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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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不可縱’的話。

    夫以一瓢之水,也許會成為不測之淵,如不及時剪滅,恐怕會後果不堪設想。

    陛下應該命一重将,率領統軍三十人,領羽林一萬五千人,并調京東七州虎旅九萬人,長驅電邁,火速令其撲讨。

    擒斬之勳,一如常制,敵人辎重雜物,都交軍人。

    像這樣,則賊兇之首用不了多長時間就可高高懸起。

    為臣的确清楚,農桑之時,不是發兵之日,但假如事情深有道理,那也就不得不這樣了。

    過去韋、顧跋扈,殷後起昆吾之師;犭嚴狁亂起,周王興六月之伐。

    微臣身處機要之地,提出建議是臣的責任,為臣心中有什麼想法,怎麼敢默而不獻。

    陛下一并應敕揚州選擇一名猛将,派當州之兵趕赴浮山,表裡夾攻。

    ”朝議接受了這個建議。

     朝廷出除郭祚的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征西将軍、雍州刺史。

    太和以前,朝廷刑法尤其嚴酷,顯貴臣僚稍有差失,便常常遭殺頭之罪。

    李沖掌握朝政,欽佩郭祚的學識才幹,推薦他為左丞,又兼任黃門郎。

    郭祚便覺得心滿意足,經常因家中以前曾經曆崔氏之禍,總擔心會遭危險滅亡,苦自陳訴,言詞懇切,發自内心。

    李沖對他說:“人生有運數,是無法躲避的,你隻管清白當官,有什麼可害怕的。

    ”從此二十多年,官位俸祿都很隆重,而求進之心越發滋長。

    又以東宮師傅的資本,看不上尚書之職,志在封侯、儀同之位,尚書令、任城王元澄替他上奏請位。

    等到為征西将軍、雍州刺史,郭祚雖很高興外任,但尚以府号不優,願望越發大起來,執政的人頗覺奇怪。

    這時,領軍于忠恃一寵一驕橫,崔光這些人,卑躬奉承他,郭祚很讨厭他,于是派太尉從事中郎景尚說服高一陽一王元雍,令于忠出任州職,于忠聽說大怒,矯诏殺害郭祚,當時郭祚六十七歲。

     郭祚通達政事,凡是他經曆的職務,都很稱職,每有裁斷,都有舊例可依。

    名位既重,聲望也深,一旦無辜被害,遠近時人無不惋惜。

    靈太後臨朝,派使者前去吊慰,追複伯爵之位。

    正光年間,朝廷贈他為使持節、車騎将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谥稱文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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