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八元後傳第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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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語在《孫寶傳》。

    上乃廢立,而用光祿勳曲陽侯根為大司馬票騎将軍,歲餘益封千七百戶。

    高平侯逢時無材能名稱,是歲薨,谥曰戴侯,子買之嗣侯。

     綏和元年,上即位二十餘年無繼嗣,而定陶共王已薨,子嗣立為王。

    王祖母定陶傅太後重賂遺票騎将軍根,為王求漢嗣,根為言,上亦欲立之,遂征定陶王為太子。

    時根輔政五歲矣,乞骸骨,上乃益封根五千戶,賜安車驷馬,黃金五百斤,罷就第。

     先是,定陵侯淳于長以外屬能謀議,為衛尉侍中,在輔政之次。

    是歲,新都侯莽告長伏罪與紅陽侯立相連,長下獄死,立就國,語在《長傳》。

    故曲陽侯根薦莽以自代,上亦以為莽有忠直節,遂擢莽從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為大司馬。

     歲餘,成帝崩,哀帝即位。

    太後诏莽就第,避帝外家。

    哀帝初優莽,不聽。

    莽上書固乞骸骨而退。

    上乃下诏曰:“曲陽侯根前在位,建社稷策。

    侍中太仆安陽侯舜往時護太子家,導朕,忠誠專一,有舊恩。

    新都侯莽憂勞國家,執義堅固,庶幾與為治,太皇太後诏休就第,朕甚闵焉。

    其益封根二千戶,舜五百戶,莽三百五十戶。

    以莽為特進,朝朔望。

    ”又還紅陽侯立京師。

    哀帝少而聞知五氏驕盛,心不能善,以初立,故優之。

     後月餘,司隸校尉解光奏:“曲陽侯根宗重身尊,三世據權,五将秉政,天下輻湊自效。

    根行貪邪,臧累巨萬,縱橫恣意,大治室第,第中起土山,立兩市,殿上赤墀,戶青瑣;遊觀射獵,使奴從者被甲持弓弩,陳為步兵;止宿離宮,水衡共張,發民治道,百姓苦其役。

    内懷奸邪,欲管朝政,推親近吏主簿張業以為尚書,蔽上壅下,内塞王路,外交藩臣,驕奢僣上,壞亂制度,案根骨肉至親,社稷大臣,先帝棄天下,根不悲哀思慕,山陵未成,公聘取故掖庭女樂五官殷嚴、王飛君等,置酒歌舞,捐忘先帝厚恩,背臣子義。

    及根兄子成都侯況幸得以外親繼父為列侯侍中,不思報厚恩,亦聘取故掖庭貴人以為妻,皆無人臣禮,大不敬不道。

    ”于是天子曰:“先帝遇根、況父子,至厚也,今乃背忘恩義!”以根嘗建社稷之策,遣就國。

    免況為庶人,歸故郡。

    根及況父商所薦舉為官者,皆罷。

     後二歲,傅太後、帝母丁姬皆稱尊号。

    有司奏:“新都侯莽前為大司馬,貶抑尊号之議,虧損孝道,及平阿侯仁臧匿趙昭儀親屬,皆就國。

    ”天下多冤王氏。

     谏大夫楊宣上封事言:“孝成皇帝深惟宗廟之重,稱述陛下至德以承天序,聖策深遠,恩德至厚。

    惟念先帝之意,豈不欲以陛下自代,奉承東宮哉!太皇太後春秋七十,數更憂傷,敕令親屬引領以避丁、傅。

    行道之人為之隕涕,況于陛下,時登高遠望,獨不漸于延陵乎!”哀帝深感其言,複封商中子邑為成都侯。

     元壽元年,日蝕。

    賢良對策多訟新都侯莽者,上于是征莽及平阿侯仁還京師侍太後。

    曲陽侯根薨,國除。

     明年,哀帝崩,無子,太皇太後以莽為大司馬,與共征立中山王奉哀帝後,是為平帝。

    帝年九歲,當年被疾,太後臨朝,委政于莽,莽颛威福。

    紅陽侯立莽諸父,平阿侯仁素剛直,莽内憚之,令大臣以罪過奏遣立、仁就國。

    莽日诳耀太後,言輔政緻太平,群臣奏請尊莽為安漢公。

    後遂遣使者迫守立、仁令自殺。

    賜立谥曰荒侯,子柱嗣,仁谥曰刺侯,子術嗣。

    是歲,元始三年也。

     明年,莽風群臣奏立莽女為皇後。

    又奏尊莽為宰衡,莽母及兩太子皆封為列侯,語在《莽傳》。

     莽既外一群臣,令稱已功德,又内媚事旁側長禦以下,賂遺以千萬數。

    白尊太後姊妹君俠為廣恩君,君力為廣惠君,君弟為廣施君,皆食湯沐邑,日夜共譽莽。

    莽又知太後婦人厭居深宮中,莽欲虞樂以市其權,乃令太後四時車駕巡狩四郊,存見孤寡貞婦。

    春幸繭館,率皇後、列侯夫人桑,遵霸水而祓除;夏遊禦宿、鄠、杜之間;秋曆東館,望昆明,集黃山宮;冬飨飲飛羽,校獵上蘭,登長平館,臨泾水而覽焉。

    太後所至屬縣,辄施恩惠,賜民錢、帛、牛、酒,歲以為常。

    太後從容言曰:“我始入太子家時,見于丙殿,至今五六十歲尚頗識之。

    ”莽因曰:“太子宮幸近,可一往遊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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