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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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數為帝言之。

    受密旨,與儒士徐士本謀,交結勇士上都馬、金那海、伯顔達兒、帖古思不花、火你忽都、洪寶寶、黃哈剌八秃、龍從雲,一陰一圖刺孛羅帖木兒。

    帝期以事濟,放鴿鈴為号,徐士本掌之。

    明年七月,孛羅帖木兒入奏事,行至延春閣李樹下,伯顔達兒自衆中奮出,斫孛羅帖木兒,中其腦,上都馬等兢前斫死之。

    詳見《孛羅帖木兒傳》。

    二十八年,順帝将北奔,诏淮王帖木兒不花監國,而以和尚佐之,及京城将破,即先遁,不知所之。

     ○帖木兒不花 帖木兒不花,世祖孫,鎮南王脫歡第四子也。

    初,世祖第九子脫歡以讨安南無成功,終身不許見,遂封鎮南王,出鎮揚州。

    脫歡薨,子老章襲封鎮南王。

    老章薨,弟脫不花襲封鎮南王。

    脫不花薨,子孛羅不花幼,帖木兒不花乃嗣為鎮南王。

    文宗天曆初,賜帖木兒不花黃金五十兩、白金五十兩、币三十匹。

    二年,孛羅不花已長,帖木兒不花請以其位複還孛羅不花。

    朝廷以其讓而不居也,改封宣讓王,賜金印,移鎮于廬州。

    順帝至元元年,撥廬州、饒州牧地一百頃賜之。

    二年,賜市宅錢四千錠,命其王府官凡班次列于有司之右。

    五年,伯彥擅權,矯制貶帖木兒不花及威順王寬徹普化。

    至脫脫為相,始言于帝,明此兩王者皆無辜,诏令複還鎮。

    至正十二年,廬州境内賊起,淮西廉訪使陳思謙言于帖木兒不花曰:“王以帝室之胄,鎮撫淮甸,豈宜坐視。

    且府中官屬及怯薛丹人等數甚多,必有可使摧鋒陷陣者,惟王圖之。

    ”帖木兒不花大悟其言,曰:“此吾責也。

    ”即命以所部兵及諸王乞塔歹等,分道擊賊,擒其渠帥,廬州境内皆平。

    帝聞之,賜金帶、銀鈔,以賞其功。

    十六年,命帖木兒不花與寬徹普化以兵鎮遏懷慶路,賜金銀各一錠、币帛九匹、鈔二十錠。

    既而汝、颍之寇南渡淮,帖木兒不花複以便宜,調芍陂屯軍拒之。

    及廬州不守,乃挈身北歸,留京師。

    二十七年,進封淮王,賜金印,設王傅等官。

    二十八年,大明兵一逼一京師,順帝北奔,诏以帖木兒不花監國,而拜慶童中書左丞相輔之。

    俄而城破,帖木兒不花死之,年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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