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七
關燈
小
中
大
義治事;漢賈誼、董仲舒皆起田裡,敷陳時務;唐馬周不得親見太宗,且教武臣言事。
今既集朝堂,朕親詢問,俱無以對,志聖賢之道者固如是乎!”命竄之邊方。
且榜谕天下學校,使為鑒戒。
至是克新以亮直見重。
不數年,擢禮部尚書。
尋引疾,命太醫給藥物,不辍其奉。
及卒,命有司護喪歸葬。
馮堅,不知何許人,為南豐典史。
洪武二十四年上書言九事:“一曰養聖躬。
請清心省事,不與細務,以為民社之福。
二曰擇老成。
諸王年方壯盛,左右輔導。
願擇取老成之臣出為王官,使得直言正色,以圖匡救。
三曰攘要荒。
請務農講武,屯戍邊圉,以備不虞。
四曰勵有司。
請得廉正有守之士,任以方面。
旌别屬吏,具實以聞而黜陟之。
使人勇于自治。
五曰褒祀典。
請敕有司采曆代忠烈諸臣,追加封谥,俾末俗有所興勸。
六曰省宦寺。
晨夕密迩,其言易入,養成禍患而不自知。
請裁去冗員,可杜異日陵替之弊。
七曰易邊将。
假以兵柄,久在邊圉,多緻縱佚。
請時遷歲調,不使久居其任。
不惟保全勳臣,實可防将驕卒惰、内輕外重之漸。
八曰訪吏治。
廉幹之才,或為上官所忌,僚吏所嫉。
上不加察,非激勸之道。
請廣布耳目,訪察廉貪,以明黜陟。
九曰增關防。
諸司以帖委胥吏,俾督所部,辄加箠楚,害及于民。
請增置勘合以付諸司,聽其填寫差遣,事訖繳報,庶所司不輕發以病民,而庶務亦不緻曠廢。
”書奏,帝嘉之,稱其知時務,達事變。
又謂侍臣曰:“堅言惟調易邊将則未然。
邊将數易,則兵力勇怯。
敵情出沒,出川形勝,無以備知。
倘得趙充國、班超者,又何取數易為哉!”乃命吏部擢堅左佥都禦史,在院頗持大體。
其明年,卒于任。
茹太素,澤州人。
洪武三年,鄉舉,上書稱旨,授監察禦史。
六年擢四川按察使,以平允稱。
七年五月召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書省内外百司,聽禦史、按察使檢舉。
而禦史台未有定考,宜令守院禦史一體察核。
磨勘司官吏數少,難以檢核天下錢糧,請增置若幹員,各分為科。
在外省衛,凡會議軍民事,各不相合,緻稽延。
請用按察司一員糾正。
”帝皆從之。
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
陳時務累萬言,太祖令中書郎王敏誦而聽之。
中言:“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
”言多忤觸。
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
次夕,複于宮中令人誦之,得其可行者四事。
慨然曰:“為君難,為臣不易。
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
文詞太多,便至熒聽。
太素所陳,五百餘言可盡耳。
”因令中書定奏對式,俾陳得失者無繁文。
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頒示中外。
十年,與同官曾秉正先後同出為參政,而太素往浙江。
尋以侍親賜還裡。
十六年召為刑部試郎中。
居一月,遷都察院佥都禦史。
複降翰林院檢讨。
十八年九月擢戶部尚書。
太素抗直不屈,屢瀕于罪,帝時宥之。
一日,宴便殿,賜之酒曰:“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
”太素叩首,即續韻對曰:“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
”帝為恻然。
未幾,谪禦史,複坐排陷詹徽,與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
後竟坐法死。
曾秉正,南昌人。
洪武初,薦授海州學正。
九年,以天變诏群臣言事。
秉正上疏數千言,大略曰:“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喜,惟以祗懼天譴為心。
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天之付與,可謂盛矣。
兵動二十餘年,始得休息。
天之有心于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
創業與守成之政,大抵不同。
開創之初,則行富國強兵之術,用趨事赴功之人。
大統既立,邦勢已固。
則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所成,皆邦家倉庫之積;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養之人。
不患不富庶,惟保成業于永久為難耳。
于此之時,當盡革向之所為,何者足應天心,何者足慰民望,感應之理,其效甚速。
”又言天既有警,則變不虛生。
極論《大易》、《春秋》之旨。
帝嘉之,召為思文監丞。
未幾,改刑部主事。
十年擢陝西參政。
會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為使。
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
尋竟以忤旨罷。
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
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
李仕魯,字宗孔,濮人。
少穎敏笃學,足不窺戶外者三年。
聞鄱陽硃公遷得宋硃熹之傳,往從之遊,盡受其學。
太祖故知仕魯名,洪武中,诏求能為硃氏學者,有司舉仕魯。
入見,太祖喜曰:“吾求子久,何相見晚也!”除黃州同知。
曰:“朕姑以民事試子,行召子矣。
”期年,治行聞。
十四年,命為大理寺卿。
帝自踐阼後,頗好釋氏教。
诏征東南戒德僧,數建法會于蔣山。
應對稱旨者辄賜金礻闌袈裟衣,召入禁中,賜坐與講論。
吳印、華克勤之屬,皆拔擢至大官,時時寄以耳目。
由是其徒橫甚,讒毀大臣。
舉朝莫敢言,惟仕魯與給事中陳汶輝相繼争之。
汶輝疏言:“古帝王以來,未聞缙紳缁流,雜居同事,可以相濟者也。
今勳舊耆德鹹思辭祿去位,而缁流憸夫乃益以讒間。
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
今既集朝堂,朕親詢問,俱無以對,志聖賢之道者固如是乎!”命竄之邊方。
且榜谕天下學校,使為鑒戒。
至是克新以亮直見重。
不數年,擢禮部尚書。
尋引疾,命太醫給藥物,不辍其奉。
及卒,命有司護喪歸葬。
馮堅,不知何許人,為南豐典史。
洪武二十四年上書言九事:“一曰養聖躬。
請清心省事,不與細務,以為民社之福。
二曰擇老成。
諸王年方壯盛,左右輔導。
願擇取老成之臣出為王官,使得直言正色,以圖匡救。
三曰攘要荒。
請務農講武,屯戍邊圉,以備不虞。
四曰勵有司。
請得廉正有守之士,任以方面。
旌别屬吏,具實以聞而黜陟之。
使人勇于自治。
五曰褒祀典。
請敕有司采曆代忠烈諸臣,追加封谥,俾末俗有所興勸。
六曰省宦寺。
晨夕密迩,其言易入,養成禍患而不自知。
請裁去冗員,可杜異日陵替之弊。
七曰易邊将。
假以兵柄,久在邊圉,多緻縱佚。
請時遷歲調,不使久居其任。
不惟保全勳臣,實可防将驕卒惰、内輕外重之漸。
八曰訪吏治。
廉幹之才,或為上官所忌,僚吏所嫉。
上不加察,非激勸之道。
請廣布耳目,訪察廉貪,以明黜陟。
九曰增關防。
諸司以帖委胥吏,俾督所部,辄加箠楚,害及于民。
請增置勘合以付諸司,聽其填寫差遣,事訖繳報,庶所司不輕發以病民,而庶務亦不緻曠廢。
”書奏,帝嘉之,稱其知時務,達事變。
又謂侍臣曰:“堅言惟調易邊将則未然。
邊将數易,則兵力勇怯。
敵情出沒,出川形勝,無以備知。
倘得趙充國、班超者,又何取數易為哉!”乃命吏部擢堅左佥都禦史,在院頗持大體。
其明年,卒于任。
茹太素,澤州人。
洪武三年,鄉舉,上書稱旨,授監察禦史。
六年擢四川按察使,以平允稱。
七年五月召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書省内外百司,聽禦史、按察使檢舉。
而禦史台未有定考,宜令守院禦史一體察核。
磨勘司官吏數少,難以檢核天下錢糧,請增置若幹員,各分為科。
在外省衛,凡會議軍民事,各不相合,緻稽延。
請用按察司一員糾正。
”帝皆從之。
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
陳時務累萬言,太祖令中書郎王敏誦而聽之。
中言:“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
”言多忤觸。
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
次夕,複于宮中令人誦之,得其可行者四事。
慨然曰:“為君難,為臣不易。
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
文詞太多,便至熒聽。
太素所陳,五百餘言可盡耳。
”因令中書定奏對式,俾陳得失者無繁文。
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頒示中外。
十年,與同官曾秉正先後同出為參政,而太素往浙江。
尋以侍親賜還裡。
十六年召為刑部試郎中。
居一月,遷都察院佥都禦史。
複降翰林院檢讨。
十八年九月擢戶部尚書。
太素抗直不屈,屢瀕于罪,帝時宥之。
一日,宴便殿,賜之酒曰:“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
”太素叩首,即續韻對曰:“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
”帝為恻然。
未幾,谪禦史,複坐排陷詹徽,與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
後竟坐法死。
曾秉正,南昌人。
洪武初,薦授海州學正。
九年,以天變诏群臣言事。
秉正上疏數千言,大略曰:“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喜,惟以祗懼天譴為心。
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天之付與,可謂盛矣。
兵動二十餘年,始得休息。
天之有心于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
創業與守成之政,大抵不同。
開創之初,則行富國強兵之術,用趨事赴功之人。
大統既立,邦勢已固。
則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所成,皆邦家倉庫之積;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養之人。
不患不富庶,惟保成業于永久為難耳。
于此之時,當盡革向之所為,何者足應天心,何者足慰民望,感應之理,其效甚速。
”又言天既有警,則變不虛生。
極論《大易》、《春秋》之旨。
帝嘉之,召為思文監丞。
未幾,改刑部主事。
十年擢陝西參政。
會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為使。
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
尋竟以忤旨罷。
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
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
李仕魯,字宗孔,濮人。
少穎敏笃學,足不窺戶外者三年。
聞鄱陽硃公遷得宋硃熹之傳,往從之遊,盡受其學。
太祖故知仕魯名,洪武中,诏求能為硃氏學者,有司舉仕魯。
入見,太祖喜曰:“吾求子久,何相見晚也!”除黃州同知。
曰:“朕姑以民事試子,行召子矣。
”期年,治行聞。
十四年,命為大理寺卿。
帝自踐阼後,頗好釋氏教。
诏征東南戒德僧,數建法會于蔣山。
應對稱旨者辄賜金礻闌袈裟衣,召入禁中,賜坐與講論。
吳印、華克勤之屬,皆拔擢至大官,時時寄以耳目。
由是其徒橫甚,讒毀大臣。
舉朝莫敢言,惟仕魯與給事中陳汶輝相繼争之。
汶輝疏言:“古帝王以來,未聞缙紳缁流,雜居同事,可以相濟者也。
今勳舊耆德鹹思辭祿去位,而缁流憸夫乃益以讒間。
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