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02 本紀第2 武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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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正月己未,振旅于京師,改授大将軍、揚州牧,給班劍二十人,本官悉如故,固辭。
凡南北征伐戰亡者,并列上赙贈。
一屍一喪未反,遣主帥迎接,緻還本土。
二月,盧循至番禺,為孫季高所破,收餘衆南走。
劉籓、孟懷玉斬徐道覆于始興。
晉自中興以來,治綱大弛,權門并兼,強弱相淩,百姓流離,不得保其産業。
桓玄頗欲厘改,竟不能行。
公既作輔,大示軌則,豪強肅然,遠近知禁。
至是,會稽餘姚虞亮複藏匿亡命千餘人,公誅亮,免會稽内史司馬休之。
天子又申前命,公固辭。
于是改授太尉、中書監,乃受命。
奉送黃钺,解冀州。
交州刺史杜慧度斬盧循,傳首京師。
先是,諸州郡所遣秀才、孝廉,多非其人,公表天子,申明舊制,依舊策試。
征西将軍、荊州刺史道規疾患求歸。
八年四月,改授豫州刺史,以後将軍、豫州刺史劉毅代之。
毅與公俱舉大義,興複晉室,自謂京城、廣陵,功業足以相抗。
雖權事推公,而心不服也。
毅既有雄才大志,厚自矜許,朝士素望者多歸之。
與尚書仆射謝混、丹一陽一尹郗僧施并深相結。
及西鎮江陵,豫州舊府,多割以自随,請僧施為南蠻校尉。
既知毅不能居下,終為異端,密圖之。
毅至西,稱疾笃,表求從弟兗州刺史籓以為副貳,僞許焉。
九月,籓入朝,公命收籓及謝混,并于獄賜死。
自表讨毅,又假黃钺,率諸軍西征。
以前鎮軍将軍司馬休之為平西将軍、荊州刺史,兗州刺史道憐鎮丹徒,豫州刺史諸葛長民監太尉留府事,加太尉司馬,丹一陽一尹劉穆之建威将軍,配以實力。
壬午,發自京師。
遣參軍王鎮惡、龍骧将軍蒯恩前襲江陵。
十月,鎮惡克江陵,毅及一黨一與皆伏誅。
十一月己卯,公至江陵,下書曰: 夫去弊拯民,必存簡恕,舍網修綱,雖煩易理。
江、荊凋殘,刑政多阙;頃年事故,綏撫未周。
遂令百姓疲匮,歲月滋甚,财傷役困,慮不幸生。
凋殘之餘,而不減舊,刻剝征求,不循政道。
宰莅之司,或非良幹,未能菲躬儉,苟求盈給,積習生常,漸不知改。
近因戎役,來涉二州,踐境親民,愈見其瘼;思欲振其所急,恤其所苦。
凡租稅調役,悉宜以見戶為正。
州郡縣屯田池塞,諸非軍國所資,利人守宰者,今一切除之。
州郡縣吏,皆依尚書定制實戶置。
台調癸卯梓材,庚子皮一毛一,可悉停省,别量所出。
巴陵均折度支,依舊兵運。
原五歲刑已下,凡所質錄賊家餘口,亦悉原放。
以荊州十郡為湘州,公乃進督,以西一陽一太守硃齡石為益州刺史,率衆伐蜀。
進公太傅、揚州牧,加羽葆鼓吹,班劍二十人。
九年二月乙醜,公至自江陵。
初,諸葛長民貪一婬一驕橫,為士民所患苦。
公以其同大義,優容之。
劉毅既誅,長民謂所親曰:“昔年醢彭越,今年誅韓信,禍其至矣。
”将謀作亂。
公克期至京邑,而每淹留不進,公卿以下頻日奉候于新亭,長民亦驟出。
既而公輕舟密至,已還東府矣。
長民到門,引前,卻人閑語,凡平生于長民所不盡者,皆與及之;長民甚說。
已密命左右壯士丁旿等自幔後出,于坐拉焉。
長民墜一床一,又于地毆之,死于一床一側。
輿一屍一付廷尉;并誅其弟黎民。
午骁勇有氣力,時人為之語曰:“勿跋扈,付丁旿。
” 先是,山湖川澤,皆為豪強所專,小民薪采漁釣,皆責稅直,至是禁斷之。
時民居未一,公表曰: 臣聞先王制治,九土攸序;分境畫疆,各安其居;在昔盛世,人無遷業,故井田之制,三代以隆。
秦革斯政,漢遂不改;富強兼并,于是為弊。
然九服弗擾,所托成舊,在漢西京,大遷田、景之族,以實關中,即以三輔為鄉闾,不複系之于齊、楚。
自永嘉播越,爰托淮、海,朝有匡複之算,民懷思本之心,經略之圖,日不暇給。
是以甯民綏治,猶有未遑。
及至大司馬桓溫,以民無定本,傷治為深,庚戌土斷,以一其業。
于時财阜國豐,實由于此。
自茲迄今,彌曆年載,畫一之制,漸用頹弛。
雜居流寓,闾伍弗修,王化所以未純,民瘼所以猶在。
臣荷重任,恥責實深,自非改調解張,無以濟治。
夫人情滞常,難與慮始,所謂父母一之邦以為桑梓者,誠以生焉終焉,敬一愛一所托耳。
今所居累世,墳壟成行,敬恭之誠,豈不與事而至。
請準庚戌土斷之科,庶子本所弘,稍與事著。
然後率之以仁義,鼓之以威武,超大江而跨黃河,撫九州而複舊土,則戀本之志,乃速由于當年,在始暫勤,要終所以能易。
伏惟陛下,垂矜萬民,憐其所失,永懷《鴻雁》之詩,思隆中興之業。
既委臣以國重,期臣以甯濟,若所啟合允,請付外施行。
于是依界土斷,唯徐、兗、青三州居晉陵者,不在斷例。
諸流寓郡縣,多被并省。
以公領鎮西将軍、豫州刺史。
公固讓太傅、州牧及班劍,奉還黃钺。
七月,硃齡石平蜀,斬僞蜀王谯縱,傳首京師。
九月,封公次子義真為桂一陽一縣公,以賞平齊及定盧循也。
天子重申前命,授公太傅、揚州牧,加羽葆、鼓吹、班劍二十人。
将吏百餘敦勸,乃受羽葆、鼓吹、班劍,餘固辭。
十年,息民簡役。
築東府,起府舍。
平西将軍、荊州刺史司馬休之,宗室之重,又得江漢人心,公疑其有異志。
而休之兄子谯王文思在京師,招集輕俠,公執文思送還休之,令自為其所。
休之表廢文思,并與公書陳謝。
十一年正月,公收休之子文寶、兄子文祖,并于獄賜死。
率衆軍西讨,複加黃钺,領荊州刺史。
辛巳,發京師,以中軍将軍道憐監留府事。
休之上表自陳曰: 臣聞運不常一,治亂代有,一陽一九既謝,圮終則泰。
昔篡臣肆逆,皇綱絕紐。
十世未改,鼎祚再隆。
太尉臣諱威武明斷,首建義旗,除蕩元兇,皇居反正。
布衣匹夫,匡複社稷,南剿盧循,北定廣固,千載以來,功無與等。
由是四海歸美,朝野推崇。
既位窮台牧,權傾人主,不能以道處功,恃一寵一驕溢。
自以酬賞既極,便情在無上;刑戮逆濫,政用暴苛。
問鼎之迹日彰,人臣之禮頓缺。
陛下四時膳禦,觸事縣空
凡南北征伐戰亡者,并列上赙贈。
一屍一喪未反,遣主帥迎接,緻還本土。
二月,盧循至番禺,為孫季高所破,收餘衆南走。
劉籓、孟懷玉斬徐道覆于始興。
晉自中興以來,治綱大弛,權門并兼,強弱相淩,百姓流離,不得保其産業。
桓玄頗欲厘改,竟不能行。
公既作輔,大示軌則,豪強肅然,遠近知禁。
至是,會稽餘姚虞亮複藏匿亡命千餘人,公誅亮,免會稽内史司馬休之。
天子又申前命,公固辭。
于是改授太尉、中書監,乃受命。
奉送黃钺,解冀州。
交州刺史杜慧度斬盧循,傳首京師。
先是,諸州郡所遣秀才、孝廉,多非其人,公表天子,申明舊制,依舊策試。
征西将軍、荊州刺史道規疾患求歸。
八年四月,改授豫州刺史,以後将軍、豫州刺史劉毅代之。
毅與公俱舉大義,興複晉室,自謂京城、廣陵,功業足以相抗。
雖權事推公,而心不服也。
毅既有雄才大志,厚自矜許,朝士素望者多歸之。
與
及西鎮江陵,豫州舊府,多割以自随,請僧施為南蠻校尉。
既知毅不能居下,終為異端,密圖之。
毅至西,稱疾笃,表求從弟兗州刺史籓以為副貳,僞許焉。
九月,籓入朝,公命收籓及謝混,并于獄賜死。
自表讨毅,又假黃钺,率諸軍西征。
以前鎮軍将軍司馬休之為平西将軍、荊州刺史,兗州刺史道憐鎮丹徒,豫州刺史諸葛長民監太尉留府事,加太尉司馬,丹一陽一尹劉穆之建威将軍,配以實力。
壬午,發自京師。
遣參軍王鎮惡、龍骧将軍蒯恩前襲江陵。
十月,鎮惡克江陵,毅及一黨一與皆伏誅。
十一月己卯,公至江陵,下書曰: 夫去弊拯民,必存簡恕,舍網修綱,雖煩易理。
江、荊凋殘,刑政多阙;頃年事故,綏撫未周。
遂令百姓疲匮,歲月滋甚,财傷役困,慮不幸生。
凋殘之餘,而不減舊,刻剝征求,不循政道。
宰莅之司,或非良幹,未能菲躬儉,苟求盈給,積習生常,漸不知改。
近因戎役,來涉二州,踐境親民,愈見其瘼;思欲振其所急,恤其所苦。
凡租稅調役,悉宜以見戶為正。
州郡縣屯田池塞,諸非軍國所資,利人守宰者,今一切除之。
州郡縣吏,皆依尚書定制實戶置。
台調癸卯梓材,庚子皮一毛一,可悉停省,别量所出。
巴陵均折度支,依舊兵運。
原五歲刑已下,凡所質錄賊家餘口,亦悉原放。
以荊州十郡為湘州,公乃進督,以西一陽一太守硃齡石為益州刺史,率衆伐蜀。
進公太傅、揚州牧,加羽葆鼓吹,班劍二十人。
九年二月乙醜,公至自江陵。
初,諸葛長民貪一婬一驕橫,為士民所患苦。
公以其同大義,優容之。
劉毅既誅,長民謂所親曰:“昔年醢彭越,今年誅韓信,禍其至矣。
”将謀作亂。
公克期至京邑,而每淹留不進,公卿以下頻日奉候于新亭,長民亦驟出。
既而公輕舟密至,已還東府矣。
長民到門,引前,卻人閑語,凡平生于長民所不盡者,皆與及之;長民甚說。
已密命左右壯士丁旿等自幔後出,于坐拉焉。
長民墜一床一,又于地毆之,死于一床一側。
輿一屍一付廷尉;并誅其弟黎民。
午骁勇有氣力,時人為之語曰:“勿跋扈,付丁旿。
” 先是,山湖川澤,皆為豪強所專,小民薪采漁釣,皆責稅直,至是禁斷之。
時民居未一,公表曰: 臣聞先王制治,九土攸序;分境畫疆,各安其居;在昔盛世,人無遷業,故井田之制,三代以隆。
秦革斯政,漢遂不改;富強兼并,于是為弊。
然九服弗擾,所托成舊,在漢西京,大遷田、景之族,以實關中,即以三輔為鄉闾,不複系之于齊、楚。
自永嘉播越,爰托淮、海,朝有匡複之算,民懷思本之心,經略之圖,日不暇給。
是以甯民綏治,猶有未遑。
及至大司馬桓溫,以民無定本,傷治為深,庚戌土斷,以一其業。
于時财阜國豐,實由于此。
自茲迄今,彌曆年載,畫一之制,漸用頹弛。
雜居流寓,闾伍弗修,王化所以未純,民瘼所以猶在。
臣荷重任,恥責實深,自非改調解張,無以濟治。
夫人情滞常,難與慮始,所謂父母一之邦以為桑梓者,誠以生焉終焉,敬一愛一所托耳。
今所居累世,墳壟成行,敬恭之誠,豈不與事而至。
請準庚戌土斷之科,庶子本所弘,稍與事著。
然後率之以仁義,鼓之以威武,超大江而跨黃河,撫九州而複舊土,則戀本之志,乃速由于當年,在始暫勤,要終所以能易。
伏惟陛下,垂矜萬民,憐其所失,永懷《鴻雁》之詩,思隆中興之業。
既委臣以國重,期臣以甯濟,若所啟合允,請付外施行。
于是依界土斷,唯徐、兗、青三州居晉陵者,不在斷例。
諸流寓郡縣,多被并省。
以公領鎮西将軍、豫州刺史。
公固讓太傅、州牧及班劍,奉還黃钺。
七月,硃齡石平蜀,斬僞蜀王谯縱,傳首京師。
九月,封公次子義真為桂一陽一縣公,以賞平齊及定盧循也。
天子重申前命,授公太傅、揚州牧,加羽葆、鼓吹、班劍二十人。
将吏百餘敦勸,乃受羽葆、鼓吹、班劍,餘固辭。
十年,息民簡役。
築東府,起府舍。
平西将軍、荊州刺史司馬休之,宗室之重,又得江漢人心,公疑其有異志。
而休之兄子谯王文思在京師,招集輕俠,公執文思送還休之,令自為其所。
休之表廢文思,并與公書陳謝。
十一年正月,公收休之子文寶、兄子文祖,并于獄賜死。
率衆軍西讨,複加黃钺,領荊州刺史。
辛巳,發京師,以中軍将軍道憐監留府事。
休之上表自陳曰: 臣聞運不常一,治亂代有,一陽一九既謝,圮終則泰。
昔篡臣肆逆,皇綱絕紐。
十世未改,鼎祚再隆。
太尉臣諱威武明斷,首建義旗,除蕩元兇,皇居反正。
布衣匹夫,匡複社稷,南剿盧循,北定廣固,千載以來,功無與等。
由是四海歸美,朝野推崇。
既位窮台牧,權傾人主,不能以道處功,恃一寵一驕溢。
自以酬賞既極,便情在無上;刑戮逆濫,政用暴苛。
問鼎之迹日彰,人臣之禮頓缺。
陛下四時膳禦,觸事縣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