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回 木蘭三上陳情表 太宗建廟旌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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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嶽山中,以昭後世,永垂不朽。

     再說張昌宗行至六七裡到了驿旅河,将盒兒打開,取心向水中漂洗。

    心中之血,滴出如絲,順水流百餘丈不斷(今木蘭山有洗血河,山右有木蘭潭)。

    張昌宗每日早晚,對盒焚香再拜,方上馬而行。

    到了長安,捧表獻盒于天子。

    将木蘭之事,細細奏明。

    太宗聞奏,發立汗下。

    啟表細觀,内雲: 臣兒木蘭,聞至孝之子,不忍忤親之心,甯敢犯其色乎?至忠之臣,不忍視君之過,甯敢長其惡乎?然至孝而見疑,申生受骊姬之謗;至忠而獲罪,周公歌鸱鸮之詩。

    說者謂天實為之,以成二子之忠孝,臣竊以為不然。

    蓋申生之罪,可以死可以不死,周公之謗,可以辨可以不辨。

    迩者鎮北侯伍登叛義儀誅,使伍登而果有是心也,肆其屍于市可也,奈何陛下旋殺之而封之?豈惡其生而愛其死欤?使伍登而無是心也,陛下雖榮其墓宅,未足以慰伍登之魂焉。

    臣則曰天實為之,以報伍登之隐微。

    蓋伍登有可殺之理,而無可殺之罪;陛下有殺伍登之權,而無殺伍登之實案也。

    孟子曰:善戰者服上刑。

    是善殺人者,人終殺之。

    然則伍登之死也,理有當然,事有必至者也。

    臣兒不幸亦善戰,故臣之死,亦必如伍登之死也。

    嗟乎,伍登見疑于君上,在己已為非忠,複彰君之過失,于理尤為非順。

    臣拊心自憶:向也服幹戈而履異域,女道既已有乖;今也詣阙廷而受極刑,閨範殊為不雅。

    不若向赤日而矢赤心,傍親茔而守親訓。

    方寸之物,對君上可以無慚;七尺之軀,依父母猶能無愧。

    昔日之爵祿可辭,今朝之白刃可蹈。

    陛下念臣立心忠孝,不能成忠孝之令名;盡性天道,不能獲天道之蔭庇;持身事父,不能全父母之遺形。

    天實為之。

    莫之緻而至,命也,臣死複何恨! 太宗看武昭公主所奏,言言天理,字字良心,真性相感,自然淚下,哀痛不已。

    再将盒兒揭開,金光射目,一顆舍利子,赤若丹砂,光似明珠。

    即命杜如晦、王珪持原盒赍回西陵合葬,谥武昭公主為貞德公主,題其坊曰:“忠孝勇烈”。

    又命崇其墓,須高百尺,周五百步。

    又诏地方官春秋隆以祭曲,封其弟金蘭襲受侯爵。

    後來武則天在位,錄封太宗所殺伍氏之後,差人掘李淳風之墓,不見其屍。

    榮封木蘭朱氏之後,又賜号昭烈後,又賜金書。

    對聯雲: 人誇烈女心如石,我愛将軍勇過男。

     後來公主在木蘭山,屢屢顯聖,不可具述,至今香火不絕。

    後人有詩歎曰: 至孝由天性,知微勇即生。

     當時傳盛事,後代仰忠貞。

     望月形初見,三秋氣共清。

     山與人俱永,亘古挹芳名。

     又有詩贊曰: 木蘭聳翠兩峰青,降落真靈作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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