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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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初,各布政司府州縣祭社稷風雲雷雨山川等壇,以守禦武官為初獻,文官為亞終獻。

    洪武十四年,定以文職長官行三獻禮,武官不令與祭。

    禮官之議,大抵謂有司春祈秋報,為民祈福。

    文官職在事神治民,武官職掌兵戎,務專捍禦。

    古之刑官不使與祭,而況兵又為刑之大者。

    武官不令與祭,所以嚴事神之道,而達幽明之交也。

    然當時但言社稷等神,而不及先聖,此固主春祈秋報之說,豈不以報本于先聖者不當以是拘抑,豈不以古者出師受成釋奠,皆必于學,故略之耶?宣德乙卯,各處軍衛俱得設學,春秋二祭,皆武官主之,學官分獻而已。

    使當時議禮者,兼先聖廟祭而言,則今日武官主祭,與禮制悖矣。

    此等事本出偶然,然亦若預為之地者,誠可異也。

    琅邪郡名,韻書雲“今沂州,一曰滁州。

    ”當以沂州為是。

    齊是欲遵海而南,放于琅邪是也。

    滁州乃山名耳,韻書誤矣。

    家有《化書》一冊,雲宋齊邱撰。

    宋學士景濂《諸子辯》雲:“《齊邱子》六卷,一名《化書》,世傳為僞唐宋齊邱子嵩作,非也。

    作者終南山隐者譚峭景升,齊邱竊之者也。

    ”後見一書有雲:“景升因遊三茅,道過金陵,見宋齊邱,出《化書》授之,曰:‘是書之化,化化無窮。

    願子序而傳之後世。

    ’齊邱以酒飲景升,虐之盛醉,以革囊裹景升,縫之,投深淵中,奪此以為己書,作序傳世。

    後有隐者漁淵,獲革囊,剖而視之,一人ぴ睡囊中。

    漁者大呼,乃覺。

    問其姓名,曰:‘我譚景升也。

    宋齊邱奪我《化書》,沈我于淵。

    今《化書》曾無行乎?’漁者答曰:‘《化書》行之久也。

    ’景升曰:‘《化書》若行,不複人世矣。

    吾睡此囊中,得大休歇,煩君将若囊再縫,而複投斯淵,是亦願望。

    ’漁者如其言,再沈之。

    齊邱後為南唐相,不得其死。

    ”宜哉!此記齊邱奪書頗詳,而似涉怪誕。

    《化書》,《道藏》中亦有之,雲真人譚景升撰。

    沈淵事若信有之,景升其所謂真人耶。

    嘗聞一醫者雲:“酒不宜冷飲。

    ”頗忽之,謂其未知丹溪之論而雲然耳。

    數年後,秋間病利,緻此醫治之,雲:“公莫非多飲涼酒乎?”予實告以遵信丹溪之言,暑中常冷飲醇酒。

    醫雲:“丹溪知熱酒之為害,而不知冷酒之害尤甚矣。

    ”予因其言而思之,熱酒固能傷肺,然行氣和血之功居多;冷酒于肺無傷,而胃性惡寒,多飲之必緻郁滞其氣。

    而為亭飲,蓋不冷不熱,适其中和,斯無患害。

    古人有溫酒、暖酒之名,有以也。

    宋祥興二年己卯,元主忽必烈滅宋,大興彼教,任番僧拊迂等滅道教。

    十月二十日,盡焚道藏經書。

    是日,火焚其廟憫忠等寺一十三處,其徒被火焚死者八十三人,雷震死想埋等一十九人,及張伯淳、王磐等五人。

    北方奉彼教者,以非時雷震為懼,每年至是日,拜天謝過,出《歲時類紀》。

    此事若信有之,神異甚矣!但恐是道家者流附會之說。

    今人以正、五、九月,新官不宜上任。

    俗吏信之,而見道明者固不忌也。

    或雲:宋尚道教,正、五、九月禁屠宰,新官上任,祭告應祀神壇,必用宰殺,故忌之。

    今人多不知其原,遂有吉兇禁忌之疑。

    此說有理。

    然其事非始于宋,始于唐高祖武德二年正月甲子诏天下每年正、五、九月,并不行刑,所在公私,宜斷屠殺。

    意者宋因之而益嚴耳。

    詳見《揮麈新錄》。

    古稱肩輿、腰輿、闆輿、筍輿、兜子,即今轎也。

    洪武、永樂間,大臣無乘轎者,觀兩京諸司儀門外各有上馬台可知矣。

    或雲乘轎始于宣德間,成化間始有禁例:文職三品以上得乘轎,四品以下乘馬。

    宋儒謂乘轎以人代畜,于理不宜,固是正論。

    然南中亦有無驢馬雇覓外,縱有之,山嶺陡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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