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2 情在《紅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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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自己“交代”作書的綱要是“大旨談情”四個大字。

    他在開卷的“神話性”序幕中說,書中的這群人物乃是一批“情鬼”下凡曆劫,并且他的原著的卷尾本來是列有一張《情榜》的——“榜”就是依品分位按次而排的“總名單”,正如《封神演義》有“正神榜”,《水浒傳》有“忠義榜”,《儒林外史》有“幽榜”一樣。

    由此可見,他的書是以“情”為核心的一部巨著。

     但“情”實際上本有本義與支義(引申義)、廣義與狹義之分。

    雪芹的《紅樓夢》,正是以狹義之情的外貌而寫廣義之情的内涵。

    狹義的,即男女之間的情——今之所謂“愛情”者是也。

    廣義的,則是人與人之間的相待相處的關系——即今之所謂“人際關系”。

    但還不止此,從哲學的高層次來闡釋,雪芹所謂的“情”幾乎就是對待宇宙萬物的一種感情與态度——即今之所謂“世界觀”與“人生觀”範疇之内的事情。

     魯迅先生在本世紀初,标題《紅樓夢》時,不采“愛情小說”一詞,而另标“人情小說”一目。

    先生的眼光思力極為高遠深厚,所以他的标目是意味深長之至。

    要講《紅樓夢》,必應首先記清認明此一要義。

    但本篇短文,暫時抛開高層次的情,而專來談一談“男女之情”。

     雪芹是清代乾隆初期的人,即今所謂十八世紀前半時期乃是他的主要生活年代,那時候我們中國人對“愛情”問題還遠遠不像現時人的通行看法,也沒有受過西方的影響。

    在他的心目中,男女愛情實是人類之情的一小部分,你看他如何寫史湘雲?她的一大特點就是“從未将兒女私情略萦心上”。

    兒女私情,正是今之所謂男女戀情了,——但他下了一個“私”字的“評語”。

    顯然,與“私情”相為對待的,還應有一個“公情”吧?此“公情”,即我上文所說的廣義的崇高博大的愛人重人為人(不是為己自私)的“人際關系”之情。

    但他又在寫秦可卿時說“情天情海幻情身”,意思是說:在這有情的宇宙中所生的人,天然就是深于感情的——這兒至少有一種人是“情的化身”。

     所以,雪芹這部書中寫的,他自己早已規定了的,絕不是什麼帝王将相,聖哲賢人,忠臣義士等等“傳統歌頌人物”,而是一群新近投胎落世的“情癡情種”。

     但雪芹實際上很難空泛地寫那崇高博大的情,他仍然需要假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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