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五 孝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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昺與兄榮護喪還家。

    至平定,大雷雨,流水驟至,昺伏柩上,榮呼之避水,昺不忍舍去,遂為水所漂沒。

    後得王氏柩于三裡外,得昺一屍一于五裡外。

    诏賜《孝子靳昺碑》。

     黃道賢,泉州人。

    嫡母唐無子,道賢在襁褓而生母蘇以疾去。

    既長,思念生母,屢請于父,得召之歸。

    道賢竭力養二母,得其歡心。

    父病笃,道賢晝夜奉湯藥,不離膝下,遍求良醫,莫效。

    乃夜禱于天,願減己一紀之算,以益父壽,其父遂愈。

    至元統二年乃殁,果符一紀之數。

    道賢居喪盡禮,負土築墳,廬于墓側,疏食終制。

    至元二年,有司上其事,旌其門曰“孝子黃氏之門”。

     史彥斌,邳州人。

    嗜學,有孝行。

    至正十四年,河溢,金鄉、魚台墳墓多壞。

    彥斌母卒,慮有後患,乃為厚棺,刻銘曰“邳州沙河店史彥斌母柩”,仍以四鐵環釘其上,然後葬。

    明年,墓果為水所漂,彥斌縛草為人,置水中,仰天呼曰:“母棺被水,不知其處,願天矜憐哀子之心,假此刍靈,指示母棺。

    ”言訖,涕泣橫流,乃乘舟随草人所之。

    經十餘日,行三百餘裡,草人止桑林中,視之,母柩在焉,載歸複葬之。

     張紹祖,字子讓,颍州人。

    讀書力學,以孝行聞于朝,特授河南路儒學教授。

    至正十五年,奉父避兵山間,賊至,執其父将殺之,紹祖泣曰:“吾父耆德善人,不當害,請殺我以代父死。

    且若等非父母所生乎,何忍害人父也!”賊怒,以戈擊之,戈應手挫鈍,因感而相謂曰:“此真孝子,不可害。

    ”乃釋之。

     李明德,瑞州路上高縣人。

    讀書有志一操一,孝行笃至。

    至正十四年,亂兵陷袁州,因抄掠上高。

    兵執其父欲殺之,明德泣告曰:“子豈不能代父乎,願勿害吾父也!”兵遂殺明德,而免其父,後以高壽終。

     張緝,字士明,益都膠州人。

    一性一孝友,能詩文。

    至正七年,與兄紳、弟經同領鄉薦,由澤州儒學正轉泰州幕職,棄之,養親居揚州。

    十五年,揚州亂,緝母姬氏方卧病,賊突入卧内,舉槍欲刺姬,緝以身蔽姬,槍中緝脅,三日而死。

     魏敬益,字士友,雄州容城人。

    一性一至孝,居母喪,哀毀骨立。

    素好施與,有男一女失時者,出赀财為之嫁娶;歲兇,老弱之饑者,為糜以食之。

    敬益有田僅十六頃,一日語其子曰:“自吾買四莊村之田十頃,環其村之民皆不能自給,吾深憫焉。

    今将以田歸其人,汝謹守餘田,可無餒也。

    ”乃呼四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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