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僑辦私立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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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中學時,班裡有幾個因為畢業考試成績不好而沒能領到畢業證書的同學堅持也要報考,學校額外開恩同意了,讓他們“試一試”,這些同學跟我關系都很好,晚上便都聽從父母之命來我家一起複習功課,我卻天天晚上帶着他們到鎮上的幾個好地方玩耍,或者給他們講《西遊記》裡的故事,從來不提考試的事。

    後來這些同學竟然全部考上,有的還考進了重點中學。

    有一個我最要好的同學在“戒備森嚴”的考場上剛看完考卷就大叫“妖怪果然厲害”,差點被驅逐出場。

    原來作文試題被我們幾個人“猜”對了。

     陳琳的爸爸“改正錯誤”後官複原職,陳琳也就“考”上了縣一中,這是全縣的老百姓都知道的“權貴學校”——有錢有勢的幹部們總有辦法把自己的子女擠進這所學校;我則考上了一間僑生特多的省級重點學校。

    從此我們兩人天各一方。

     我念的學校在當時還算是“私立”的,海外華僑在學校設助學金,主要資助僑生,也有一小部分資助國内的貧困學生。

    我打過幾次申請報告上去,學校同意資助,但需要鎮居委會證明。

    居委會可以證明我家經濟困難——因為這是真的,但後面還要加上“管制分子人員家屬不予照顧”幾個字,等于廢紙一張,奇怪的是學校好像不太理會居委會的“意見”,有時竟然還發幾塊錢給我。

    要知道那個時候的幾塊錢簡直就是“救命錢”了——家裡每星期給我五毛錢,扣去“柴工票”四毛五分(十八頓,每頓兩分半),剩下五分錢要買六天的菜! 我從小都是光着腳丫到處走,當“赤腳大仙”,上小學時穿着自己釘制的“木屐”——用一塊木闆釘上一小塊從垃圾堆裡撿來的橡皮帶——通常是自行車的破内外胎剪下來,鐵釘也是撿來的,一雙“木屐”要穿好幾個月,穿着它經常在路上掉了,就随便撿個石頭釘好,直到木闆沒有可以釘的地方為止。

     上了中學,學校規定不能穿木屐了,怕晚上走路咔嚓咔嚓的聲音影響别人休息。

    這一下把我難住了。

     我在鎮裡的幾個垃圾堆翻找了幾個小時無果,最後在小溪邊上找到一雙破的塑料拖鞋。

    我把它帶回家後剪掉破鞋邊,剛好适合我的小腳,總算解決了一個天大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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