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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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論】 魯定公十三年,孔子言于公曰:“臣無藏甲,大夫無百雉之城。

    ”使仲由為季氏宰,将堕三都。

    于是叔孫氏先堕郈。

    季氏将堕費,公山弗狃、叔孫辄率費人襲公。

    公與三子入于季氏之宮,孔子命申句須、樂颀下伐之,費人北,二子奔齊,遂堕費。

    将堕成,公斂處父以成叛,公圍成,弗克。

    或曰:“殆哉,孔子之為政也,亦危而難成矣!”孔融曰:“古者王畿千裡,寰内不封建諸侯。

    ”曹操疑其論建漸廣,遂殺融。

    融特言之耳,安能為哉?操以為天子有千裡之畿,将不利己,故殺之不旋踵。

    季氏親逐昭公,公死于外,從公者皆不敢入,雖子家羁亦亡。

    季氏之忌刻忮害如此,雖地勢不及曹氏,然君臣相猜,蓋不減操也,孔子安能以是時堕其名都而出其藏甲也哉!考于《春秋》,方是時三桓雖若不悅,然莫能違孔子也。

    以為孔子用事于魯,得政與民,三桓畏之欤?則季桓子之受女樂也,孔子能卻之矣。

    彼婦之口可以出走,是孔子畏季氏,季氏不畏孔子也。

    夫孔子蓋始修其政刑,以俟三桓之隙也哉? 蘇子曰:此孔子之所以聖也。

    蓋田氏、六卿不服,則齊、晉無不亡之道;三桓不臣,則魯無可治之理。

    孔子之用于世,其政無急于此者矣。

    彼晏嬰者亦知之,曰:“田氏之僭,惟禮可以已之。

    在禮,家施不及國,大夫不收公利。

    ”齊景公曰:“善哉,吾今而後知禮之可以為國也!”嬰能知之而莫能為之,嬰非不賢也,其浩然之氣,以直養而無害,塞乎天地之間者,不及孔、孟也。

    孔子以羁旅之臣得政期月,而能舉治世之禮,以律亡國之臣,堕名都,出藏甲,而三桓不疑其害己,此必有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矣。

    孔子之聖見于行事,至此為無疑也。

    嬰之用于齊也,久于孔子,景公之信其臣也,愈于定公,而田氏之禍不少衰,吾是以知孔子之難也。

    孔子以哀公十六年卒,十四年,陳恒弑其君,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請讨之!”吾是以知孔子之欲治列國之君臣,使如《春秋》之法者,至于老且死而不忘也。

     或曰:“孔子知哀公與三子之必不從,而以禮告也欤?”曰:否,孔子實欲伐齊。

    孔子既告哀公,公曰:“魯為齊弱久矣,子之伐之,将若之何?”對曰:“陳恒弑其君,民之不與者半。

    以魯之衆,加齊之半,可克也。

    ”此豈禮告而已哉?哀公患三桓之逼,嘗欲以越伐魯而去之。

    夫以蠻夷伐國,民不與也,臯如、出公之事,斷可見矣,豈若從孔子而伐齊乎?若從孔子而伐齊,則凡所以勝齊之道,孔子任之有馀矣。

    既克田氏,則魯之公室自張,三桓不治而自服也,此孔子之志也。

     【子思論】 昔者夫子之文章,非有意于為文,是以未嘗立論也。

    所可得而言者,唯其歸于至當,斯以為聖人而已矣。

     夫子之道,可由而不可知,可言而不可議。

    此其不争為區區之論,以開是非之端,是以獨得不廢,以與天下後世為仁義禮樂之主。

    夫子既沒,諸子之欲為書以傳于後世者,其意皆存乎為文,汲汲乎惟恐其汩沒而莫吾知也,是故皆喜立論。

    論立而争起。

    自孟子之後,至于荀卿、揚雄,皆務為相攻之說,其馀不足數者紛纭于天下。

     嗟夫!夫子之道,不幸而有老聃、莊周、楊朱、墨翟、田骈、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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