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理想婚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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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講到過離婚率升高的問題,根據民政局的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全國結婚登記的人數同比降低了3.4%;離婚登記的人數同比增長了4.0%,在離婚大軍裡,很多都是80後、90後。

    也就是說結婚晚、離婚快已經成了現在年輕人婚姻的一個新特點。

     很多人在面對婚姻的時候産生了一種焦慮,就是相愛的時候兩個人海誓山盟,為什麼結了婚之後感情很快就會被耗盡?到底怎樣才能擁有高質量的幸福婚姻呢? 這一講我們就講講理想的婚姻關系是什麼樣的,以及如何經營婚姻關系。

     首先我們定義一下什麼是“理想的婚姻”。

    在我看來,理想的婚姻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是相對低層次的,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兩個人要能夠“吃到一塊兒,睡到一塊兒,玩到一塊兒”。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在理想的婚姻關系裡,兩個人在最基本的人性欲望上應該是能夠契合的。

     高層次的理想婚姻可以概括為三個要素。

     第一,男女雙方應該各自有獨立的事業。

    比如錢锺書和楊绛,一個人研究學問,一個人研究翻譯,兩個人都有自己所鐘愛的獨立的事業,每個人的人格都是獨立而完整的,然後他們又結合在一起,這要比傳統上“男主外女主内”的夫妻關系好得多。

     我們應當徹底抛棄“男主外女主内”的傳統性别安排。

    為什麼男人就應該在外面掙錢搞事業,女人就應該做家庭主婦呢?女權主義有一個觀點,就是說做家庭主婦是一種折磨,是一種西西弗斯式的折磨。

    雖然不排除有些女性非常擅長并且享受做家庭主婦,但如果是被迫留在家中,做家務就是一種折磨了。

    家裡的東西髒了,你就得把它弄幹淨,弄幹淨以後它又髒了,髒了又得弄幹淨,就像古希臘神話裡被懲罰的西西弗斯,終生都要推着那塊巨石往山上走,費盡全身的力氣推到山頂,然後石頭又“嘩”的一下滾到山下去了。

    無論是對于男性還是女性,如果這個人是比較有獨立人格、想要做獨立事業的人,讓他完全犧牲自己去過這樣的生活,那真是特别難以忍受的折磨。

     第二,夫妻倆都應該有獨立的經濟來源。

    尤其是女性,你不能夠把你的身家性命全都寄托在男人身上。

    如果你們倆感情挺好那還沒問題,萬一這個男人移情别戀了,或者有一天你不喜歡他了,你怎麼辦?沒有任何獨立的經濟收入,你就不能做出自由的選擇。

     第三個要素就是,在理想的婚姻中,夫妻的人格應當是平等的,不能無論大事小情都以男人為主女人為輔,或者女人決定男人服從,無論男尊女卑還是女尊男卑都不是人格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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