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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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表陳讓國事表四上。

    四月,王将赴南陽,诏免入辭,賜禦衣一副、襲衣玉束帶一條、金器一千兩、玉石器皿一百事、銀器一萬兩,仍诏山南東道節度使王子惟浚送王至尉氏縣,诏雍州團練使王子惟演、韶州刺史王子惟灏并從王行。

    是月二十六日,王發京師,诏遣中使賜禦酒二百瓶、龍茶二百斤、櫻桃二金盒,仍遣中使押翰林儀鸾禦廚送王。

    五月,王遣子惟灏詣阙謝恩,貢上鳌山寶樹一座、紫金獅帶一條、金銀器皿共一萬兩,太宗撫問再四。

    六月,太宗命韶州刺史王子惟灏歸,加王食邑五千戶、實封三百戶,仍賜國信、湯藥二金盒、茶餅二十匮、寶帶一條、金器一千兩、銀裝器皿稱是,又賜王子惟灏銀二百兩。

    秋八月,王不康。

    敕遣東頭供奉官高品尚醫李密并王孫相繼而至,又遣中使王首宿至,賜王生辰禮物,仍令撫問。

    四年春二月,敕遣給事中崔灏改封王為許王,加食邑一萬戶、實封二千戶,仍改賜安時鎮國崇文耀武宣德守道功臣。

    端拱元年春正月,太宗藉田,大赦改元。

    二月,敕遣中使進王為鄧王,加食邑一萬戶、實封三千戶。

    三月,王遣子惟治表賀,貢上金飾玳瑁器皿五百事、玉器二十事、水晶盤四事、金二千兩、銀二萬兩、錦绮二萬匹、羊二百口、法酒二百瓶,以為賀禮。

    夏四月,太宗命王子惟治歸,賜王禦羅袍、玉帶、瑪瑙嵌珍珠酒器八對,又辍禦前金燭台一對以賜焉。

    秋七月,王複不康,太宗聞之,敕遣中使王守文、翰林醫官王佑、洎王諸孫駱驿而至,仍又敕遣供奉官诏加王食邑三萬戶、實封五千戶,仍賜撫問,及赍禦藥一金盒。

    八月,王疾稍痊,遣子團練使惟演詣阙謝恩,貢上黃犀帶一、大玉帶四、金飾酒器一千事、黃絹草書八幅、隸字四幅,太宗撫問再四。

    是月,敕遣皇城使李惠、河州團練使王繼恩,同王子惟演,賜王生辰禮物。

    國信至,王扶疾拜命,與來使燕接極歡。

    二十三日哺時,王于寝齋之西軒,命左右讀《唐書》數篇,又命諸子孫誦調章詩葉數篇,未訖,忽風恙複作,四鼓而薨。

    是夕,大流星墜于正寝之上,光燭滿庭。

     王以天成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四鼓而生,複以端拱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四鼓而薨,以生記薨,實周一甲子矣。

     即日,王繼恩先還京報訃,太宗聞之,哀悼不已,诏廢朝七日,複敕王繼恩押入内班賈繼勳護喪歸于京師。

    冬十月二十四日,王喪發南陽。

    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京師。

    太宗複發哀诏,權窆于城東别墅,即日命有司緻祭。

    翌日,遣中使賞禦筵一席,緻獻于王喪次。

    前二十五日,太宗禦文德殿,命工部侍郎郭贅追冊為秦國王,太常定谥曰忠懿。

    二十八日,複遣工部侍郎郭贅緻祭于喪次。

    十二月十八日,遣中使獻茶湯于喪次。

    二年春正月丁酉日,遣使押翰林儀鸾鹵簿鼓吹,葬王于河南府洛陽縣賢相裡陶公原,命大臣以下俱素服送三十裡,仍命有司撰碑文。

    王任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國王凡四十年,為元帥三十五年,窮極富貴,福履之盛,近代無比。

    王性儉素,自奉尤薄,常服大帛之衣,帷帳裀褥,皆用綢絹紫絁。

    食不重味,禀性謙和,未嘗忤物。

    在藩日,每有朝廷使至,接奉勤厚,進貢之物制作精妙,将遣使,必列陳于庭,北面焚香再拜而遣之。

    廢王嘗于山亭擊鼓,聲聞于外,守衛者遽以聞王。

    王曰:“吾兄以閑适為懷,非鼓樂不歡。

    ”乃命裝金魚水鼓四面奉之。

    國人聞之,感王孝友,有出涕者,由是廢王無憂廢之恨,終以疾卒。

    太平興國中,趙普再入相,盧多遜罷為兵部尚書。

    一日,普召王世子惟浚至,謂曰:“朝廷知盧多遜求取元帥财物極多,今未鞫劾者,恐累元帥耳,請具所遣之物列狀上之。

    ”惟浚歸白王,王曰:“主上英明,凡大臣有過,即自行,何用狀上。

    ”惟浚懼,普因與僚吏等再三堅請,曰:“若不預言,事恐不測。

    ”王曰:“且姑休矣,我當取案籍考視之。

    ”于時盡取當時簿籍,命火焚之,即召惟浚等至,謂曰:“我入朝之初,荷蒙主上殊常之遇,故左右大臣鹹有饋物,非獨盧相也,豈可見人将溺而加石焉!汝等少年,慎勿為此禍福,我自當之。

    ”惟浚等惕懼而退。

    普聞之,召惟浚至,深自歎服,稱王寬洪大度,事遂寝。

    王博覽經史,手不釋卷,平生好吟詠,在國中編三百餘篇,目曰《政本》。

    國相元德昭、翰林學士陶谷皆撰序。

    後文僖公搜尋遺墜,總集為十卷,撰後序行于世,時天禧四年。

    文僖公忝機衡之命,特诏尊王為尚父。

    王自國初供奉之數,無複文案,今不得而書,唯太祖、太宗兩朝入貢,記之頗備,謂之《貢奉錄》。

    今取其大者,如赭黃犀帶、龍鳳龜魚、仙人鳌山、寶樹等,通犀帶凡七十餘條,皆世希之寶也,玉帶二十四、紫金獅子帶一、黃金九萬五千餘兩、銀一百一十萬二千餘兩、绫羅錦绮二十八萬餘匹、色絹七十九萬七千餘匹、金飾玳瑁器一千五百餘事、水晶瑪瑙玉器凡四千餘事,珊瑚樹一,高三尺五寸,金銀飾陶器一十四萬事,金銀飾龍鳳船舫二百艘,銀裝器械七十萬事,白龍瑙二百餘斤。

    王自入朝,至歸國,複入朝,太祖、太宗所賜金器并金物六萬四千七百餘兩、銀器四十萬八千八百餘兩、玉石器皿一萬七千事、寶玉帶四十二條、錦绮羅纨一十六萬六千三百餘匹、禦衣并袍襲衣等、金盔六頂、甲六副、金玉鞍辔禦馬一十六匹、細馬四十八匹、駝三百餘匹、散馬二千七百二十匹、金印四顆、玉冊二、禦劍三口、法酒三千餘瓶、衙墜腰帶三千事、鳳冠四頂,他物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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