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教抄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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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
餘殘者是律儀。
律儀既通。
餘二亦通。
但約立意不同故分為三耳(文) 次明次第。
窟次文雲。
璎珞經先明攝善。
次明攝生。
後明律儀。
又初明無惡不息。
次即無善不行。
後明無人不度。
今文明三戒次第者。
前要須自行息惡故第一明攝律儀。
然後方能及他故第二明攝衆生。
自行化他必須生善。
通自行化地故明攝善法也(文) 次明因果門。
窟次文雲。
依攝大乘論。
三戒為三德因。
息一切惡為斷德因。
修一切善為智德因。
度一切衆生為恩德因。
初一累無不寂。
次一德無不圓。
謂自成佛也。
恩德亦令衆生具得二事。
則他成佛也。
故受此三戒。
若自若他一切成佛。
即是不可思議廣大之義(文) 次明大小相對。
窟雲。
第十大小門。
小乘無重受。
大乘有重受。
小乘有舍戒。
大乘無舍戒。
小乘有簡衆。
大乘無簡衆。
故奴婢畜生解佛語者皆得受戒。
小乘戒二師十師二十師。
大乘唯一師。
小乘防二業。
大乘防三業。
小乘盡一形。
大乘竟佛果。
小乘随犯漸制。
大乘未犯頓制。
小乘戒有定數。
如從十戒乃至五百。
大乘不定。
或六重或八重。
二十八輕。
或三十二種。
或十重四十八輕。
涅槃疏内具會其同異也(文)(此有八異。
又窟此文于十大受作十門釋之也)言涅槃疏内具會其同異者。
涅槃疏六雲。
若是聲聞戒漸制。
不頓制不因事。
不逆制。
若是菩薩戒即頓制預制。
如今先合後誅也。
以菩薩利根一聞即能不起(文)言不頓制不因事者。
此應是一句也。
謂非其頓制之不因事也意雲。
漸制即因事而漸制耳。
仁王經受持品疏雲。
六重者。
四重加不沽酒為五。
不說四衆罪過為六。
二十八輕者出善生優婆塞經。
第一不供養父母師長。
二者耽樂飲酒。
三者不能瞻身病苦。
四者有乞食不能随多小與而令空去。
五者若比丘比丘尼長老前宿處優婆塞等不須禮拜問訊。
六者若見四果犯戒生憍慢心。
七者月月不能持六齋受八支戒。
八者四十裡有講法處不往聽。
九者受招提僧卧具床座。
十者疑水有蟲故飲。
十一險難之處無伴獨行。
十二獨宿尼寺。
十三若為财命打罵奴婢僮仆外人。
十四若殘食施四部衆。
十五若畜生貓。
十六畜養象馬牛驢一切禽獸不作淨施。
十七若不儲僧伽梨衣缽盂錫杖。
十八若為身田作。
十九不得自為身命若作市易鬥秤賣物。
一說價己不得前卻舍賤取貴。
二十若在非處非時行欲。
二十一商賈販賣不輸官稅盜棄而去。
二十二若犯國制。
二十三得新果菜不先奉三寶先自受用。
二十四僧若不敢說法贊歎辄便自作。
二十五若在沙彌比丘前行。
二十六僧中付食不得撰擇取美過分而取。
二十七不得養蠶。
二十八行路之時遇見病者。
不住瞻視方便付屬而舍去(文) 次明受戒方法。
百論疏上雲。
此中明三根得戒。
一者上根人心生得戒。
随大小乘。
大乘人于佛像前或無佛像想念五師。
從今身盡未來劫誓息一切惡。
誓修一切善。
誓度一切衆生。
即便得戒。
故普賢觀雲。
但生心請五師。
不須和上及與阇梨。
即便得戒。
次中根人得口語。
如迦葉等自誓。
佛為我師我為弟子。
作是語時即便得發戒。
若受戒者。
謂下根人内有求戒之心外具人法二緣方乃得戒。
人緣謂十師。
法緣白四羯磨。
問。
受菩薩戒具得心生口語受戒三種不。
答。
得也。
八戒等亦爾。
但多就師受耳。
問。
受菩薩戒具幾種受。
答。
通具三受。
一就大乘師受。
二者若千裡内無師。
就像前受。
三直對想十方佛受。
出普賢觀。
餘戒亦通方例之。
又釋此文。
一人受戒必具三業意為求戒之心故雲若心生。
口随順師僧故雲若口說。
合掌禮拜即是身業故雲若受戒。
問。
此中三種攝十種得戒盡不。
答。
十種得戒不出三根及與三業。
今明此三則攝十種。
問。
辟支佛于十種中是何得戒。
答。
依俱舍論。
是自然得戒與佛同。
問。
佛定是何時得戒。
答。
舊引二文明兩種得戒。
一引彌沙塞律十九卷。
佛剃頭着出家衣時得身然戒。
二用僧祇律二十三卷雲。
種智初心得戒。
有人會之雲。
依前得是共聲聞戒。
依後得不共聲聞戒。
故佛具二木叉。
今依俱舍論同僧祇。
所以爾。
前不得戒者。
若爾前得戒。
佛六年苦行受外道法。
應當破戒。
而未得戒。
雖受外道法不破戒也(文)問。
十種得戒為局大比丘戒。
為當通諸戒耶。
答。
此文但以之對三根三業得戒明相攝。
見其文相。
應泛明得戒緣。
不局大比丘戒。
案大乘義章意。
三歸得戒通一切沙彌俗人也。
但俱舍等多分約勝舉大比丘戒耳(尋之)寶窟上明十門中雲。
第三明受戒不同門。
依璎珞經。
受戒有三種。
一者諸佛菩薩在前。
得真實上品戒。
二者諸佛菩薩滅度後。
千裡内有前受戒菩薩者。
請為法師。
教校我戒。
我前禮足。
應如是語。
請大尊者為師。
授與我戒。
其弟子得正法戒。
是中品戒。
三者佛滅度後。
千裡内無法師之時。
應在諸佛菩薩形像前。
胡跪合掌自授受戒。
應如是言。
我某甲白十方諸佛及大菩薩等。
我學一切菩薩戒者。
是下品戒。
第二第三亦如是說。
今勝鬘現前值佛。
是上品。
但是自授受。
非佛所授。
但第二從法師受有二種。
若依璎珞經。
戒師不作羯磨方法。
初令禮過去一切佛。
次禮未來佛。
次禮現在佛。
如是三禮已法僧亦爾。
次令受三歸依戒法。
次令忏悔三世罪。
次後正授十無量戒。
若如地持。
菩薩戒師前為作羯磨。
然後授戒。
說戒相乃是前後方便。
非正受戒。
又如受五戒十戒。
受三歸已說戒相者。
方名受戒。
此則受三歸後說戒相乃得戒何以知之。
如直受三歸人。
但得歸不得戒。
如受大比丘戒。
前羯磨時已受戒竟。
後說四重等令受者堅持。
非說戒相為受戒也。
以此證知。
須前羯磨方得授戒。
而璎珞梵網無羯磨者。
或可存略。
或可教門不定适時而用。
問。
菩薩戒師為用在家人。
為用出家人。
答通于道俗。
璎珞經雲。
夫妻六親得互為師也。
問。
第三于佛像前受戒。
若無佛像得自誓受不。
答。
依普賢觀經。
但虛心奉請釋迦為和上。
文殊為阇梨。
彌勒為教授師。
一切佛為尊證。
一切菩薩為同學。
不論有像無像也。
問。
何故戒法一種要須受耶。
答。
欲顯惡可頓止。
以戒是止惡為宗故有受法。
以要期頓發故也。
善難并生。
餘行皆是修善為宗故無受法。
以漸生故也。
問。
若惡可頓止。
善不可頓生者。
亦應惑可頓滅解不可頓生。
答。
戒是止相。
其相即靜。
故常有戒法。
惡有頓止之義。
餘善是動相。
修習方生。
不可一時并修諸善。
滅惑生解并是行善。
故與此非類。
問曰。
自誓發戒與從師發戒何異。
答。
若從戒師。
作法成時則一時俱發。
今既心發口言。
随發随生。
非一時。
問。
授戒受戒得何功德。
答。
璎珞雲。
若能教一人出家授菩薩戒。
勝造八萬四千塔。
其受戒者堕在菩薩之數。
超過三劫生死之苦。
問。
受戒而犯。
何如不受不犯。
答。
璎珞雲。
有戒而犯。
勝無戒不犯。
有犯名菩薩。
無犯名外道。
問。
五戒有受一分乃至具足受五。
菩薩戒雲何。
答。
璎珞雲。
十重戒中有受一分名一分菩薩。
乃至二分三分。
若受十分名具足受戒。
十重有犯無悔。
得使重受。
八萬四千威儀戒盡名為輕。
有犯得悔過。
對首便滅(文)涅槃疏第十一雲(解菩薩護戒)問。
五篇七聚亦是菩薩戒。
十重四十八輕亦是菩薩戒者。
此中何意不明護十重四十八輕戒而言護五篇七聚戒。
解雲。
不得雲十重四十八輕戒。
何故爾。
此戒通出家在家。
五篇七聚但是出家戒。
今明出家菩薩護戒所以明五篇七聚也(雲雲)同疏四雲。
問。
四依出世何意不作菩薩而作四果。
畜雲。
釋迦法中無别菩薩僧。
若出家即入聲聞數中。
今菩薩何意出家同聲聞。
解雲。
四依要須出家以其内有深解故能弘宣大乘。
同聲聞形服故得康持戒律。
所以須同羅漢(文)(同第七亦有此文)此雲菩薩同聲聞者。
且論形服。
非示所證同聲聞。
故非是應化聲聞也。
窟中雲。
小乘法中受十戒為出家。
受大戒為具足。
大乘發菩提心為出家。
受菩薩戒為具足。
又淨名雲。
發菩提心是即出家。
是即具足(雲雲)勝鬘經雲。
是故說大乘威儀戒。
是比丘尼。
是出家是受具足(雲雲)意會小入大也。
窟文廣之。
問。
涅槃疏雲。
十重等戒通出家在家。
今明出家戒故明五篇七聚(雲雲)今何受菩薩即為具足耶。
答。
菩薩戒中通含出家戒故出家菩薩即持之也。
仁王疏中雲。
天無出家法。
今言出家者。
心依佛出生死之家人。
有剃除須發出家成比丘衆。
天有舍俗入道成菩薩僧(文)問。
窟雲大乘無舍戒者。
于菩薩豈無退舍犯重舍耶。
答。
且對小乘盡壽戒。
大乘至佛雲無舍耳。
非先退菩提心時舍菩薩戒也。
百論疏上雲。
要期受戒時有三。
一短時。
謂今旦至明旦。
二次時。
謂盡形。
三長時。
至佛(雲雲) 菩薩戒大意。
窟上有七意。
一雲。
菩薩之行以止惡為本。
故前明受戒○五○住在佛家以戒為本○今顯生佛家以戒為本。
是故受戒。
六涅槃經雲。
一切衆生皆有佛性悉當成佛。
要令持戒然後見性。
戒即是引出佛性。
是故受戒○(雲雲)(具如本文) 七衆戒義 七衆戒者。
仁王疏下卷雲。
四大衆。
一比丘。
二尼。
三優婆塞。
四優婆夷○七衆前四大衆外加式叉摩尼。
沙彌。
沙彌尼為七也。
涅槃疏十七雲。
受持七種淨戒。
有解雲。
是七聚戒。
今明身口七支戒也(文)此七聚戒七支戒者。
非七衆戒。
但于此義中兼之。
同疏六雲。
佛法大判不出經律。
律即是戒門。
經即是勸門(雲雲)中論疏三雲。
律是住持佛法之本(文)觀經疏雲。
三歸五戒乃至二百五十戒等。
此是佛法客善(雲雲)仁王疏下雲。
明四部衆。
在家二衆名優婆塞優婆夷。
有本雲婆差優婆差。
外國語音不同。
有此異耳。
此間名善宿男善宿女。
亦雲善男子善女人。
出家二衆一名比丘。
此名破煩惱。
二名比丘尼。
此名為女(文)問。
善男善女者語寬。
可通在家出家有戒無戒。
今何在家二部耶。
答。
以善宿男略雲善男。
此即随時意或
餘殘者是律儀。
律儀既通。
餘二亦通。
但約立意不同故分為三耳(文) 次明次第。
窟次文雲。
璎珞經先明攝善。
次明攝生。
後明律儀。
又初明無惡不息。
次即無善不行。
後明無人不度。
今文明三戒次第者。
前要須自行息惡故第一明攝律儀。
然後方能及他故第二明攝衆生。
自行化他必須生善。
通自行化地故明攝善法也(文) 次明因果門。
窟次文雲。
依攝大乘論。
三戒為三德因。
息一切惡為斷德因。
修一切善為智德因。
度一切衆生為恩德因。
初一累無不寂。
次一德無不圓。
謂自成佛也。
恩德亦令衆生具得二事。
則他成佛也。
故受此三戒。
若自若他一切成佛。
即是不可思議廣大之義(文) 次明大小相對。
窟雲。
第十大小門。
小乘無重受。
大乘有重受。
小乘有舍戒。
大乘無舍戒。
小乘有簡衆。
大乘無簡衆。
故奴婢畜生解佛語者皆得受戒。
小乘戒二師十師二十師。
大乘唯一師。
小乘防二業。
大乘防三業。
小乘盡一形。
大乘竟佛果。
小乘随犯漸制。
大乘未犯頓制。
小乘戒有定數。
如從十戒乃至五百。
大乘不定。
或六重或八重。
二十八輕。
或三十二種。
或十重四十八輕。
涅槃疏内具會其同異也(文)(此有八異。
又窟此文于十大受作十門釋之也)言涅槃疏内具會其同異者。
涅槃疏六雲。
若是聲聞戒漸制。
不頓制不因事。
不逆制。
若是菩薩戒即頓制預制。
如今先合後誅也。
以菩薩利根一聞即能不起(文)言不頓制不因事者。
此應是一句也。
謂非其頓制之不因事也意雲。
漸制即因事而漸制耳。
仁王經受持品疏雲。
六重者。
四重加不沽酒為五。
不說四衆罪過為六。
二十八輕者出善生優婆塞經。
第一不供養父母師長。
二者耽樂飲酒。
三者不能瞻身病苦。
四者有乞食不能随多小與而令空去。
五者若比丘比丘尼長老前宿處優婆塞等不須禮拜問訊。
六者若見四果犯戒生憍慢心。
七者月月不能持六齋受八支戒。
八者四十裡有講法處不往聽。
九者受招提僧卧具床座。
十者疑水有蟲故飲。
十一險難之處無伴獨行。
十二獨宿尼寺。
十三若為财命打罵奴婢僮仆外人。
十四若殘食施四部衆。
十五若畜生貓。
十六畜養象馬牛驢一切禽獸不作淨施。
十七若不儲僧伽梨衣缽盂錫杖。
十八若為身田作。
十九不得自為身命若作市易鬥秤賣物。
一說價己不得前卻舍賤取貴。
二十若在非處非時行欲。
二十一商賈販賣不輸官稅盜棄而去。
二十二若犯國制。
二十三得新果菜不先奉三寶先自受用。
二十四僧若不敢說法贊歎辄便自作。
二十五若在沙彌比丘前行。
二十六僧中付食不得撰擇取美過分而取。
二十七不得養蠶。
二十八行路之時遇見病者。
不住瞻視方便付屬而舍去(文) 次明受戒方法。
百論疏上雲。
此中明三根得戒。
一者上根人心生得戒。
随大小乘。
大乘人于佛像前或無佛像想念五師。
從今身盡未來劫誓息一切惡。
誓修一切善。
誓度一切衆生。
即便得戒。
故普賢觀雲。
但生心請五師。
不須和上及與阇梨。
即便得戒。
次中根人得口語。
如迦葉等自誓。
佛為我師我為弟子。
作是語時即便得發戒。
若受戒者。
謂下根人内有求戒之心外具人法二緣方乃得戒。
人緣謂十師。
法緣白四羯磨。
問。
受菩薩戒具得心生口語受戒三種不。
答。
得也。
八戒等亦爾。
但多就師受耳。
問。
受菩薩戒具幾種受。
答。
通具三受。
一就大乘師受。
二者若千裡内無師。
就像前受。
三直對想十方佛受。
出普賢觀。
餘戒亦通方例之。
又釋此文。
一人受戒必具三業意為求戒之心故雲若心生。
口随順師僧故雲若口說。
合掌禮拜即是身業故雲若受戒。
問。
此中三種攝十種得戒盡不。
答。
十種得戒不出三根及與三業。
今明此三則攝十種。
問。
辟支佛于十種中是何得戒。
答。
依俱舍論。
是自然得戒與佛同。
問。
佛定是何時得戒。
答。
舊引二文明兩種得戒。
一引彌沙塞律十九卷。
佛剃頭着出家衣時得身然戒。
二用僧祇律二十三卷雲。
種智初心得戒。
有人會之雲。
依前得是共聲聞戒。
依後得不共聲聞戒。
故佛具二木叉。
今依俱舍論同僧祇。
所以爾。
前不得戒者。
若爾前得戒。
佛六年苦行受外道法。
應當破戒。
而未得戒。
雖受外道法不破戒也(文)問。
十種得戒為局大比丘戒。
為當通諸戒耶。
答。
此文但以之對三根三業得戒明相攝。
見其文相。
應泛明得戒緣。
不局大比丘戒。
案大乘義章意。
三歸得戒通一切沙彌俗人也。
但俱舍等多分約勝舉大比丘戒耳(尋之)寶窟上明十門中雲。
第三明受戒不同門。
依璎珞經。
受戒有三種。
一者諸佛菩薩在前。
得真實上品戒。
二者諸佛菩薩滅度後。
千裡内有前受戒菩薩者。
請為法師。
教校我戒。
我前禮足。
應如是語。
請大尊者為師。
授與我戒。
其弟子得正法戒。
是中品戒。
三者佛滅度後。
千裡内無法師之時。
應在諸佛菩薩形像前。
胡跪合掌自授受戒。
應如是言。
我某甲白十方諸佛及大菩薩等。
我學一切菩薩戒者。
是下品戒。
第二第三亦如是說。
今勝鬘現前值佛。
是上品。
但是自授受。
非佛所授。
但第二從法師受有二種。
若依璎珞經。
戒師不作羯磨方法。
初令禮過去一切佛。
次禮未來佛。
次禮現在佛。
如是三禮已法僧亦爾。
次令受三歸依戒法。
次令忏悔三世罪。
次後正授十無量戒。
若如地持。
菩薩戒師前為作羯磨。
然後授戒。
說戒相乃是前後方便。
非正受戒。
又如受五戒十戒。
受三歸已說戒相者。
方名受戒。
此則受三歸後說戒相乃得戒何以知之。
如直受三歸人。
但得歸不得戒。
如受大比丘戒。
前羯磨時已受戒竟。
後說四重等令受者堅持。
非說戒相為受戒也。
以此證知。
須前羯磨方得授戒。
而璎珞梵網無羯磨者。
或可存略。
或可教門不定适時而用。
問。
菩薩戒師為用在家人。
為用出家人。
答通于道俗。
璎珞經雲。
夫妻六親得互為師也。
問。
第三于佛像前受戒。
若無佛像得自誓受不。
答。
依普賢觀經。
但虛心奉請釋迦為和上。
文殊為阇梨。
彌勒為教授師。
一切佛為尊證。
一切菩薩為同學。
不論有像無像也。
問。
何故戒法一種要須受耶。
答。
欲顯惡可頓止。
以戒是止惡為宗故有受法。
以要期頓發故也。
善難并生。
餘行皆是修善為宗故無受法。
以漸生故也。
問。
若惡可頓止。
善不可頓生者。
亦應惑可頓滅解不可頓生。
答。
戒是止相。
其相即靜。
故常有戒法。
惡有頓止之義。
餘善是動相。
修習方生。
不可一時并修諸善。
滅惑生解并是行善。
故與此非類。
問曰。
自誓發戒與從師發戒何異。
答。
若從戒師。
作法成時則一時俱發。
今既心發口言。
随發随生。
非一時。
問。
授戒受戒得何功德。
答。
璎珞雲。
若能教一人出家授菩薩戒。
勝造八萬四千塔。
其受戒者堕在菩薩之數。
超過三劫生死之苦。
問。
受戒而犯。
何如不受不犯。
答。
璎珞雲。
有戒而犯。
勝無戒不犯。
有犯名菩薩。
無犯名外道。
問。
五戒有受一分乃至具足受五。
菩薩戒雲何。
答。
璎珞雲。
十重戒中有受一分名一分菩薩。
乃至二分三分。
若受十分名具足受戒。
十重有犯無悔。
得使重受。
八萬四千威儀戒盡名為輕。
有犯得悔過。
對首便滅(文)涅槃疏第十一雲(解菩薩護戒)問。
五篇七聚亦是菩薩戒。
十重四十八輕亦是菩薩戒者。
此中何意不明護十重四十八輕戒而言護五篇七聚戒。
解雲。
不得雲十重四十八輕戒。
何故爾。
此戒通出家在家。
五篇七聚但是出家戒。
今明出家菩薩護戒所以明五篇七聚也(雲雲)同疏四雲。
問。
四依出世何意不作菩薩而作四果。
畜雲。
釋迦法中無别菩薩僧。
若出家即入聲聞數中。
今菩薩何意出家同聲聞。
解雲。
四依要須出家以其内有深解故能弘宣大乘。
同聲聞形服故得康持戒律。
所以須同羅漢(文)(同第七亦有此文)此雲菩薩同聲聞者。
且論形服。
非示所證同聲聞。
故非是應化聲聞也。
窟中雲。
小乘法中受十戒為出家。
受大戒為具足。
大乘發菩提心為出家。
受菩薩戒為具足。
又淨名雲。
發菩提心是即出家。
是即具足(雲雲)勝鬘經雲。
是故說大乘威儀戒。
是比丘尼。
是出家是受具足(雲雲)意會小入大也。
窟文廣之。
問。
涅槃疏雲。
十重等戒通出家在家。
今明出家戒故明五篇七聚(雲雲)今何受菩薩即為具足耶。
答。
菩薩戒中通含出家戒故出家菩薩即持之也。
仁王疏中雲。
天無出家法。
今言出家者。
心依佛出生死之家人。
有剃除須發出家成比丘衆。
天有舍俗入道成菩薩僧(文)問。
窟雲大乘無舍戒者。
于菩薩豈無退舍犯重舍耶。
答。
且對小乘盡壽戒。
大乘至佛雲無舍耳。
非先退菩提心時舍菩薩戒也。
百論疏上雲。
要期受戒時有三。
一短時。
謂今旦至明旦。
二次時。
謂盡形。
三長時。
至佛(雲雲) 菩薩戒大意。
窟上有七意。
一雲。
菩薩之行以止惡為本。
故前明受戒○五○住在佛家以戒為本○今顯生佛家以戒為本。
是故受戒。
六涅槃經雲。
一切衆生皆有佛性悉當成佛。
要令持戒然後見性。
戒即是引出佛性。
是故受戒○(雲雲)(具如本文) 七衆戒義 七衆戒者。
仁王疏下卷雲。
四大衆。
一比丘。
二尼。
三優婆塞。
四優婆夷○七衆前四大衆外加式叉摩尼。
沙彌。
沙彌尼為七也。
涅槃疏十七雲。
受持七種淨戒。
有解雲。
是七聚戒。
今明身口七支戒也(文)此七聚戒七支戒者。
非七衆戒。
但于此義中兼之。
同疏六雲。
佛法大判不出經律。
律即是戒門。
經即是勸門(雲雲)中論疏三雲。
律是住持佛法之本(文)觀經疏雲。
三歸五戒乃至二百五十戒等。
此是佛法客善(雲雲)仁王疏下雲。
明四部衆。
在家二衆名優婆塞優婆夷。
有本雲婆差優婆差。
外國語音不同。
有此異耳。
此間名善宿男善宿女。
亦雲善男子善女人。
出家二衆一名比丘。
此名破煩惱。
二名比丘尼。
此名為女(文)問。
善男善女者語寬。
可通在家出家有戒無戒。
今何在家二部耶。
答。
以善宿男略雲善男。
此即随時意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