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中之上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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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羞用五事。
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
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
恭作肅,從作艾,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
休征:曰肅,時雨若;艾,時陽若;哲,時奧若;謀,時寒若;聖,時風若。
咎征;曰狂,恒雨若;僣,恒陽若;舒,恒奧若;急,恒寒若;霿,恒風若。
” 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恒雨,厥極惡。
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
唯金沴木。
” 說曰:凡草木之類謂之妖。
妖猶夭胎,言尚微。
蟲豸之類謂之孽。
孽則牙孽矣。
及六畜謂之禍,言其著也。
及人,謂之痾。
痾,病貌,言浸深也。
甚則異物生,謂之眚;自外來,謂之祥,祥猶祯也。
氣相傷,謂之沴。
沴猶臨莅,不和意也。
每一事雲“時則”以絕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後也。
孝武時,夏侯始昌通《五經》,善推《五行傳》,以傳族子夏侯勝,下及許商,皆以教所賢弟子。
其傳與劉向同,唯劉歆傳獨異。
貌之不恭,是謂不肅。
肅,敬也。
内曰恭,外曰敬。
人君行己,體貌不恭,怠慢驕蹇,則不能敬萬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
上嫚下暴,則陰氣勝,故其罰常雨也。
水傷百谷,衣食不足,則奸軌并作,故其極惡也。
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醜惡,亦是也。
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水類動,故有龜孽。
于《易》,“巽”為雞,雞有冠距文武之貌。
不為威儀,貌氣毀,故有雞禍。
一曰,水歲雞多死及為怪,亦是也。
上失威儀,則下有強臣害君上者,故有下體生于上之痾。
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
凡貌傷者病木氣,木氣病則金沴之,沖氣相通也。
于《易》,“震”在東方,為春為木也;“兌”在西方,為秋為金也;“離”在南方,為夏為火也;“坎”在北方,為冬為水也。
春與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氣易以相變,故貌傷則緻秋陰常雨,言傷則緻春陽常旱也。
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絕,水火之氣不得相并,故視傷常奧,聽傷常寒者,其氣然也。
逆之,其極曰惡;順之,其福曰攸好德。
劉韻貌傳曰有鱗蟲之孽,羊禍,鼻痾。
說以為于天文東方辰為龍星,故為鱗蟲;于《易》,“兌”為羊,木為金所病,故緻羊禍,與常雨同應。
此說非是。
春與秋,氣陰陽相敵,木病金盛,故能相并,唯此一事耳。
禍與妖、痾、祥、眚同類,不得獨異。
史記成公十六年,公會諸侯于周,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步高,告公曰:“晉将有亂。
”魯侯曰:“敢問天道也?抑人故也?”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見晉君之容,殆必禍者也。
夫君子目以定體,足以從之,是以觀其容而知其心矣。
目以處誼,足以步目。
晉侯視遠而足高,目不在體,而足不步目,其心必異矣。
目、體不相從,何以能久?夫合諸侯,民之大事也,于是乎觀存亡。
故國将無咎,其君在會,步、言、視、聽必皆無谪,則可以知德矣。
視遠,曰絕其誼;足高,曰棄其德;言爽,曰反其信;聽淫,曰離其名。
夫目以處誼,足以踐德,口以庇信,耳以聽名者也,故不可不慎。
偏喪有咎;既喪,則國從之。
晉侯爽二,吾是以雲。
”後二年,晉人殺厲公。
凡此屬,皆貌不恭之咎雲。
《左氏傳》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羅,鬥伯比送之,還謂其馭曰:“莫嚣必敗,舉止高,心不固矣。
”遽見楚子以告。
楚子使賴人追之,弗及。
莫嚣行,遂無次,且不設備。
及羅,羅人軍之,大敗。
莫嚣缢死。
釐公十一年,周使内史過賜晉惠公命,受玉,惰。
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
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二十一年,晉惠公卒,子懷公立,晉人殺之,更立文公。
成公十三年,晉侯使郤绮乞師于魯,将事不敬。
孟獻子曰:“郤氏其亡乎!禮,身之幹也;敬,身之基也。
郤子無基。
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将社稷是衛,而惰棄君命也,不亡何為!”十七年,郤氏亡。
成公十三年,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伐秦。
成肅公受脤于社,不敬。
劉子曰:“吾聞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
是以有禮義動作威儀之則,以定命也。
能者養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
勤禮莫如緻敬,盡力莫如惇笃。
敬在養神,笃在守業。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
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五月,成肅公卒。
成公十四年,衛定公享苦成叔,甯惠子相。
苦成叔敖,甯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為享食也,以觀威儀省禍福也。
故《詩》曰:‘兕觥其?,旨酒思柔,匪儌匪傲,萬福來求。
’今夫子傲,取禍之道也。
”後三年,苦成家亡。
襄公七年,衛孫文子聘于魯,君登亦登。
叔孫穆子相,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衛君。
今吾子不後寡君,寡君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亡辭,亦亡悛容。
穆子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
”十四年,孫子逐其君而外叛。
襄公二十八年,蔡景侯歸自晉,入于鄭。
鄭伯享之,不敬。
子産曰:“蔡君其不免乎!曰其過此也,君使子展往勞于東門,而敖。
吾曰:‘猶将更之。
’今還,受享而惰,乃其心也。
君小國,事大國,而惰敖以為己心,将得死乎?君若不免,必由其子。
淫而不父,如是者必有子禍。
”三十年,為世子般所殺。
襄公三十一年,公薨。
季武子将立公子裯,穆叔曰:“是人也,居喪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謂不度。
不度之人,鮮不為患。
若果立,必為季氏憂。
”武子弗聽,卒立之。
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
是為昭公。
立二十五年,聽讒攻季氏。
兵敗,出奔,死于外。
襄公三十一年,衛北宮文子見楚令尹圍之儀,言于衛侯曰:“令尹似君矣,将有它志;雖獲其志,弗能終也。
”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雲‘敬慎威儀,惟民之則’,令尹無威儀,民無則焉。
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
” 昭公十一年夏,周單子會于戚,視下言徐。
晉叔向曰:“單子其死乎!朝有著定,會有表,衣有襘,帶有結。
會朝之言必聞于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視不過結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
言以命之,空貌以明之,失則有阙。
今單子為王官伯,而命事于會,視不登帶,言不過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
不道不恭,不昭不從,無守氣矣。
”十二月,單成公卒。
昭公二十一年三月,葬蔡平公,蔡太子朱失位,位在卑。
魯大夫送葬者歸告昭子。
昭子歎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終。
《詩》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
’今始即位而适卑,身将從之。
”十月,蔡侯朱出奔楚。
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翟泉,将以城成周。
魏子莅政,衛彪傒曰:“将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誼也。
大事奸誼,必
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
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
恭作肅,從作艾,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
休征:曰肅,時雨若;艾,時陽若;哲,時奧若;謀,時寒若;聖,時風若。
咎征;曰狂,恒雨若;僣,恒陽若;舒,恒奧若;急,恒寒若;霿,恒風若。
” 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恒雨,厥極惡。
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
唯金沴木。
” 說曰:凡草木之類謂之妖。
妖猶夭胎,言尚微。
蟲豸之類謂之孽。
孽則牙孽矣。
及六畜謂之禍,言其著也。
及人,謂之痾。
痾,病貌,言浸深也。
甚則異物生,謂之眚;自外來,謂之祥,祥猶祯也。
氣相傷,謂之沴。
沴猶臨莅,不和意也。
每一事雲“時則”以絕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後也。
孝武時,夏侯始昌通《五經》,善推《五行傳》,以傳族子夏侯勝,下及許商,皆以教所賢弟子。
其傳與劉向同,唯劉歆傳獨異。
貌之不恭,是謂不肅。
肅,敬也。
内曰恭,外曰敬。
人君行己,體貌不恭,怠慢驕蹇,則不能敬萬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
上嫚下暴,則陰氣勝,故其罰常雨也。
水傷百谷,衣食不足,則奸軌并作,故其極惡也。
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醜惡,亦是也。
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水類動,故有龜孽。
于《易》,“巽”為雞,雞有冠距文武之貌。
不為威儀,貌氣毀,故有雞禍。
一曰,水歲雞多死及為怪,亦是也。
上失威儀,則下有強臣害君上者,故有下體生于上之痾。
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
凡貌傷者病木氣,木氣病則金沴之,沖氣相通也。
于《易》,“震”在東方,為春為木也;“兌”在西方,為秋為金也;“離”在南方,為夏為火也;“坎”在北方,為冬為水也。
春與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氣易以相變,故貌傷則緻秋陰常雨,言傷則緻春陽常旱也。
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絕,水火之氣不得相并,故視傷常奧,聽傷常寒者,其氣然也。
逆之,其極曰惡;順之,其福曰攸好德。
劉韻貌傳曰有鱗蟲之孽,羊禍,鼻痾。
說以為于天文東方辰為龍星,故為鱗蟲;于《易》,“兌”為羊,木為金所病,故緻羊禍,與常雨同應。
此說非是。
春與秋,氣陰陽相敵,木病金盛,故能相并,唯此一事耳。
禍與妖、痾、祥、眚同類,不得獨異。
史記成公十六年,公會諸侯于周,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步高,告公曰:“晉将有亂。
”魯侯曰:“敢問天道也?抑人故也?”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見晉君之容,殆必禍者也。
夫君子目以定體,足以從之,是以觀其容而知其心矣。
目以處誼,足以步目。
晉侯視遠而足高,目不在體,而足不步目,其心必異矣。
目、體不相從,何以能久?夫合諸侯,民之大事也,于是乎觀存亡。
故國将無咎,其君在會,步、言、視、聽必皆無谪,則可以知德矣。
視遠,曰絕其誼;足高,曰棄其德;言爽,曰反其信;聽淫,曰離其名。
夫目以處誼,足以踐德,口以庇信,耳以聽名者也,故不可不慎。
偏喪有咎;既喪,則國從之。
晉侯爽二,吾是以雲。
”後二年,晉人殺厲公。
凡此屬,皆貌不恭之咎雲。
《左氏傳》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羅,鬥伯比送之,還謂其馭曰:“莫嚣必敗,舉止高,心不固矣。
”遽見楚子以告。
楚子使賴人追之,弗及。
莫嚣行,遂無次,且不設備。
及羅,羅人軍之,大敗。
莫嚣缢死。
釐公十一年,周使内史過賜晉惠公命,受玉,惰。
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
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二十一年,晉惠公卒,子懷公立,晉人殺之,更立文公。
成公十三年,晉侯使郤绮乞師于魯,将事不敬。
孟獻子曰:“郤氏其亡乎!禮,身之幹也;敬,身之基也。
郤子無基。
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将社稷是衛,而惰棄君命也,不亡何為!”十七年,郤氏亡。
成公十三年,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伐秦。
成肅公受脤于社,不敬。
劉子曰:“吾聞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
是以有禮義動作威儀之則,以定命也。
能者養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
勤禮莫如緻敬,盡力莫如惇笃。
敬在養神,笃在守業。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
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五月,成肅公卒。
成公十四年,衛定公享苦成叔,甯惠子相。
苦成叔敖,甯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為享食也,以觀威儀省禍福也。
故《詩》曰:‘兕觥其?,旨酒思柔,匪儌匪傲,萬福來求。
’今夫子傲,取禍之道也。
”後三年,苦成家亡。
襄公七年,衛孫文子聘于魯,君登亦登。
叔孫穆子相,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衛君。
今吾子不後寡君,寡君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亡辭,亦亡悛容。
穆子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
”十四年,孫子逐其君而外叛。
襄公二十八年,蔡景侯歸自晉,入于鄭。
鄭伯享之,不敬。
子産曰:“蔡君其不免乎!曰其過此也,君使子展往勞于東門,而敖。
吾曰:‘猶将更之。
’今還,受享而惰,乃其心也。
君小國,事大國,而惰敖以為己心,将得死乎?君若不免,必由其子。
淫而不父,如是者必有子禍。
”三十年,為世子般所殺。
襄公三十一年,公薨。
季武子将立公子裯,穆叔曰:“是人也,居喪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謂不度。
不度之人,鮮不為患。
若果立,必為季氏憂。
”武子弗聽,卒立之。
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
是為昭公。
立二十五年,聽讒攻季氏。
兵敗,出奔,死于外。
襄公三十一年,衛北宮文子見楚令尹圍之儀,言于衛侯曰:“令尹似君矣,将有它志;雖獲其志,弗能終也。
”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雲‘敬慎威儀,惟民之則’,令尹無威儀,民無則焉。
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
” 昭公十一年夏,周單子會于戚,視下言徐。
晉叔向曰:“單子其死乎!朝有著定,會有表,衣有襘,帶有結。
會朝之言必聞于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視不過結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
言以命之,空貌以明之,失則有阙。
今單子為王官伯,而命事于會,視不登帶,言不過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
不道不恭,不昭不從,無守氣矣。
”十二月,單成公卒。
昭公二十一年三月,葬蔡平公,蔡太子朱失位,位在卑。
魯大夫送葬者歸告昭子。
昭子歎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終。
《詩》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
’今始即位而适卑,身将從之。
”十月,蔡侯朱出奔楚。
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翟泉,将以城成周。
魏子莅政,衛彪傒曰:“将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誼也。
大事奸誼,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