸大政,備錄進覽,凡裁決機務悉以為準。
報聞。
逾月,言四方歲辦多非土産,勞費滋甚,宜蠲其所無。
又請勤禦經筵,俾密勿大臣從容獻納。
既乃與給事中李光翰、徐蕃、牧相、任惠、徐暹及禦史薄彥徽等連章奏留劉健、謝遷,且劾中官高鳳。
帝怒,逮系诏獄,廷杖除名。
銑創甚,遂卒。
世宗立,追贈光祿少卿。
李光翰,新鄉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授南京戶科給事中。
正德改元,災異求言。
光翰偕同官疏劾太監苗逵、高鳳、李榮及保國公硃晖,且言大學士劉健等疏陳鹽法事,留中不報,将使老臣不安其位。
帝不省。
既削籍歸,後起台州知府,與蕃同舉治行卓異,尋卒。
徐蕃,泰州人。
弘治六年進士。
授南京禮科給事中。
武宗嗣位,複先朝所汰諸冗費,蕃等力争,不納。
後起江西參議,從都禦史陳金讨平東鄉寇。
嘉靖時,累官工部右侍郎。
牧相,餘姚人。
弘治十二年進士。
授南京兵科給事中。
論救宣府都禦史雍泰,又公疏請罷禮部尚書崔志端等,皆不聽。
正德元年奉命與禦史呂镗清查禦馬監,因陳濫役濫費之弊,及太監李棠珝诏旨營私罪。
至是,受杖歸,授徒養母。
後複官,擢廣西參議。
命下,相已前卒。
任惠,灤州人。
弘治九年進士。
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
正德元年九月,偕同官谏佚遊,語切直。
後起山東佥事,未任卒。
徐暹,曆城人。
弘治十五年進士。
武宗即位,擢南京工科給事中。
正德改元,因災異上言七事,且請斥英國公張懋、尚書張昇等,撤諸添注内官,明正張瑜、劉文泰用藥失宜緻誤先帝,及太監李興擅伐陵木,新甯伯譚佑、侍郎李鐩同事不舉之罪。
帝下之所司。
後起山西佥事,進副使。
平巨盜混天王,民德之。
卒于官。
陸昆,字如玉,歸安人。
弘治九年進士。
授清豐知縣。
以廉幹征,擢南京禦史。
武宗即位,疏陳重風紀八事:一,獎直言。
古者,臣下不匡,其刑墨。
宋制,禦史入台,逾十旬無言,有辱台之罰。
今郎署建言,如李夢陽、楊子器輩,當加旌擢,而言官考績,宜以章疏多寡及當否為殿最。
二,複面劾。
舊制,禦史上殿,被劾者趨出待罪,即唐人對仗讀彈文遺意。
近率封章奏聞,批答未行,彌縫先入。
乞遵舊典面奏,立取睿裁。
三,明淑慝。
尚書劉大夏、王轼以病乞休;侍郎張元祯、陳清屢劾不去。
賢不肖倒置,實治亂消長之關。
宜勉留二人,放元祯等還田裡。
四,核命令。
近者言妨左右,頻見留中。
事涉所私,辄收成命。
乞令諸曹章奏俱具數送閣,已行者得考稽,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