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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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尉卿。

    二年(532),轉太常卿、殷州大中正。

    後來想到從兄瑾比自己年紀大,就把中正讓給了他。

    不久加征南将軍。

    武帝準備納後,後即高祖的大女兒。

    帝令元忠與尚書令元羅前往晉一陽一行聘禮。

    每當高祖在宴席上談論舊事,就拉着元忠的手,笑着說:“是這位一逼一迫我起兵的。

    ”并賜給他一匹白馬。

    元忠對高祖開玩笑說:“如果不一逼一迫您侍中,我會再找人舉起義旗的。

    ”高祖回答說:“舉義旗的人容易找,隻是像你這樣的人不可遇。

    ”元忠說:“隻因這樣的人難遇,所以我就不走了。

    ”說着捋着高祖的胡須大笑。

    高祖也理解他的好意,十分敬重。

    後高祖奉送皇後,還在晉澤打獵,元忠馬倒,身受重傷,當時就像斷了氣,好久才算蘇醒過來。

    高祖親自看視護理。

    這年,朝廷封元忠晉一陽一縣伯,食邑五百戶。

    後由于小小餅失,丢掉了官職。

    這一時期,朝廷離心,義旗之舉多遭猜忌。

    斛斯椿等認為元忠淡于名利,又不以時事放在心上,故不屬嫌嫉之列。

    不久,兼中書令。

     天平初,複為太常。

    後加骠騎将軍。

    四年(537),除使持節、光州刺史。

    時州内災荒,人多菜色,元忠上表請求赈貸,待秋收後歸還。

    朝廷同意,準許使用萬石。

    元忠認為萬石赈民,平均算來,一家隻有升鬥而已,徒有虛名,不救其敝,于是拿出十五萬石進行赈濟。

    事情完結後上報朝廷,皇上嘉獎了他。

    興和末,拜侍中。

     元忠雖居要職,最初對日常雜事從不插手,而隻以聲酒自娛,且常常喝醉。

    大小家事,也是一點都不關心。

    園庭之中,種滿了果樹藥材,親戚朋友來訪,一定留下喝酒。

    經常挾彈攜壺,遨遊裡闾,飲酒作樂,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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