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烈焰之車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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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服了。

     “那個胖女人與我們這麼敵對,肯定不是做什麼正經生意的。

    如果真的是她收受贓物,我們也有義務切斷這條銷贓線。

    ”我繼續攻心,“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那也就不枉你的一番心血了。

    ” 林濤煩躁地踢着腳下的一枚小石子,想了片刻,說:“好了好了,我真是服了你了。

    ” 專案組按照我們之前的思路,對案發現場附近的、年齡較小的、有過侵财類前科劣迹的人進行了梳理,同時,尤其是注意這些人中,哪兩個人近期有過緊密聯系,就會提升他們的嫌疑。

     其實不梳理不知道,一梳理還真是不少。

    經過一整天的篩查、摸底,最終鎖定了12個人符合上述的條件。

    當然,這12個人被刑警隊請回來的時候,都是清一色的冤枉臉。

    從面部表情來看,是無法分辨誰才是兇手的。

     刑警支隊的偵查員在第一時間取了這12個嫌疑人的血液,火速送往DNA實驗室裡進行檢驗,并和嫌疑煙頭的DNA進行比對。

     林濤還真不是蓋的。

    一頓早茶的工夫,就直接發現了破案的線索。

    據說,在喝早茶的過程當中,林濤直接向胖女人表露自己想給姐姐買一款包包作為生日禮物,但是苦于工資太低、包包太貴。

    胖女人則微微一笑,告訴林濤自己收了一款九成新的迪奧包,可以去她店裡看一看,如果喜歡的話,以市場價一折賣給林濤。

     柏玲丢失的手提包,偵查員早已找到同款并拍照給林濤看過了。

    所以當林濤看到胖女人從一個隐蔽的保險櫃裡神神秘秘地拿出那款粉紅色Lady Dior的時候,就已經把她定為“收購贓物罪”犯罪嫌疑人了。

     獲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我非常不能理解。

    其實這個胖女人知道這個包包是贓物,而且剛剛收回來,絕對不能頂着風頭賣出去。

    更知道林濤就是一個警察。

    可是,她千算萬算躲過所有人的眼睛,卻老老實實地把犯罪證據交給了林濤。

     這就是帥哥的力量吧。

     因為奢侈品每件都有編号,所以鎖定胖女人收購的這個包就是受害人柏玲的手提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換句話說,胖女人是否構成犯罪可以先不去細究,她卻是唯一可以一眼認出賣包者的人。

    而這個賣包者,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分子。

     “看着吧,如果她認出的兩個人的DNA,恰好和煙頭上的DNA對上了,這就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鍊。

    ”我說,“在現場有逗留,反常滅煙,在起火前獲得死者的随身貴重物品,而且還符合我們對犯罪分子的刻畫。

    ” 趙局長看着屋内戴着手铐的胖女人,點點頭,說:“就怕她記不住啊。

    眼前這12個小青年,我覺得長得都差不多,可不太好分辨面容。

    對了,你們要做好辨認筆錄,全程錄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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