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三 食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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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三食貨二 歲課 山林川澤之産,若金、銀、珠、玉、銅、鐵、水銀、硃砂、碧甸子、鉛、錫、礬、硝、堿、竹、木之類,皆天地自然之利,有國者之所必資也,而或以病民者有之矣。

    元興,因土人呈獻,而定其歲入之課,多者不盡收,少者不強取,非知理财之道者,能若是乎? 産金之所,在腹裡曰益都、檀、景,遼一陽一省曰大甯、開元,江浙省曰饒、徽、池、信,江西省曰龍興、撫州,湖廣省曰嶽、澧、沅、靖、辰、潭、武岡、寶慶,河南省曰江陵、襄一陽一,四川省曰成都、嘉定,雲南省曰威楚、麗江、大理、金齒、臨安、曲靖、元江、羅羅、會川、建昌、德昌、柏興、烏撒、東川、烏蒙。

     産銀之所,在腹裡曰大都、真定、保定、雲州、般一陽一、晉甯、懷孟、濟南、甯海,遼一陽一省曰大甯,江浙省曰處州、建甯、延平,江西省曰撫、瑞、韶,湖廣省曰興國、郴州,河南省曰汴梁、安豐、汝甯,陝西省曰商州,雲南省曰威楚、大理、金齒、臨安、元江。

     産珠之所,曰大都,曰南京,曰羅羅,曰水達達,曰廣州。

     産玉之所,曰于阗,曰匪力沙。

     産銅之所,在腹裡曰益都,遼一陽一省曰大甯,雲南省曰大理、澄江。

     産鐵之所,在腹裡曰河東、順德、檀、景、濟南,江浙省曰饒、徽、甯國、信、慶元、台、衢、處、建甯、興化、邵武、漳、福、泉,江西省曰龍興、吉安、撫、袁、瑞、贛、臨江、桂一陽一,湖廣省曰沅、潭、衡、武岡、寶慶、永、全、常甯、道州,陝西省曰興元,雲南省曰中慶、大理、金齒、臨安、曲靖、澄江、羅羅、建昌。

     産硃砂、水銀之所,在遼一陽一省曰北京,湖廣省曰沅、潭,四川省曰思州。

     産碧甸子之所,曰和林,曰會川。

     産鉛、錫之所,在江浙省曰鉛山、台、處、建甯、延平、邵武,江西省曰韶州、桂一陽一,湖廣省曰潭州。

     産礬之所,在腹裡曰廣平、冀甯,江浙省曰鉛山、邵武,湖廣省曰潭州,河南省曰廬州、河南。

     産硝、堿之所,曰晉甯。

    若竹、木之産,所在有之,不可以所言也。

     初,金課之興,自世祖始。

    其在益都者,至元五年,命于從剛、高興宗以漏籍民戶四千,于登州栖霞縣淘焉。

    十五年,又以淘金戶二千簽軍者,付益都、淄萊等路淘金總管府,依舊淘金。

    其課于太府監輸納。

    在遼一陽一者,至元十年,聽李德仁于龍山縣胡碧峪淘采,每歲納課金三兩。

    十三年,又于遼東雙城及和州等處采焉。

    在江浙者,至元二十四年,立提舉司,以建康等處淘金夫凡七千三百六十五戶隸之,所轄金場凡七十餘所。

    未幾以建康無金,革提舉司,罷淘金戶,其徽、饒、池、信之課,皆歸之有司。

    在江西者,至元二十三年,撫州樂安縣小曹周歲辦金一百兩。

    在湖廣者,至元二十年,撥常德、澧、辰、沅、靖民萬戶,付金場轉運司淘焉。

    在四川者,元貞元年,以其病民罷之。

    在雲南者,至元十四年,諸路總納金一百五錠。

    此金課之興革可考者然也。

     銀在大都者,至元十一年,聽王庭璧于檀州奉先等洞采之。

    十五年,令關世顯等于薊州豐山采之。

    在雲州者,至元二十七年,撥民戶于望雲煽煉,設從七品官掌之。

    二十八年,又開聚一陽一山銀場。

    二十九年,遂立雲州等處銀場提舉司。

    在遼一陽一者,延祐四年,惠州銀洞三十六眼,立提舉司辦課。

    在江浙者,至元二十一年,建甯南劍等處立銀場提舉司煽煉。

    在湖廣者,至元二十三年,韶州路曲江縣銀場聽民煽煉,每年輸銀三千兩。

    在河南者,延祐三年,李允直包羅山縣銀場,課銀三錠。

    四年,李珪等包霍丘縣豹子崖銀洞,課銀三十錠,其所得礦,大抵以十分之三輸官。

    此銀課之興革可考者然也。

     珠在大都者,元貞元年,聽民于楊村、直沽口撈采,命官買之。

    在南京者,至元十一年,命滅怯、安山等于宋阿江、阿爺苦江、忽呂古江采之。

    在廣州者,采于大步海。

    他如兀難、曲朵剌、渾都忽三河之珠,至元五年,徙鳳哥等戶撈焉。

    勝州、延州、乃延等城之珠,十三年,命朵魯不等撈焉。

    此珠課之興革可考者然也。

     玉在匪力沙者,至元十一年,迷兒、麻合馬、阿裡三人言,淘玉之戶舊有三百,經亂散亡,存者止七十戶,其力不充,而匪力沙之地旁近有民戶六十,每同淘焉。

    于是免其差徭,與淘戶等所淘之玉,于忽都、勝忽兒、舍裡甫丁三人所立水站,遞至京師。

    此玉課之興革可考者然也。

     銅在益都者,至元十六年,撥戶一千,于臨朐縣七寶山等處采之。

    在遼一陽一者,至元十五年,撥采木夫一千戶,于錦、瑞州雞山、巴山等處采之。

    在澄江者,至元二十二年,撥漏籍戶于薩矣山煽煉,凡一十有一所。

    此銅課之興革可考者然也。

     鐵在河東者,太宗丙申年,立爐于西京州縣,撥冶戶七百六十煽焉。

    丁酉年,立爐于交城縣,撥冶戶一千煽焉。

    至元五年,始立洞冶總管府。

    七年罷之。

    十三年,立平一陽一等路提舉司。

    十四年又罷之。

    其後廢置不常。

    大德十一年,聽民煽煉,官為一抽一分。

    至武宗至大元年,複立河東都提舉司掌之。

    所隸之冶八:曰大通,曰興國,曰惠民,曰利國,曰益國,曰閏富,曰豐甯,豐甯之冶蓋有二雲。

    在順德等處者,至元三十一年,撥冶戶六千煽焉。

    大德元年,設都提舉司掌之,其後亦廢置不常。

    至延祐六年,始罷兩提舉司,并為順德廣平彰德等處提舉司。

    所隸之冶六:曰神德,曰左村,曰豐一陽一,曰臨水,曰沙窩,曰固鎮。

    在檀、景等處者,太宗丙申年,始于北京撥戶煽焉。

    中統二年,立提舉司掌之,其後亦廢置不常。

    大德五年,始并檀、景三提舉司為都提舉司,所隸之冶有七:曰雙一峰,曰暗峪,曰銀崖,曰大峪,曰五峪,曰利貞,曰錐山。

    在濟南等處者,中統四年,拘漏籍戶三千煽焉。

    至元五年,立洞冶總管府,其後亦廢置不常。

    至至大元年,複立濟南都提舉司,所隸之監有五:曰寶成,曰通和,曰昆吾,曰元國,曰富國。

    其在各省者,獨江浙、江西、湖廣之課為最多。

    凡鐵之等不一,有生黃鐵,有生青鐵,有青瓜鐵,有簡鐵,每引二百斤。

    此鐵課之興革可考者然也。

     硃砂、水銀在北京者,至元十一年,命蒙古都喜以恤品人戶于吉思迷之地采煉。

    在湖廣者,沅州五寨蕭雷發等每年包納硃砂一千五百兩,羅管賽包納水銀二千二百四十兩。

    潭州安化縣每年辦硃砂八十兩、水銀五十兩。

    碧甸子在和林者,至元十年,命烏馬兒采之。

    在會川者,二十一年,輸一千餘塊。

    此硃砂、水銀、碧甸子課之興革可考者然也。

     鉛、錫在湖廣者,至元八年,辰、沅、靖等處轉運司印造錫引,每引計錫一百斤,官收鈔三百文,客商買引,赴各冶支錫販賣。

    無引者,比私鹽減等杖六十,其錫沒官。

    此鉛、錫課之興革可考者然也。

     礬在廣平者,至元二十八年,路鵬舉獻磁州武安縣礬窯一十所,周歲辦白礬三千斤。

    在潭州者,至元十八年,李日新自具工本,于浏一陽一永興礬場煎烹,每十斤官一抽一其二。

    在河南者,二十四年,立礬課所于無為路,每礬一引重三十斤,價鈔五兩。

    此礬課之興革可考者然也。

     竹之所産雖不一,而腹裡之河南、懷孟,陝西之京兆、鳳翔,皆有在官竹園。

    國初,皆立司竹監掌之,每歲令稅課所官以時采斫,定其價為三等,易于民間。

    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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