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督逋急,恪以災變請緩其事。
禦史李興請于鄖陽别設三司,割南陽、荊州、襄陽、漢中、保甯、夔州隸之。
恪陳五不可,乃止。
恪素剛正。
所至,抑豪右,祛奸弊。
及為巡撫,以所部多王府,持法尤嚴,宗人多不悅。
平樂、義甯二王遂讦恪減祿米、改校尉諸事。
勘無驗,坐恪入王府誤行端禮門,欲以平二王忿。
帝知恪無他,而以二王幼,降敕切責,命湖廣巡撫韓文與恪易任。
吏民罷市,泣送數十裡不絕。
屬吏以羨金赆,揮之去。
至則值岐王之國,中使攜鹽數百艘,抑賣于民,為恪所持阻不行。
其黨密構于帝。
居一歲,中旨改南京工部右侍郎。
恪上疏曰:“大臣進用,宜出廷推,未聞有傳奉得者。
臣生平不敢由他途進,請賜罷黜。
”帝慰留,乃拜命。
勢要家濫索工匠者,悉執不予。
十一年考績入都,得疾,遂緻仕,卒。
李介,字守貞,高密人。
成化五年進士。
選庶吉士,改禦史,巡鹽兩浙,還掌河南道事。
以四方災傷,陳時政數事,帝多采用之。
介敢言,遇事不可,辄率同列論奏。
忤帝意,兩撻于庭。
九載滿,擢大理丞,進少卿。
弘治改元,遷右佥都禦史,巡撫宣府。
尋召佐院事。
曆兵部左、右侍郎。
十年夏,北寇謀犯大同,命介兼左佥都禦史,往督軍饷,且經略之。
比至,寇已退,乃大修戎備。
察核官田牛具錢還之軍,以其資償軍所逋馬價,邊人感悅。
先後條上便宜二十事。
卒,贈尚書。
子昆,字承裕。
弘治初進士。
曆禮部主事。
中官何鼎建言下獄,台谏救之,鹹被責。
昆複論救,弗聽。
父憂歸,起改兵部主事。
帝将建延壽塔于城外,昆複疏谏。
正德初,群小用事。
請黜邪枉,進忠直,杜宦戚請乞,節中外侈費,皆不報。
進員外郎,忤尚書劉宇,貶知解州。
屢遷陝西左布政使。
十年以右副都禦史巡撫甘肅。
與總督彭澤經略哈密,兵部尚書王瓊劾澤處置失宜,語連昆,下吏。
法司言昆設謀遏強寇,功不可掩。
瓊不從,谪浙江副使。
世宗立,瓊得罪。
複官,巡撫順天。
尋召為兵部右侍郎,嘉靖初,改左。
大同軍亂,殺巡撫張文錦。
昆奉命往撫,承制曲赦之,還請收恤文錦。
帝方惡其激變,不從。
遇疾歸,久之卒。
黃珂,字鳴玉,遂甯人。
成化二十年進士。
授龍陽知縣。
治行聞,擢禦史,出按貴州。
金達長官何輪謀不軌,計擒之,改設流官。
賊婦米魯亂,奏劾巡撫錢钺、總兵官焦俊等,皆得罪。
改按畿輔,曆山西按察使。
正德四年,擢右佥都禦史巡撫延綏。
安化王寘鐇反,傳檄四方,用讨劉瑾為名。
他鎮畏瑾,不敢以聞。
珂封上其檄,因陳便宜八事,而急令副總兵侯勳、參将時源分兵扼河東,賊遂不敢出。
亦不剌寇邊,珂偕總兵官馬昂督軍戰,敗之木瓜山。
六年複寇邊,珂檄副總兵王勳等七将分據要害夾擊,複敗之。
屢賜玺書,銀币。
是年秋,入為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
河南用兵,出理軍饷。
主客兵十餘萬,追奔轉戰,遷止無常。
珂随方轉輸,軍興無乏,錄功增俸一級。
改刑部,進左侍郎,已改佐兵部。
甯王宸濠謀複護衛,珂執議獨堅。
九年擢南京右都禦史,尋就拜工部尚書。
以年至乞休歸,卒。
贈太子少保,谥簡肅。
王鴻儒,字懋學,南陽人。
少工書,家貧為府書佐。
知府段堅愛其書,留署中,親教之。
遣入學校為諸生,遂舉鄉試第一。
成化末,登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
累遷郎中,擢山西佥事,進副使,俱督學政。
居九年,士風甚盛。
孝宗嘗語劉大夏曰:“籓臬中若王鴻儒,他日可大用也。
”正德改元,謝病歸。
劉瑾擅政,收召名流。
四年夏,起為國子祭酒,以父喪去。
再起南京戶部侍郎,曆吏部右侍郎,尋轉左。
十四年遷南京戶部尚書。
甫履任,宸濠反,命督軍饷,疽發于背,遂卒,谥文莊。
鴻儒為學,務窮理緻用,為世所推。
左吏部,清正自持,門無私谒。
弟鴻漸,鄉試亦第一。
以進士累官山東右布政使,以廉靜稱。
叢蘭,字廷秀,文登人。
弘治三年進士。
為戶科給事中。
中官梁芳、陳喜、汪直、韋興,先以罪擯斥,複夤緣還京。
蘭因清甯宮災,疏陳六事,極論芳等罪,諸人遂廢。
尋言:“吏部遵诏書,請擢用建言诖誤諸臣,而明旨不盡從,非所以示信。
失儀被糾,請免送诏獄。
畿内征徭繁重,富民規免,他戶代之,宜厘正。
”章下所司。
進兵科右給事中。
都督佥事吳安以傳奉得官,蘭請罷之。
時命撥團營軍八千人修九門城濠,蘭言:“臣頃簡營軍,诏許專事訓練,無複差撥,命下未幾,旋複役之,如前诏何。
”遂罷遣。
遷通政參議。
小王子犯大同,命經略紫荊、倒馬諸關塞蹊隧可通敵騎者百十所。
正德三年進左通政。
明年冬出理延綏屯田。
安化王寘鐇反,蘭奏陳十事,中言:“文武官罰米者,鬻産不能償。
朝臣谪戍,刑官妄引新例鍛煉成獄,沒其家資。
校尉遍行邊塞,勢焰
禦史李興請于鄖陽别設三司,割南陽、荊州、襄陽、漢中、保甯、夔州隸之。
恪陳五不可,乃止。
恪素剛正。
所至,抑豪右,祛奸弊。
及為巡撫,以所部多王府,持法尤嚴,宗人多不悅。
平樂、義甯二王遂讦恪減祿米、改校尉諸事。
勘無驗,坐恪入王府誤行端禮門,欲以平二王忿。
帝知恪無他,而以二王幼,降敕切責,命湖廣巡撫韓文與恪易任。
吏民罷市,泣送數十裡不絕。
屬吏以羨金赆,揮之去。
至則值岐王之國,中使攜鹽數百艘,抑賣于民,為恪所持阻不行。
其黨密構于帝。
居一歲,中旨改南京工部右侍郎。
恪上疏曰:“大臣進用,宜出廷推,未聞有傳奉得者。
臣生平不敢由他途進,請賜罷黜。
”帝慰留,乃拜命。
勢要家濫索工匠者,悉執不予。
十一年考績入都,得疾,遂緻仕,卒。
李介,字守貞,高密人。
成化五年進士。
選庶吉士,改禦史,巡鹽兩浙,還掌河南道事。
以四方災傷,陳時政數事,帝多采用之。
介敢言,遇事不可,辄率同列論奏。
忤帝意,兩撻于庭。
九載滿,擢大理丞,進少卿。
弘治改元,遷右佥都禦史,巡撫宣府。
尋召佐院事。
曆兵部左、右侍郎。
十年夏,北寇謀犯大同,命介兼左佥都禦史,往督軍饷,且經略之。
比至,寇已退,乃大修戎備。
察核官田牛具錢還之軍,以其資償軍所逋馬價,邊人感悅。
先後條上便宜二十事。
卒,贈尚書。
子昆,字承裕。
弘治初進士。
曆禮部主事。
中官何鼎建言下獄,台谏救之,鹹被責。
昆複論救,弗聽。
父憂歸,起改兵部主事。
帝将建延壽塔于城外,昆複疏谏。
正德初,群小用事。
請黜邪枉,進忠直,杜宦戚請乞,節中外侈費,皆不報。
進員外郎,忤尚書劉宇,貶知解州。
屢遷陝西左布政使。
十年以右副都禦史巡撫甘肅。
與總督彭澤經略哈密,兵部尚書王瓊劾澤處置失宜,語連昆,下吏。
法司言昆設謀遏強寇,功不可掩。
瓊不從,谪浙江副使。
世宗立,瓊得罪。
複官,巡撫順天。
尋召為兵部右侍郎,嘉靖初,改左。
大同軍亂,殺巡撫張文錦。
昆奉命往撫,承制曲赦之,還請收恤文錦。
帝方惡其激變,不從。
遇疾歸,久之卒。
黃珂,字鳴玉,遂甯人。
成化二十年進士。
授龍陽知縣。
治行聞,擢禦史,出按貴州。
金達長官何輪謀不軌,計擒之,改設流官。
賊婦米魯亂,奏劾巡撫錢钺、總兵官焦俊等,皆得罪。
改按畿輔,曆山西按察使。
正德四年,擢右佥都禦史巡撫延綏。
安化王寘鐇反,傳檄四方,用讨劉瑾為名。
他鎮畏瑾,不敢以聞。
珂封上其檄,因陳便宜八事,而急令副總兵侯勳、參将時源分兵扼河東,賊遂不敢出。
亦不剌寇邊,珂偕總兵官馬昂督軍戰,敗之木瓜山。
六年複寇邊,珂檄副總兵王勳等七将分據要害夾擊,複敗之。
屢賜玺書,銀币。
是年秋,入為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
河南用兵,出理軍饷。
主客兵十餘萬,追奔轉戰,遷止無常。
珂随方轉輸,軍興無乏,錄功增俸一級。
改刑部,進左侍郎,已改佐兵部。
甯王宸濠謀複護衛,珂執議獨堅。
九年擢南京右都禦史,尋就拜工部尚書。
以年至乞休歸,卒。
贈太子少保,谥簡肅。
王鴻儒,字懋學,南陽人。
少工書,家貧為府書佐。
知府段堅愛其書,留署中,親教之。
遣入學校為諸生,遂舉鄉試第一。
成化末,登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
累遷郎中,擢山西佥事,進副使,俱督學政。
居九年,士風甚盛。
孝宗嘗語劉大夏曰:“籓臬中若王鴻儒,他日可大用也。
”正德改元,謝病歸。
劉瑾擅政,收召名流。
四年夏,起為國子祭酒,以父喪去。
再起南京戶部侍郎,曆吏部右侍郎,尋轉左。
十四年遷南京戶部尚書。
甫履任,宸濠反,命督軍饷,疽發于背,遂卒,谥文莊。
鴻儒為學,務窮理緻用,為世所推。
左吏部,清正自持,門無私谒。
弟鴻漸,鄉試亦第一。
以進士累官山東右布政使,以廉靜稱。
叢蘭,字廷秀,文登人。
弘治三年進士。
為戶科給事中。
中官梁芳、陳喜、汪直、韋興,先以罪擯斥,複夤緣還京。
蘭因清甯宮災,疏陳六事,極論芳等罪,諸人遂廢。
尋言:“吏部遵诏書,請擢用建言诖誤諸臣,而明旨不盡從,非所以示信。
失儀被糾,請免送诏獄。
畿内征徭繁重,富民規免,他戶代之,宜厘正。
”章下所司。
進兵科右給事中。
都督佥事吳安以傳奉得官,蘭請罷之。
時命撥團營軍八千人修九門城濠,蘭言:“臣頃簡營軍,诏許專事訓練,無複差撥,命下未幾,旋複役之,如前诏何。
”遂罷遣。
遷通政參議。
小王子犯大同,命經略紫荊、倒馬諸關塞蹊隧可通敵騎者百十所。
正德三年進左通政。
明年冬出理延綏屯田。
安化王寘鐇反,蘭奏陳十事,中言:“文武官罰米者,鬻産不能償。
朝臣谪戍,刑官妄引新例鍛煉成獄,沒其家資。
校尉遍行邊塞,勢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