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周報》(1922—1923)

關燈
政治是一切和平的社會改善的必要條件。

    ” 他在民國十二年有一篇《少數人的責任》,其中有幾句話差不多是專指我說的: 要認定了政治是我們唯一的目的,改良政治是我們唯一的義務。

    不要再上人家的當,說改良政治要從實業教育着手。

    (《努力》六十七期) 在朋友談話中,他常說的是:“不要上胡适之的當,說改良政治要先從思想文藝下手!” 在君常說,曾國藩的《原才》最值得我們想想。

    曾國藩在那篇文章裡說: 風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

    ……此一二人者之心向義,則衆人與之赴義。

    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則衆人與之赴利。

    ……所謂一二人者不盡在位,彼其心之所向,勢不能不騰為口說而播為聲氣,而衆人者勢不能不聽命而蒸為習尚。

    于是乎徒黨蔚起,而一時之人才出焉。

    有以仁義倡者,其徒黨亦死仁義而不顧。

    有以功利倡者,其徒黨亦死功利而不返。

    ……然則轉移習俗而陶鑄一世之人,非特處高明之地者然也,凡一命以上皆與有責焉者也。

     我們試看他那篇《少數人的責任》的講演,就可以明白在君确曾深受曾滌生這篇文章的影響。

    在君說: 我們中國政治的混亂,不是因為國民程度幼稚,不是因為政客官僚腐敗,不是因為武人軍閥專橫——是因為“少數人”沒有責任心而且沒有負責任的能力。

     他說: 隻要有幾個人有百折不回的決心,拔山蹈海的勇氣,不但有知識而且有能力,不但有道德而且要做事業,風氣一開,精神就要一變。

     他又說: 隻要有少數裡面的少數,優秀裡面的優秀,不肯束手待斃,天下事不怕沒有辦法的。

    ……最可怕的是有知識有道德的人不肯向政治上去努力。

     我們當日組織《努力周報》,實在可以說是在君這種精神鼓動起來的。

    《努力》第一期的發刊辭是我的《努力歌》,其中第一、第三兩節是: “這種情形是不會長久的。

    ” 朋友,你錯了。

     除非你和我不許他長久, 他是會長久的。

     天下無不可為的事。

     直到你和我——自命好人的—— 也都說“不可為”, 那才是真不可為了。

     這種思想,現在回想起來,都可以說是在君當日極力提倡的思想。

     《努力》第二期登出《我們的政治主張》,是十六個人簽名的,蔡元培、王寵惠、羅文幹三位先生領銜,在君和我簽在最後。

    這篇《政治主張》在當時曾引起不少的讨論,内容大緻如下:一、政治改革應該有一個人人都能了解的目标。

    國内優秀分子,無論他們理想中的政治組織是什麼,現在都應該平心降格的公認“好政府”一個目标,作為現在改革中國政治的最低限度的要求。

    二、“好政府”的至少涵義是:在消極方面,要有正當的機關可以監督防止一切營私舞弊的官吏;在積極方面,第一要充分運用政治的機關為社會全體謀充分的福利,第二要充分容納個人的自由,愛護個性的發展。

    三、對今後的政治改革,我們有三個基本的要求:(一)一個憲政的政府;(二)一個公開的政府,包括财政的公開與公開考試的用人等等;(三)一種有計劃的政治。

    四、政治改革的第一步下手工夫是自命“好人”的人須要有奮鬥的精神,出來和惡勢力作戰。

    “好人籠着手,惡人背着走。

    ”“罪魁禍首的好人現在可以起來了!做好人是不夠的,須要做奮鬥的好人;消極的輿論是不夠的,須要有決戰的輿論。

    ”五、我們對于當前問題的意見:(一)要求一個公開的,代表民意的南北和會,早日正式解決南北分裂的問題。

    (二)我們深信南北沒有不可和解的問題。

    對于南北議和的條件,我們要求(甲)南北協商召集民國六年解散的國會,(乙)和會應責成國會克期完成憲法,(丙)和會應該協商裁兵,(丁)和會一切會議都應該公開。

    (三)我們對于裁兵的問題,主張四點,其中一項“裁廢虛額,缺額不補”,是在君主張最力的。

    (四)我們提出一個“裁官”的辦法,并主張參酌各國文官考試法,規定“考試任官”與“非考試任官”的範圍與升遷辦法;凡屬于“考試任官”的,非經
0.06420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