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第一奇書《金瓶梅》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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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批本:劈空撰出金、瓶、梅三個人來,看其如何收攏一塊,如何發放開去。

    看其前半部止做金、瓶,後半部止做春梅。

    前半人家的金瓶,被他千方百計弄來,後半自己的梅花,卻輕輕的被人奪去。

    (一) 起以玉皇廟,終以水福寺,而一回中已一齊說出,是大關鍵處。

    (二) 先是吳神仙總覽其盛,後是黃真人少扶其衰,末是普淨師一洗其業,是此書大照應處。

    (三) &ldquo冰鑒定終身&rdquo,是一番結束,然獨遺陳敬濟。

    &ldquo戲笑蔔龜兒&rdquo,又遺潘金蓮。

    然金蓮即從其自己口中補出,是故亦不遺金蓮,當獨遺西門慶與春梅耳。

    兩番瓶兒托夢,蓋又單補西門。

    而葉頭陀相面,才為敬濟一番結束也。

    (四) 未出金蓮,先出瓶兒;既娶金蓮,方出春梅;未娶金蓮,卻先娶玉樓;未娶瓶兒,又先出敬濟。

    文字穿插之妙,不可名言。

    若夫夾寫蕙蓮、王六兒、贲四嫂、如意兒諸人,又極盡天工之巧矣。

    (五) 會看《金瓶》者,看下半部。

    亦惟會看者,單看上半部,如&ldquo生子加官&rdquo時,唱&ldquo韓湘子尋叔&rdquo、&ldquo歎浮生猶如一夢&rdquo等,不可枚舉,細玩方知。

    (六) 《金瓶》有闆定大章法。

    如金蓮有事生氣,必用玉樓在旁,百遍皆然,一絲不易,是其章法老處。

    他如西門至人家飲酒,臨出門時,必用一人或一官來拜、留坐,此又是&ldquo生子加官&rdquo後數十回大章法。

    (七) 《金瓶》一百回,到底俱是兩對章法,合其目為二百件事。

    然有一回前後兩事,中用一語過節;又有前後兩事,暗中一筍過下。

    如第一回,用玄壇的虎是也。

    又有兩事兩段寫者,寫了前一事半段,即寫後一事半段,再完前半段,再完後半段者。

    有二事而參伍錯綜寫者,有夾入他事寫者。

    總之,以目中二事為條幹,逐回細玩即知。

    (八) 《金瓶》一回,兩事作對固矣,卻又有兩回作遙對者。

    如金蓮琵琶、瓶兒象棋作一對,偷壺、偷金作一對等,又不可枚舉。

    (九) 前半處處冷,令人不耐看;後半處處熱,而人又看不出。

    前半冷,當在寫最熱處,玩之即知;後半熱,看孟玉樓上墳,放筆描清明春色便知。

    (十) 内中有最沒正經、沒要緊的一人,卻是最有結果的人,如韓愛姐是也。

    一部中,諸婦人何可勝數,乃獨以愛姐守志結何哉?作者蓋有深意存于其意矣。

    言愛姐之母為娼,而愛姐自東京歸,亦曾迎人獻笑,乃一留心敬濟,之死靡他,以視瓶兒之于子虛,春梅之于守備,二人固當愧死。

    若金蓮之遇 西門,亦可如愛姐之逢敬濟,乃一之于琴童,再之于敬濟,且下及王潮兒,何其比回心之娼妓亦不若哉?此所以将愛姐作結,以愧諸婦;且言愛姐以娼女回頭,還堪守節,奈之何身居金屋而不改過海非,一竟喪廉寡恥,于死路而不返哉?(一一) 讀《金瓶》,須看其大間架處。

    其大間架處,則分金、梅在一起,分瓶兒在一處,又必合金、瓶、梅在前院一處。

    金、梅合而瓶兒孤,前院近而金、瓶妒,月娘遠而敬濟得以下手也。

    (一二) 讀《金瓶》,須看其入筍處。

    如玉皇廟講笑話,插入打虎;請子虛,即插入後院緊鄰;六回金蓮才熱,即借嘲罵處插入玉樓;借問伯爵連日那裡,即插出桂姐;借蓋捲棚即插入敬濟,借翠管家插人王六兒;借翡翠軒插入瓶兒生子;借梵僧藥,插入瓶兒受病;借碧霞宮插入普淨;借上墳插入李衙内;借拿皮襖插入玳安、小玉。

    諸如此類,不可勝數蓋其用筆不露痕迹處也。

    其所以不露痕迹處,總之善用曲筆、逆筆,不肯另起頭緒用直筆、順筆也。

    夫此書頭緒何限?若一一起之,是必不能之數也。

    我執筆時,亦必想用曲筆、逆筆,但不能如他曲得無迹、逆得不覺耳。

    此所以妙也。

    (一三) 《金瓶》有節節露破綻處。

    如窗内淫聲,和尚偏聽見;私琴童,雪娥偏知道;而裙帶葫蘆,更屬險事;牆頭密約,金蓮偏看見;蕙蓮偷期,金蓮偏撞着;翡翠軒,自謂打聽瓶兒;葡萄架,早已照人鐵棍;才受贓,即動大巡之怒;才乞恩,便有平安之才;調婿後,西門偏就摸着;燒陰戶,胡秀偏就看見。

    諸如此類,又不可勝數,總之,用險筆以寫人情之可畏,而尤妙在既已露破,乃一語即解,絕不費力累贅。

    此所以為化筆也。

    (一四) 《金瓶》有特特起一事、生一人,而來既無端,去亦無謂,如書童是也。

    不知作者,蓋幾許經營,而始有書童之一人也。

    其描寫西門淫蕩,并及外寵,不必說矣。

    不知作者蓋因一人之出門,而方寫此書童也。

    何以言之?瓶兒與月娘始疏而終親,金蓮與月娘始親而終疏。

    雖固因逐來昭、解來旺起釁,而未必至撒潑一番之甚也。

    夫竟至撒潑一番者,有玉箫不惜将月娘底裡之言磬盡告之也。

    玉箫何以告之?曰有&ldquo三章約&rdquo在也。

    &ldquo三章&rdquo何以肯受?有書童一節故也。

    夫玉箫、書童不便突起爐竈,故寫&ldquo藏壺構釁&rdquo于前也。

    然則遙遙寫來,必欲其撒潑,何為也哉?必得如此,方于出門時月娘毫無憐惜,一棄不顧,而金蓮乃一敗塗地也。

    誰謂《金瓶》内有一無謂之筆墨也哉。

    (一五) 《金瓶》内正經寫六個婦人,而其實止寫得四個:月娘,玉樓,金蓮,瓶兒是也。

    然月娘則以大綱故寫之;玉樓雖寫,則全以高才被屈,滿肚牢騷,故又另出一機軸寫之,然則以不得不寫。

    寫月娘,以不肯一樣寫;寫玉樓,是全非正寫也。

    其正寫者,惟瓶兒、金蓮。

    然而寫瓶兒,又每以不言寫之。

    夫以不言寫之,是以不寫處寫之。

    以不寫處寫之,是其寫處單在金蓮也。

    單寫金蓮,宜乎金蓮之惡冠于衆人也。

    籲,文人之筆可懼哉!(一六) 《金瓶》内,有兩個人為特特用意寫之,其結果亦皆可觀。

    如春梅與玳安兒是也。

    于同作丫鬟時,必用幾遍筆墨描寫春梅心高志大,氣象不同;于衆小厮内,必用層層筆墨,描寫玳安色色可人。

    後文春梅作夫人,玳安作員外。

    作者必欲其如此何哉?見得一部炎涼書中翻案故也。

    何則?止知眼前作婢,不知即他日之夫人;止知眼前作仆,不知即他年之員外。

    不特他人轉眼奉承,即月娘且轉而以上賓待之,末路倚之。

    然則人之眼邊前炎涼成何益哉!此是作者特特為人下砧砭也。

    因要他于污泥中為後文翻案,故不得不先為之擡高身分也。

    (一七) 李嬌兒、孫雪娥,要此二人何哉?寫一李嬌兒,見其來遇金蓮、瓶兒時,早已嘲風弄月,迎好賣俏,許多不肖事,種種可殺。

    是寫金蓮、瓶兒,乃實寫西門之惡;寫李嬌兒,又虛寫西門之惡。

    寫出來的既已如此,其未寫出來的時,又不知何許惡端不可問之事于從前也。

    作者何其深惡西門之如是!至孫雪娥,出身微賤,分不過通房,何其必勞一番筆墨寫之哉?此又作者菩薩心也。

    夫以西門之惡,不寫其妻作倡,何以報惡人?然既立意另一花樣寫月娘,斷斷不忍寫月娘至于此也。

    玉樓本是無辜受毒,何忍更令其頂缸受報?李嬌兒本是娼家,瓶兒更欲用之孽報于西門生前,而金蓮更自有冤家債主在,且即使之為娼,于西門何損?于金蓮似甚有益,樂此不苦,又何以言報也?故用寫雪娥以至于為娼,以總張西門之報,且暗結宋蕙蓮一段公案。

    至于張勝、敬濟後事,則又情因文生,随手收拾。

    不然雪娥為娼,何以結果哉?(一八) 又嬌兒色中之财,看其在家管庫,臨去拐财可見。

    王六兒财中之色,看其與西門交合時,必雲做買賣,騙丫頭房子,說合苗青。

    總是借色起端也。

    &rdquo(一九) 書内必寫蕙蓮,所以深潘金蓮之惡于無盡也,所以為後文妒瓶兒時,小試行道之端也。

    何則?蕙蓮才蒙愛,偏是他先知,亦如迎春喚貓。

    金蓮睃見也。

    使春梅送火山洞,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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