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易水那個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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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肚子搞大了,女青年的父親找到宣傳部于是大吵大鬧,死活要找易水寒讨一個公道,可是易水寒卻避而不見,最後為了平息事态,隻得給人家補了幾萬塊錢。

    這事是易澄清給保下來的,常委們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他是常務副市長的面子上,自然也就睜隻眼閉隻眼了。

    那時候,李無言才真正知道易水寒的發迹史和發家史,其實易水寒原本不叫易水寒,叫易衛紅,是某鄉小學的民辦教師,隻因愛寫寫畫畫,發過幾個小豆腐塊,在新聞界小有名氣,所以走關系借調進了市廣播局。

    但進了市廣播局後,易衛紅覺得自己的名字老土,也便取了"風蕭蕭兮易水寒"中的三個字,到派出所把名字改過來了。

    在李無言看來,這個易水寒還是有些能力和手段的,至少不是草包一個,不然也不會讓人為他如此賣力去罵娘。

    二是易水寒嫖娼被抓。

    這事也一點沒有冤枉他,因為紀委曾派人到公安局去核實過,有人說那裡有案卷記錄的,還罰了他三千塊錢,可公安局就是不肯出示原始材料,據說是易哈寶打了招呼的。

    但李無言覺得那事出得有些蹊跷,所以也便過問了一下。

    可是,有人卻說那是别人為了報複易水寒,故意給他下的套,因為易水寒嫖了人家的情人,他們是因為争情人而狗咬狗的。

    三是易水寒剽竊通訊員的作品。

    這事也不難查,當年宣傳部就曾處理過此事,同時請了紀委的工作人員去,還把事情擺在了桌面上。

    畢竟人家告發他,是因為下面通訊員提供的材料他隻做一點加工和修改,而且發表出來之後,上面隻有他易水寒的署名卻沒有通訊員的名字,他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搞,人家才不得不将他告發了。

    四是易水寒的宣傳報道有方向性錯誤。

    這也沒有冤枉他,其中一篇報道的是某鄉黨委書記的先進事迹,報紙用了整整一個專版,标題還套了紅,叫做什麼《飄揚在石楠界上的一面紅旗》。

    當時那個鄉黨委書記因為經濟問題正被紀委查處,可是,幾乎就在紀委下文的頭兩天,那文章竟刊登出來了。

    這分明是與政府唱反調,為此易水寒受到了嚴厲批評,還公開檢讨。

    事後有人開易水寒的玩笑,說你這個死卵錘子啊,你紅旗一樹就被打倒了,今後哪個還敢請你搞?話說得很暧昧,但卻點了他真脈。

    五是易水寒騙取基層通訊員費。

    這事也是由地委宣傳部内部處理的。

    那幾年易水寒利用傩城報社的平台,以發展地區晚報特約記者的名義,向會員收取工本費,給地區報社交了一半,他自己留了一半,因為查有實據,他隻得全額退還,最後還是易澄清保了他,沒有被處理。

    六是易水寒宣傳報道嚴重失實。

    當時,有一位通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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