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下 萬章章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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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欲知堯實以天下與舜否?)孟子曰:“否。

    (堯不與之。

    )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當與天意合之,非天命者,天子不能違天命也。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是也。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萬章言誰與之也。

    )曰:“天與之。

    ”(孟子言天與之。

    )“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萬章言天有聲音命與之乎?)曰:“否。

    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孟子曰:天不言語,但以其人之所行善惡,又以其事從而示天下也。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萬章欲知示之之意。

    )曰:“天子能薦人于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

    諸侯能薦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

    大夫能薦人于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

    昔者堯薦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

    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孟子言下能薦人于上,不能令上必用之。

    舜,天人所受,故得天下也。

    )曰:“敢問薦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萬章言天人受之,其事雲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

    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百神享之,祭祀得福也。

    百姓安之,民皆讴歌其德也。

    )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為也,天也。

    (二十八年之久,非人為也,天與之也。

    )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于南河之南。

    天下諸侯朝觐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堯之子而讴歌舜。

    故曰天也。

    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

    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

    (南河之南,遠地南夷也,故言然後之中國。

    堯子,胤子丹朱。

    訟獄,獄不決其罪,故訟之。

    讴歌,讴歌舜德也。

    )《泰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此之謂也。

    ”(《泰誓》,《尚書》篇名。

    自,從也。

    言天之視聽,從人所欲也。

    ) [疏]“萬章曰”至“此之謂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德合于天,則天爵歸之;行歸于仁,則天下與之天命不常,此之謂也。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萬章問孟子,堯帝以天下與舜,有之乎?“孟子曰:否”,孟子答之,堯不與之也。

    “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孟子言天子不能以天下與其人也。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萬章又問孟子,言如此則舜有天下也,誰與之?“曰天與之”,孟子答以為天與之也。

    “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萬章又問天與之舜者,天有聲音,諄諄然命與之乎?“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孟子又答之,言天不以言語諄諄然命之也,但以人之所行善惡與其事,從而示之而止矣。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萬章又問,以行與事示之者,是如之何也?“曰:天子能薦人”至“示之而已矣”,孟子答之,言天子者雖能舉薦人于上天也,又不能使上天以與之天下也;諸侯者能舉薦人于天子,而不能使天子必與為之諸侯;大夫者能薦人于諸侯,而不能使諸侯必與為之大夫。

    往者堯舉薦舜于上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我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矣。

    “曰:敢問薦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萬章又問薦之于天而天受之,與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是如之何也?“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也。

    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

    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不能以天下與人也”,《書》雲“納于大麓”,是堯薦舜于天也;“烈風雷雨弗迷”,是天受之也。

    所謂百神享之,亦可知也。

    “慎徽五典,納于百揆”,是暴之于民也;“五典克從,百揆時叙”,是民受之也。

    所謂百姓安之,亦可知也,曰“黎民于變時雍”是也。

    然于天則雲薦,于民則雲暴者,蓋天遠而在上,是為尊者也,聖人于天,舉其所知,而取舍不在我,故雲薦之也;民近而在下,是為卑者也,聖人之于民,顯其功業,而使之自附,故雲暴之也。

    所謂受之者,即是與之也。

    “舜相堯”至“此之謂也”,孟子又言舜攝行堯事輔相之,得二十八年之久,非人所能為之也,乃天與之也。

    堯帝既崩死,舜率天下諸侯為堯三年喪,三年喪既畢,舜乃逃避堯之子丹朱而隐于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觐而來者,不往朝觐于堯之子丹朱,而往朝觐于舜;訟獄有未決斷者,不往求治于堯之子丹朱,而往求治于舜;讴歌吟詠者,不吟詠堯之子丹朱,而吟詠舜:故曰天與之也。

    如此,然後往歸中國,履天子之位焉。

    如使舜不避堯之子,而居堯帝之宮,逼逐堯之子,是則為篡奪者也,非謂為天與之也。

    《泰誓》篇亦雲天之所視從我民之所視,天之所聽亦從我民之所聽,是此天與之、人與之之謂也。

    ○注“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

    ○正義曰:案《論語·堯曰》篇有此文,《書》亦有此。

    何晏曰:“曆數,列次也。

    ”孔安國雲:“曆數,天道。

    謂天曆運之數,帝王易姓而興,故言曆數謂天道。

    ”○注“河南,南夷也”。

    ○正義曰:案裴る雲:劉熙曰:南河之南,九河之最南者是也。

    是知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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