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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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沖,字思順,隴西人,敦煌公李寶的小兒子。

    少小一便成孤兒,被長兄荥一陽一太守李承所撫養教育。

    李承常說:“這孩子器量非同常人,正是我李門的希望之星。

    ”李沖深沉儒雅,心胸寬廣,跟随長兄到其任所。

    當時牧守的子弟大多侵犯百姓,動不動就向他們索要奪取财物,李沖與李承的長子李韶獨獨清簡皎然,無所求取,當時人很是贊美他們。

     魏顯祖末年,李沖為中書學生。

    他善于交遊,不随便亂來,同輩人們都很推重他。

    魏高祖初年,按慣例遷任秘書中散,掌管禁中文事,因其修整敏惠,漸漸被皇帝一寵一幸。

    遷任内秘書令、南部給事中。

     過去沒有三長設置,隻是設立宗主督護負責戶籍事務,所以老百姓大多隐瞞戶籍真實情況,五十、三十家才為一戶。

    李沖覺得用三正治理百姓,曆史已很久遠,于是創立三長制度呈奉皇上。

    文明太後看後覺得很好,召集公卿大臣讨論這件事。

    中書令鄭羲、秘書令高..等人說:“李沖請求設立三長,本意是求混同天下為一法。

    他這個建議理論上可以實行,實際上很難做到。

    ”鄭羲又說:“不相信為臣的說法,但試行之,事敗之後,當知愚言的真實。

    ”太尉元丕說:“我認為這個辦法如果施行,對于公私都有益處。

    ”大家都說當今有事之月,核查戶籍,新舊未分,老百姓必定勞怨,請求過了今年秋天,到冬天閑暇的時候,慢慢派人辦此事,更合适些。

    李沖說:“民者,冥昏也,可讓他們做什麼事,但不可讓他們知道為什麼做這樣的事。

    如不适時而行此事,老百姓徒然知道立長校戶的勤密,沒有見到平均徭役、省卻賦稅的好處,心中必定會生出怨憤。

    我們正應該在課調之月,讓百姓知道賦稅平均的好處。

    老百姓既已認識此事,又得到了好處,也就想要立三長了,我們做起來也容易多了。

    ”著作郎傅思益進言說:“民間習俗不同,難易也不一緻,設立九品差調百姓,施行已久,一旦改法,臣擔心會造成恐慌混亂。

    ”太後說:“設立三長,則課稅便有經常的标準,賦稅有經常分别,隐藏的戶籍就會出來,心存僥幸的人也就不存在了,怎麼說不行呢?”大家讨論的意見雖有不同,但都認為變法是很艱難的,便更無異議了。

    于是設立三長,公私都覺得很便利。

     遷任中書令,加授散騎常侍,給事中官職仍舊。

    不久又轉任南部尚書,賜給爵位順一陽一侯。

    李沖被文明太後所一寵一幸,恩遇日隆一日,賞賜的東西每月達數千萬,晉爵隴西公,李沖秘密弄來珍寶禦一用物品以充實其府第,外面沒有一人知道。

    李沖家一向清貧,從此以後便成為富室。

    然而以謙遜為懷,積聚之後也能施散,近至姻親新故,遠到鄉親裡友,沒有人不受過他的贈予。

    李沖虛己接物,常念貧寒,衰老之人、舊敝之友、沉一淪屈枉之人都可在他那受到良好的待遇,人們紛至沓來。

    輿論也以此稱贊他。

     當初,李沖的哥哥李佐與河南太守來崇同從涼州進入魏國,二人一向就有間隙隔閡。

    李佐因此構陷來崇犯罪,緻使他餓死獄中。

    後來來崇的兒子又糾奏李佐受收賄賂的罪過,李佐及李沖等人都因此被投入監獄,碰到朝廷大赦,才得免罪出獄,李佐深深懷恨在心。

    到了李沖一寵一貴時,綜攝内外,來護任南部郎,深深擔心被李沖陷害,常常請求退避,而李沖則每每安慰他。

    來護後來犯了賄賂罪,心想這下肯定完了。

    李沖于是上表訴說與他的交往及不和,乞求皇上原諒他的過失,于是來護免于刑罰。

    李沖的外甥一陰一始孫孤獨貧困,出入李沖家中,宛如他的兒侄們。

    有人想求官,因此送了些馬給李沖,始孫便接受下來而且不向李沖說。

    後來始孫聲稱有事,借李沖此馬,騎出之後,馬的主人見到始孫乘坐此馬而自己卻沒得到官職,大為憤怒,後來始孫才說出事情真相。

    李沖聽說,大為驚訝,抓起始孫,備表上奏,始孫因此被處死。

    李沖身處要地,嚴守節揮,不念一愛一惡,就如上面所述。

     當時遵照舊俗,王公重臣都叫他的名字,魏高祖常叫李沖為中書,始終不直呼其名。

    文明太後逝世後,高祖服喪,引見接待李沖,禮遇有加。

    等到朝廷商議禮儀律令,潤飾辭意,改定字句,高祖雖然親自下筆,但是總是與李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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