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中國近代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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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講我來講一下中國近代婚姻制度的發展曆程,然後講講結婚的自由權問題,再說說20世紀中國的三次離婚潮,還有變相買賣婚姻、年輕人被催婚逼婚這些現實問題。

     前面我們講過,目前我國這種現代一夫一妻制,是從1950年的《婚姻法》才開始真正實行的。

    在這之前可以叫作一夫多妻妾制,在民間,如果原配夫人不生育,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納妾。

    在漫長的曆史歲月中,男子納妾是一個相當普遍的現象。

     在古代,妻和妾的地位是很不同的,大家從各種史書也看過不少記載。

    比如說皇帝有一個正宮娘娘,其他的就是妃子了。

    民間也是一樣,在一些描寫舊婚姻制度的文學影視故事中都可以看到這種情節。

    比如在《大紅燈籠高高挂》裡,一個男人娶了四個老婆,老三還是個女學生。

    原配夫人的地位是比較高的,夫妻的兩個原生家庭是男女親家,可是妾就沒有這樣的地位了,她在家裡的地位和妻子不一樣。

    當然有好多男人會比較寵幸年輕漂亮的小妾,但并不表明她的地位就比原配夫人高。

     一夫多妻妾制在1950年正式結束。

    《婚姻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出台的第一部法律。

    而《婚姻法》裡面明确提出了以男女平等為基本國策,反對買賣婚姻、包辦婚姻,提倡結婚自由、離婚自由,這都是1950年《婚姻法》中的重要内容。

    這個婚姻法的實施極大地提高了中國婦女的地位,改變了她們的命運。

     經過幾十年的努力,男女平等作為基本國策以後,大家也有這個印象,就是中國雖然在各方面——像人均GDP——還不能算一個發達國家,但是我們婦女地位的排行是很靠前的。

    我看過一套指标,國際上的一個婦女地位統計調查,其中包括女性在勞動力中所占比例、女性生育時的死亡率、在校女大學生率等等,在這一套指标的比較中,我們中國排到第二十八位,是相當靠前的,這種狀況應當說與1950年的《婚姻法》有很大關系。

     1950年的《婚姻法》讓男女平等成為基本國策。

    從古代傳統婚姻到現代婚姻,在結婚擇偶的問題上、父母對子女婚姻的控制權上,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

     我國第一代社會學家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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