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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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九百官五
儲政院,秩正二品。
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備左右輔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員,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員,吏屬六十有二人,别置宮臣賓客二員,左右谕德、左右贊善各一員,校書郎二員,中庶子、中允各一員。
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錢糧選法工役,悉歸太後位下,改為徽政院以掌之。
大德九年,複立詹事院,尋罷。
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從一品,設官十二員。
至大四年罷。
延祐四年複立,七年罷。
泰定元年,罷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
天曆元年,改詹事院為儲慶使司。
二年罷,複立詹事院。
未幾,改儲政院,院使六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佥院二員,從三品;同佥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司議二員,從五品;長史二員,正六品;照磨二員,管勾二員,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譯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鎊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其屬附見: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掌太子飲膳供帳倉庫。
至元二十年置。
三十一年,改内宰司,隸徽政。
大德十一年複立,秩升從二。
至大四年罷。
延祐四年複立,秩正三品。
七年罷。
泰定元年,複以内宰司為家令司。
天曆元年罷,未幾複立。
二年又罷。
典幄署,掌太子供帳,令、丞各二員,書史、書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從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
至元二十年置。
府正、府丞各二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
三十一年,改官正司。
大德十一年,複為府正司。
至大四年罷。
延祐四年複立,七年罷。
泰定元年複立。
天曆二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員,尋罷。
資武庫,掌軍器,提點一員,大使一員。
骥用庫,掌鞍辔,提點一員,大使一員。
延慶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員,同知一員,副使、典簿各二員,照磨一員。
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隸詹事院。
三十一年,隸徽政院。
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别立延慶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員。
泰定元年,改隸詹事院。
天曆元年罷,二年複立,增丞二員。
典用監,卿四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曆、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内府供給段匹寶貨等物。
至大元年立。
天曆二年,設官如故,以三庫隸内宰司。
典醫監,秩正三品,領東宮太醫,修合供進藥餌。
至元十九年,置典醫署,秩從五品。
三十一年,改掌醫署,尋罷。
大德十一年,複立典醫監。
至大四年罷,泰定四年,複立署。
天曆二年,改典醫監,秩正三品。
置達魯花赤二員,卿三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曆、知事各一員,吏屬凡十八人。
其屬司一、局二。
廣濟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修合藥餌,以施貧民。
行典藥局,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各二員,掌供奉東宮藥餌。
典藥局,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直長各二員,掌修制東宮藥餌。
典牧監,秩正三品,卿二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曆、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吏屬凡十六人,掌孳畜之事。
天曆二年始置。
儲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員,少卿二員,丞二員,主事二員,照磨一員,令史六人,譯史、通事、知印鎊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飲膳之事。
天曆二年立。
典寶監,秩正三品,卿、太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曆、知事各一員,吏屬八人。
至元十九年,立典寶署,從五品。
二十年,升正五品。
三十一年罷。
大德十一年立監,秩正三品。
至大四年罷。
延祐四年複立,七年罷。
泰定元年複置。
天曆元年罷,二年複置。
以上俱系詹事院司屬。
掌谒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員,少卿四員,丞二員,典簿二員,典書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譯史、通事各一人。
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寶署為掌谒司,秩從五品,設官如之。
元貞元年,升四品,設官四員。
大德十一年,升正三品。
至治三年罷。
甄用監,秩正三品,卿三員,太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曆、知事、照磨各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出納之事。
至大元年設,至治三年罷。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掌供帳及扈從蓋造之人。
大德十一年置,後并入群牧監。
章慶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員,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員,經曆、都事各二員,照磨、管勾各一員。
至大三年立,至治三年罷。
奉徽庫,秩從五品,提點、大使各二員,副使四員,庫子六人,掌内府供給。
至治三年罷,并入文成等庫。
壽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員,署丞六員。
舊隸儀鳳司,皇慶元年,改隸徽政院,遂為章慶使司之屬。
至治二年罷。
上都掌設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員,署丞二員。
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罷。
掌醫監,秩正五品,領監官一員、達魯花赤一員、卿四員、太卿五員、太監五員、少監六員、丞二員。
至元三十一年,改典醫為掌醫署,秩五品。
至大元年升監,設已上官員。
至治三年罷。
修合司藥正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副使、直長各二員,掌藥六人,掌修合禦一用一藥餌。
至治三年罷。
行箧司藥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使、副使各二員,掌供奉禦一用一藥餌。
至治三年罷。
廣濟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修合藥餌,以濟貧民。
群牧監,秩正二品,掌中宮位下孳畜,卿三員,太卿、少卿、監丞各二員。
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罷。
掌儀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員,掌戶口房舍等。
至元二十年立,隸詹事院。
三十一年,改隸徽政院。
泰定元年,改典設署。
上都掌儀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員,掌戶口房舍等。
大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罷。
江西财賦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事産戶口錢糧造作等事。
至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罷。
織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員,相副官一員。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封郭等洲管民提領所,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龍興打捕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鄂州等處民戶水陸事産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太子位下江南園囿地土莊宅人戶。
至元二十一年立,隸詹事,後改隸徽政。
至治三年罷。
瑞州上高縣戶計長官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長官、副長官各一員,領本處戶八千。
後隸徽政院,至治三年罷。
以上俱系徽政院司屬。
左都威衛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員,副使二員,佥事二員,經曆、知事、照磨各一員。
至元十六年,以侍衛親軍一萬戶撥屬東宮,立侍衛都指揮使司。
三十一年,改隆埃宮左都威衛使司,隸中宮。
至大三年,選造作軍士八百人,立千戶所一、百戶翼八以領之,而分局造作。
延祐二年,置教授二。
至治三年,罷軍匠千戶所。
鎮
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備左右輔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員,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員,吏屬六十有二人,别置宮臣賓客二員,左右谕德、左右贊善各一員,校書郎二員,中庶子、中允各一員。
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錢糧選法工役,悉歸太後位下,改為徽政院以掌之。
大德九年,複立詹事院,尋罷。
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從一品,設官十二員。
至大四年罷。
延祐四年複立,七年罷。
泰定元年,罷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
天曆元年,改詹事院為儲慶使司。
二年罷,複立詹事院。
未幾,改儲政院,院使六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佥院二員,從三品;同佥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司議二員,從五品;長史二員,正六品;照磨二員,管勾二員,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譯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鎊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其屬附見: 家令司,秩三品,家令、家丞各二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掌太子飲膳供帳倉庫。
至元二十年置。
三十一年,改内宰司,隸徽政。
大德十一年複立,秩升從二。
至大四年罷。
延祐四年複立,秩正三品。
七年罷。
泰定元年,複以内宰司為家令司。
天曆元年罷,未幾複立。
二年又罷。
典幄署,掌太子供帳,令、丞各二員,書史、書吏各二人。
府正司,秩從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
至元二十年置。
府正、府丞各二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
三十一年,改官正司。
大德十一年,複為府正司。
至大四年罷。
延祐四年複立,七年罷。
泰定元年複立。
天曆二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員,尋罷。
資武庫,掌軍器,提點一員,大使一員。
骥用庫,掌鞍辔,提點一員,大使一員。
延慶司,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使二員,同知一員,副使、典簿各二員,照磨一員。
至元二十一年始立,隸詹事院。
三十一年,隸徽政院。
大德十一年,立詹事院,别立延慶司,秩仍正三品,置卿、丞等員。
泰定元年,改隸詹事院。
天曆元年罷,二年複立,增丞二員。
典用監,卿四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曆、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内府供給段匹寶貨等物。
至大元年立。
天曆二年,設官如故,以三庫隸内宰司。
典醫監,秩正三品,領東宮太醫,修合供進藥餌。
至元十九年,置典醫署,秩從五品。
三十一年,改掌醫署,尋罷。
大德十一年,複立典醫監。
至大四年罷,泰定四年,複立署。
天曆二年,改典醫監,秩正三品。
置達魯花赤二員,卿三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曆、知事各一員,吏屬凡十八人。
其屬司一、局二。
廣濟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修合藥餌,以施貧民。
行典藥局,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各二員,掌供奉東宮藥餌。
典藥局,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直長各二員,掌修制東宮藥餌。
典牧監,秩正三品,卿二員,太監二員,少監二員,丞二員,經曆、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吏屬凡十六人,掌孳畜之事。
天曆二年始置。
儲膳司,秩正三品,卿四員,少卿二員,丞二員,主事二員,照磨一員,令史六人,譯史、通事、知印鎊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掌皇太子飲膳之事。
天曆二年立。
典寶監,秩正三品,卿、太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曆、知事各一員,吏屬八人。
至元十九年,立典寶署,從五品。
二十年,升正五品。
三十一年罷。
大德十一年立監,秩正三品。
至大四年罷。
延祐四年複立,七年罷。
泰定元年複置。
天曆元年罷,二年複置。
以上俱系詹事院司屬。
掌谒司,秩正三品,司卿四員,少卿四員,丞二員,典簿二員,典書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譯史、通事各一人。
至元三十一年,改典寶署為掌谒司,秩從五品,設官如之。
元貞元年,升四品,設官四員。
大德十一年,升正三品。
至治三年罷。
甄用監,秩正三品,卿三員,太監、少監、丞各二員,經曆、知事、照磨各一員,掌供須、文成、藏珍三庫出納之事。
至大元年設,至治三年罷。
延福司,秩正三品,令、丞各四員,典簿二員,照磨一員,掌供帳及扈從蓋造之人。
大德十一年置,後并入群牧監。
章慶使司,秩正三品,司使四員,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員,經曆、都事各二員,照磨、管勾各一員。
至大三年立,至治三年罷。
奉徽庫,秩從五品,提點、大使各二員,副使四員,庫子六人,掌内府供給。
至治三年罷,并入文成等庫。
壽和署,秩正五品,署令四員,署丞六員。
舊隸儀鳳司,皇慶元年,改隸徽政院,遂為章慶使司之屬。
至治二年罷。
上都掌設署,秩正五品,署令五員,署丞二員。
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罷。
掌醫監,秩正五品,領監官一員、達魯花赤一員、卿四員、太卿五員、太監五員、少監六員、丞二員。
至元三十一年,改典醫為掌醫署,秩五品。
至大元年升監,設已上官員。
至治三年罷。
修合司藥正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副使、直長各二員,掌藥六人,掌修合禦一用一藥餌。
至治三年罷。
行箧司藥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使、副使各二員,掌供奉禦一用一藥餌。
至治三年罷。
廣濟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修合藥餌,以濟貧民。
群牧監,秩正二品,掌中宮位下孳畜,卿三員,太卿、少卿、監丞各二員。
至大四年立,至治三年罷。
掌儀署,秩正五品,令、丞各二員,掌戶口房舍等。
至元二十年立,隸詹事院。
三十一年,改隸徽政院。
泰定元年,改典設署。
上都掌儀署,秩五品,令、丞各一員,掌戶口房舍等。
大德十一年立,至治三年罷。
江西财賦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事産戶口錢糧造作等事。
至元二十七年立,至治二年罷。
織染局,局使、副使、局副各一員,相副官一員。
桑落娥眉洲管民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封郭等洲管民提領所,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龍興打捕提領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
鄂州等處民戶水陸事産提舉司,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掌太子位下江南園囿地土莊宅人戶。
至元二十一年立,隸詹事,後改隸徽政。
至治三年罷。
瑞州上高縣戶計長官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長官、副長官各一員,領本處戶八千。
後隸徽政院,至治三年罷。
以上俱系徽政院司屬。
左都威衛使司,秩正三品,使三員,副使二員,佥事二員,經曆、知事、照磨各一員。
至元十六年,以侍衛親軍一萬戶撥屬東宮,立侍衛都指揮使司。
三十一年,改隆埃宮左都威衛使司,隸中宮。
至大三年,選造作軍士八百人,立千戶所一、百戶翼八以領之,而分局造作。
延祐二年,置教授二。
至治三年,罷軍匠千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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