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來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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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早上,向春枝的腳印和指紋比對結果出來了。

     她留在出租屋的腳印,與在菜地糞池案發現場發現的那枚兇手留下的腳印完全一緻。

    由此可以斷定,在菜地糞池邊丢棄孩子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這個向春枝。

     而技術科通過她的指紋比對,更有新的發現。

    他們在警方指紋數據庫裡,居然比對到一枚跟這個女人一模一樣的指紋。

     這個向春枝,竟然是一個有案底的人。

     經查,向春枝真名叫向歡芳,今年40歲,戶籍地在與南州市僅一江之隔的江海縣羅伏鄉。

    八年前,她因拐賣兒童罪被判入獄五年,後來因為減刑,大概隻坐了四年牢就被放出來了。

     方可奇說:“原來這個女人是個慣犯,怪不得作案手法如此娴熟,連我們警方也難尋到一絲線索。

    ” 歐陽若說:“隻是有一點我想不通。

    按說這個向歡芳是個人販子,偷走孩子當然是為了賣錢,可是她為什麼要将孩子捂死後丢棄呢?” 龍毅說:“我想孩子的死亡,應該是個意外。

    她不是把孩子裝在背包裡嗎?也許什麼地方出了問題,結果讓孩子在背包中窒息而亡。

    她自然不敢帶着一個死孩子趕路,隻好就地丢棄。

    ” 這樣一來,案情就基本明朗了。

     這個叫向歡芳的人販子,坐牢出來後不思悔改,重操舊業。

    半年多前,她來到南州市,用假身份證租下房子,然後整天在明珠公園附近轉悠,尋找下手目标,後來她盯上了丁劍蘭的女兒喬雅思。

    經過一番謀劃,她終于在上周六上午10點左右将孩子偷到手,并放在背包裡帶走。

     當她帶着孩子走到那片甘蔗地附近時,卻發現孩子已經在不透氣的背包裡窒息而死,一時心慌,于是将孩子丢棄在附近的糞池裡,然後倉皇逃走。

     “看來我們得去江海縣走一趟了!”龍毅站起身,對兩名屬下說。

     歐陽若和方可奇知道案情即将水落石出,都顯得有些興奮,跟着隊長跳上了一輛警車。

     司機一踩油門,警車快速駛出公安局機關大院。

     江海縣在南州市西北邊,兩地以長江為界。

     警車駛出南州市城區後,一路向西,越過新建成的長江大橋,就到了江海縣地界。

    羅伏鄉是該縣一個邊遠鄉鎮,警車又行駛了将近兩個小時,才到羅伏鄉。

     路上,龍毅給江海縣公安局的領導打電話說明案情,江海警方答應由當地派出所派員協助調查。

     警車來到羅伏鄉派出所,派出所派出兩名警員同行。

     從犯罪嫌疑人向歡芳身份證上登記的地址來看,她住在江海縣羅伏鄉一個名叫千樹坪的村子裡。

     警車駛出鄉道,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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