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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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職;十年後有子,不準襲,令為民。

    無子而有孤女者,月給俸五石,年至十五住支,名曰優養。

    故官子弟,年幼未襲者亦給全俸,名曰優給。

    在任犯罪監故,子弟應優給者,月給半俸;出幼即承襲者免調别衛,年二十以上者俱調衛,仍支全俸。

    至永樂間,凡以奉天征讨得功者,子弟俱容至十六歲承襲,且免比試武藝。

    子患殘疾者,給全俸終身;十年後有子俱準承襲。

    父犯罪監故,子承襲者,不拘年之長幼,一例免調衛。

    孤女優養者,不拘出幼,至适人始住給。

    凡事優厚于舊,名曰新官,而以開國功臣名曰舊官。

    予官武選時,嘗竊以為高皇起布衣,得天下于群雄之手;文皇起藩邸,得天下于一家之親。

    其難易固當有辨,而待功臣之典厚薄如此。

    揆之治體,似未穩當。

    嘗欲建白其事而一之,使法制适均,事迹不顯。

    未久,外升而止。

    甯波奉化縣有鲒■〈魚奇〉巡檢司,初不解其名義。

    考之志書,引顔師古雲:鲒,音結,蚌也。

    長一寸,廣二分,有小蟹在其腹中。

    埼,钜依反,曲岸也,其中多鲒,故以名。

    今埼作■〈魚奇〉,韻書并無,因印文之誤耳。

    梁山伯、祝英台事,自幼聞之,以其無稽不之道也。

    近覽《甯波志》,梁、祝皆東晉人,梁家會稽,祝家上虞,嘗同學。

    祝先歸,梁後過上虞尋訪之,始知為女。

    歸乃告父母,欲娶之,而祝已許馬氏子矣,梁怅然若有所失。

    後三年,梁為鄞令,病死,遺言葬清道山下。

    又明年,祝适馬氏,過其處,風濤大作,舟不能進。

    祝乃造梁冢,失聲哀恸,忽地裂,祝投而死焉。

    馬氏聞其事于朝,丞相謝安請封為義婦。

    和帝時,梁複顯靈異,效勞于國,封為義忠,有司立廟于鄞雲。

    吳中有花蝴蝶,橘蠹所化也,婦孺以梁山伯、祝英台呼之。

    世傳■〈元答〉吉太後寓懷慶時,惡聞蛙聲。

    傳旨谕之,蛙不複鳴。

    及僧法衍禁蛙池事,蓋皆後人附會之說耳。

    吾昆城半山橋人家,夏月不設蚊帳,而終夜無蚊。

    餘杭抵富陽各縣,皆深山茂林中,暑月不聞蟬鳴。

    渡江至蕭山界,則蟬聲滿耳。

    觸類而長之,乃知蛙事之妄也。

    駱賓王《靈隐寺詩》有“待入天台路,看予渡石橋”之句。

    釋之者雲:赤城山上有石橋懸渡,石屏風橫截其上。

    赤城山,即天台山之一也。

    又引顧凱之雲:天台石橋,廣不盈尺,長數十步,至滑,下臨絕冥六澗。

    嘗問之天台人,亦極誇其幽迥奇絕,似非人世所有者。

    壬子七月十八日,與潘佥憲應昌乘興往觀,跋涉嶺澗,行三十餘裡,至其處,路極險僻。

    蓋天台諸山之水,自西北流者,中分二派,一下自南,一下自東,皆會于此。

    當二水之沖,有石隐隐橫亘其下者三。

    橫石之外,石勢直下,壁立數丈,飛瀑下瀉,其聲如雷,而石橋正當其前。

    橋之兩端抵澗兩崖,約長數十步,其上中隆而旁殺,若■〈馬蒙〉背然。

    其下齊平如截,橋之下,石勢壁立而下者又數丈。

    飛瀑出其下,■〈贲攴〉激震怒,勢益湍急。

    自此而下。

    其深莫測矣。

    始信其幽怪奇絕,誠非人間所有。

    又以知石橋本在山下深澗中,彼以為懸渡赤城山上,石屏風橫截其上者,皆妄也。

    應昌生長天台,亦未之到,則台人所雲,其中方廣寺為羅漢出沒之處,皆謬妄不足信矣。

    雁蕩山之勝,著聞古今,然其地險遠,至者絕少。

    弘治庚戌十月,按部樂清,嘗一至焉。

    蕩在山之絕頂,中多葭葦,每深秋鴻雁來集,故名。

    山僧亦不能到其處,聞之樵者雲然耳。

    山下有東西二谷:東谷有剪刀峰、瀑布泉,頗奇,大龍湫在其上;西谷有常雲峰,在馬鞍嶺之東,展旗、石屏、天柱、玉女、卓筆諸峰,皆奇峭聳直,高插天半,而不沾寸土。

    其北最高且大,橫亘數十裡,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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