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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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嗟夫,南面之君,雖清遠閑放如鶴者猶不得好,好之則亡其國,而山林遁世之士,雖荒惑敗亂如酒者猶不能為害,而況于鶴乎?由此觀之,其為樂未可以同日而語也。
” 山人忻然而笑曰:“有是哉。
”乃作放鶴招鶴之歌曰: 鶴飛去兮西山之缺,高翔而下覽兮擇所适。
翻然斂翼,婉将集兮,忽何所見,矯然而複擊。
獨終日于澗谷之間兮,啄蒼苔而履白石。
鶴歸來兮,東山之陰。
其下有人兮,黃冠草履葛衣而鼓琴。
躬耕而食兮,其馀以汝飽。
歸來歸來兮,西山不可以久留。
元豐元年十一月初八日記【文與可畫筼筜谷偃竹記】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節葉具焉。
自蜩腹蛇蚹以至于劍拔十尋者,生而有之也。
今畫者乃節節而為之,葉葉而累之,豈複有竹乎!故畫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急起從之,振筆直遂,以追其所見,如兔起鹘落,少縱則逝矣。
與可之教予如此。
予不能然也,而心識其所以然。
夫既心識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應,不學之過也。
故凡有見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視了然,而臨事忽焉喪之,豈獨竹乎! 子由為《墨竹賦》以遺與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養生者取之。
輪扁,斫輪者也,而讀書者與之。
今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為有道者,則非耶?”子由未嘗畫也,故得其意而已。
若予者,豈獨得其意,并得其法。
與可畫竹,初不自貴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而請者,足相蹑于其門。
與可厭之,投諸地而罵曰:“吾将以為襪。
”士大夫傳之以為口實。
及與可自洋州還,而馀為徐州。
與可以書遺馀曰:“近語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
襪材當萃于子矣。
”書尾複寫一詩,其略曰:“拟将一段鵝溪絹,掃取寒梢萬尺長。
”予謂與可,竹長萬尺,當用絹二百五十匹,知公倦于筆硯,願得此絹而已。
與可無以答,則曰:“吾言妄矣,世豈有萬尺竹也哉。
”馀因而實之,答其詩曰:“世間亦有千尋竹,月落庭空影許長。
”與可笑曰:“蘇子辯則辯矣。
然二百五十匹,吾将買田而歸老焉。
”因以所畫筼筜谷偃竹遺予,曰:“此竹數尺耳,而有萬尺之勢。
”筼筜谷在洋州,與可嘗令予作《洋州三十詠》,筼筜谷其一也。
予詩雲:“漢川修竹賤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龍。
料得清貧饞太守,渭濱千畝在胸中。
”與可是日與其妻遊谷中,燒筍晚食,發函得詩,失笑噴飯滿案。
元豐二年正月二十日,與可沒于陳州。
是歲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書畫,見此竹,廢卷而哭失聲。
昔曹孟德《祭橋公文》,有“車過”、“腹痛”之語,而予亦載與可疇昔戲笑之言者,以見與可于予親厚無間如此也。
【石氏畫苑記】 石康伯,字幼安,蜀之眉山人,故紫微舍人昌言之幼子也。
舉進士不第,即棄去,當以蔭得官,亦不就,讀書作詩以自娛而已,不求人知。
獨好法書、名畫、古器、異物,遇有所見,脫衣辍食求之,不問有無。
居京師四十年,出入闾巷,未嘗騎馬。
在稠人中,耳目谡谡然,專求其所好。
長七尺,黑而髯,如世所畫道人劍客,而徒步塵埃中,若有所營,不知者以為異人也。
又善滑稽,巧發微中,旁人抵掌絕倒,而幼安淡然不變色。
與人遊,知其急難,甚于為己。
有客于京師而病者,辄舁置其家,親飲食之,死則棺斂之,無難色。
凡識幼安者,皆知其如此。
而馀獨深知之。
幼安識慮甚遠,獨口不言耳。
今年六十二,狀貌如四十許人,須三尺,郁然無一莖白者,此豈徒然者哉。
為亳州職官與富鄭公俱得罪者,其子夷庚也。
其家書畫數百軸,取其毫末雜碎者,以冊編之,謂之石氏畫苑。
幼安與文與可遊,如兄弟,故得其畫為多。
而馀亦善畫古木叢竹,因以遺之,使置之苑中。
子由嘗言:“所貴于畫者,為其似也。
似猶可貴,況其真者。
吾行都邑田野所見人物,皆吾畫笥也。
所不見者,獨鬼神耳,當賴畫而識,然人亦何用見鬼。
”此言真有理。
今幼安好畫,乃其一病,無足錄者,獨着其為人之大略雲爾。
元豐三年十二月二日
嗟夫,南面之君,雖清遠閑放如鶴者猶不得好,好之則亡其國,而山林遁世之士,雖荒惑敗亂如酒者猶不能為害,而況于鶴乎?由此觀之,其為樂未可以同日而語也。
” 山人忻然而笑曰:“有是哉。
”乃作放鶴招鶴之歌曰: 鶴飛去兮西山之缺,高翔而下覽兮擇所适。
翻然斂翼,婉将集兮,忽何所見,矯然而複擊。
獨終日于澗谷之間兮,啄蒼苔而履白石。
鶴歸來兮,東山之陰。
其下有人兮,黃冠草履葛衣而鼓琴。
躬耕而食兮,其馀以汝飽。
歸來歸來兮,西山不可以久留。
元豐元年十一月初八日記【文與可畫筼筜谷偃竹記】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節葉具焉。
自蜩腹蛇蚹以至于劍拔十尋者,生而有之也。
今畫者乃節節而為之,葉葉而累之,豈複有竹乎!故畫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急起從之,振筆直遂,以追其所見,如兔起鹘落,少縱則逝矣。
與可之教予如此。
予不能然也,而心識其所以然。
夫既心識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應,不學之過也。
故凡有見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視了然,而臨事忽焉喪之,豈獨竹乎! 子由為《墨竹賦》以遺與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養生者取之。
輪扁,斫輪者也,而讀書者與之。
今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為有道者,則非耶?”子由未嘗畫也,故得其意而已。
若予者,豈獨得其意,并得其法。
與可畫竹,初不自貴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而請者,足相蹑于其門。
與可厭之,投諸地而罵曰:“吾将以為襪。
”士大夫傳之以為口實。
及與可自洋州還,而馀為徐州。
與可以書遺馀曰:“近語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
襪材當萃于子矣。
”書尾複寫一詩,其略曰:“拟将一段鵝溪絹,掃取寒梢萬尺長。
”予謂與可,竹長萬尺,當用絹二百五十匹,知公倦于筆硯,願得此絹而已。
與可無以答,則曰:“吾言妄矣,世豈有萬尺竹也哉。
”馀因而實之,答其詩曰:“世間亦有千尋竹,月落庭空影許長。
”與可笑曰:“蘇子辯則辯矣。
然二百五十匹,吾将買田而歸老焉。
”因以所畫筼筜谷偃竹遺予,曰:“此竹數尺耳,而有萬尺之勢。
”筼筜谷在洋州,與可嘗令予作《洋州三十詠》,筼筜谷其一也。
予詩雲:“漢川修竹賤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龍。
料得清貧饞太守,渭濱千畝在胸中。
”與可是日與其妻遊谷中,燒筍晚食,發函得詩,失笑噴飯滿案。
元豐二年正月二十日,與可沒于陳州。
是歲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書畫,見此竹,廢卷而哭失聲。
昔曹孟德《祭橋公文》,有“車過”、“腹痛”之語,而予亦載與可疇昔戲笑之言者,以見與可于予親厚無間如此也。
【石氏畫苑記】 石康伯,字幼安,蜀之眉山人,故紫微舍人昌言之幼子也。
舉進士不第,即棄去,當以蔭得官,亦不就,讀書作詩以自娛而已,不求人知。
獨好法書、名畫、古器、異物,遇有所見,脫衣辍食求之,不問有無。
居京師四十年,出入闾巷,未嘗騎馬。
在稠人中,耳目谡谡然,專求其所好。
長七尺,黑而髯,如世所畫道人劍客,而徒步塵埃中,若有所營,不知者以為異人也。
又善滑稽,巧發微中,旁人抵掌絕倒,而幼安淡然不變色。
與人遊,知其急難,甚于為己。
有客于京師而病者,辄舁置其家,親飲食之,死則棺斂之,無難色。
凡識幼安者,皆知其如此。
而馀獨深知之。
幼安識慮甚遠,獨口不言耳。
今年六十二,狀貌如四十許人,須三尺,郁然無一莖白者,此豈徒然者哉。
為亳州職官與富鄭公俱得罪者,其子夷庚也。
其家書畫數百軸,取其毫末雜碎者,以冊編之,謂之石氏畫苑。
幼安與文與可遊,如兄弟,故得其畫為多。
而馀亦善畫古木叢竹,因以遺之,使置之苑中。
子由嘗言:“所貴于畫者,為其似也。
似猶可貴,況其真者。
吾行都邑田野所見人物,皆吾畫笥也。
所不見者,獨鬼神耳,當賴畫而識,然人亦何用見鬼。
”此言真有理。
今幼安好畫,乃其一病,無足錄者,獨着其為人之大略雲爾。
元豐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