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酒謀對于郊肆惡 鬼對案楊化借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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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從來人死魂不散,況複生前有宿冤! 試看鬼能為活證,始知明晦一般天。

     話說山東有一個耕夫,不記姓名。

    因耕自己田地,侵犯了鄰人墓道。

    鄰人與他争論,他出言不遜,就把他毒打不休,須臾身死。

    家間親人把鄰人告官。

    檢屍有緻命重傷,問成死罪,已是一年。

    忽一日,右首鄰家所生一子,口裡才能說話,便話得前生事體出來。

    道:“我是耕者某人,為鄰人打死。

    死後見陰司,陰司憐我無罪誤死,命我複生,說我屍首已壞,就近托生為右鄰之子。

    即命二鬼送我到右鄰房栊外,見一婦人踞床将産,二鬼道:‘此即汝母,汝從囪門入!’說罷,二鬼即出。

    二鬼在外,不聽見裡頭孩子哭聲,二鬼回身進來看,說道:‘走了,走了。

    ’其時吾躲在衣架之下,被二鬼尋出,複送入囪門。

    一會就生下來。

    ”曆曆述說平生事,無一不記。

    又到前所耕地界處,再三辨悉。

    那些看的人及他父母,明知是耕者再世,歎為異事。

    喧傳此話到獄中,那前日抵罪的鄰人便當官訴狀道:“吾殺了耕者,故問死罪。

    今耕者已得再生,吾亦該放條活路。

    若不然,死者到得生了,生者到要死了,吾這一死還是抵誰的?”官府看見訴語希奇,吊取前日一幹原被犯證裡鄰問他,他們衆口如一,說道:“果是重生。

    ”并取小孩兒問他,他言語明明白白,一些不誤。

    官府雖則斷道:“一死自抵前生,豈以再世幸免?”不準其訴。

    然卻心裡大是驚怪。

    因曉得:人身四大,乃是假合。

    形有時盡,神則常存。

    何況屈死冤魂,豈能遽散。

     所以國朝嘉靖年間,有一樁異事:乃是一個山東人,喚名丁戍。

    客遊北京,途中遇一壯士,名喚盧疆,見他意氣慷慨,性格軒昂,兩人覺道說得着,結為兄弟。

    不多時,盧疆盜情事犯,系在府獄。

    丁戍到獄中探望,盧疆對他道:“某不幸犯罪,無人救答。

    承兄平日相愛,有句心腹話,要與兄說。

    ”丁戍道:“感蒙不棄,若有見托,必當盡心。

    ”盧疆道:“得兄應允,死亦暝目。

    吾有白金千餘,藏在某處,兄可去取了,用些手腳,營救我出獄。

    萬一不能勾脫,隻求兄照管我獄中衣食,不使缺乏。

    他日死後,隻要兄葬埋了我,餘多的東西,任憑兄取了罷。

    隻此相托,再無餘言。

    ”說罷,淚如雨下。

    丁戍道:“且請寬心!自當盡力相救。

    ”珍重而别。

     元來人心本好,見财即變。

    自古道得好:“白酒紅人面,黃金黑世心!”丁戍見盧疆傾心付托時,也是實心應承,無有虛謬。

    及依他到所說的某處取得千金在手,卻就轉了念頭道:“不想他果然為盜,積得許多東西在此。

    造化落在我手裡,是我一場小富貴,也勾下半世受用了。

    總是不義之物,他取得,我也取得,不為罪過。

    既到了手,還要救他則甚?”又想一想道:“若不救他,他若教人問我,無可推托得。

    惹得毒了,他萬一攀扯出來,得也得不穩。

    何不了當了他?到是口淨。

    ”正是轉一念,狠一念。

    從此遂與獄吏兩個通用,送了他三十兩銀子,擺布殺了盧疆。

    自此丁戍白白地得了千金,又無人知他來曆,搖搖擺擺,在北京受用了三年。

    用過七八了,因下了潞河,搭船歸家。

     丁戍到了船中,與同船之人正在艙裡大家說些閑話,你一句,我一句,隻見丁戍忽然跌倒了。

    一會兒爬起來,睜起雙眸,大喝道:“我乃北京大盜盧疆也。

    丁戍天殺的!得我千金,反害我命,而今須索填還我來!”同船之人,見他聲口與先前不同,又說出這話來,曉得了戍有負心之事,冤魂來索命了,各各心驚,共相跪拜,求告他道:“丁戍自做差了事,害了好漢,須與吾輩無幹。

    今好漢若是在這船中索命,殺了丁戍,須害我同船之人不得幹淨,要吃沒頭官司了。

    萬望好漢息怒!略停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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