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案 平安夜的火光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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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的話把我從沉思中拉了回來,我說:“哦,我是這樣想的。

    這不同于一般的打氣筒,應該是給摩托車打氣的那種。

    而且我發現打氣筒的地方是一條小路旁邊,那是山路,騎自行車經過的可能性不大,隻有可能是徒步或者是騎摩托車。

    ” “對,很好。

    徒步端着一盆汽油來焚屍?”師父用調侃的語氣說道。

     “不會是死者家裡的汽油嗎?”我問道。

     “你說的問題我也想過了,也查看過。

    死者家裡沒有能用得着汽油的工具,所以他沒有常備汽油的必要。

    ” “我知道了,您說的是兇手是駕駛摩托車來到現場的。

    ” “對,這是其一,其二是這起案件應該是一起激情殺人。

    ”師父說,“你想想,如果是預謀殺人,可以用桶帶來汽油,方便攜帶、方便潑灑。

    而該案是用盆裝的汽油,那麼最大的可能是兇手殺人後,就地取材拿了個盆,用盆接了摩托車内的汽油,焚屍的。

    ” 我點點頭,覺得師父分析的很有道理。

    師父接着說:“小孩的頭部損傷,雖然能夠緻昏,但是沒有緻死,更印證了兇手的倉促殺人、焚屍。

    ” 我回頭想了想,突然不太理解師父的意思:“咱繞了一大圈,敢情就分析出一個激情殺人?” 師父笑了笑,說:“是的。

    但是我覺得這很重要。

    在死者的家中激情殺人,說明了什麼?” 我突然茅塞頓開:“熟人作案!” 師父點點頭,說:“對了。

    這就是我想說的。

    激情殺人不見得是熟人作案,但是在死者家中的激情殺人,通常就是熟人作案。

    ” “可是,僅僅根據一個盆就判斷是熟人作案,總感覺依據不是很充分啊。

    ”雖然法醫工作很多都是推理,有的時候我們戲稱我們的工作就是“我猜我猜我猜猜猜”,但是我們每猜一次都是有充分的依據作為基礎,如果沒有依據的瞎猜,那自然失敗率會很高。

    對于師父的這一個推斷,我還是心存顧慮。

     “當然不可能僅僅根據這一點。

    ”師父一邊說,一邊招呼我向現場裡走去,“我還有兩個依據。

    ” 走到了現場的廚房裡,師父指着竈台說:“鍋裡有一鍋面條,桌上有四個碗,這是反常現象。

    按道理說應該是拿出來三個碗就夠用了,那麼剩下的這個碗肯定是用來招待熟人的。

    ” “如果僅僅是認識呢?關系不熟的人,或者路過的人,不可以嗎?”我問。

     “調查情況很清楚,老夏是一個非常好客的人,如果不熟悉,晚餐不會這麼簡單。

    所以我認為,兇手是經常來老夏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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