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成帝紀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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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趙氏。

    大赦天下。

     秋七月,诏曰:“朕執德不固,謀不盡下,過聽将作大匠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

    作治五年,中陵、司馬殿門内尚未加功。

    天下虛耗,百姓罷勞,客土疏惡,終不可成。

    朕惟其難,怛然傷心。

    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其罷昌陵,及故陵勿徒吏民,令天下毋有動搖之心。

    ”立城陽孝王子俚為王。

     八月丁醜,太皇太後王氏崩。

     二年春正月己醜,大司馬車騎将軍王音薨。

     二月癸未夜,星隕如雨。

    乙酉晦,日有蝕之。

    诏曰:“乃者,龍見于東萊,日有蝕之。

    天著變異,以顯朕郵,朕甚懼焉。

    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條奏。

    所振貸貧民,勿收。

    ”又曰:“關東比歲不登,吏民以義收食貧民、入谷物助縣官振贍者,已賜直,其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

    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遷二等,民補郎。

    十萬以上,家無出租賦三歲。

    萬錢以上,一年。

    ” 冬十一月,行幸雍,祠五畤。

     十二月,诏曰:“前将作大匠萬年知昌陵卑下,不可為萬歲居,奏請營作,建置郭邑,妄為巧作,積土增高,多賦斂徭役,興卒暴之作。

    卒徒蒙辜,死者連屬,百姓罷極,天下匮谒。

    常侍闳前為大司農中丞,數奏昌陵不可成。

    侍中衛尉長數白宜早止,徙家反故處。

    朕以長言下闳章,公卿議者皆合長計。

    長首建至策,闳典主省大費,民以康甯。

    闳前賜爵關内侯,黃金百斤。

    其賜長爵關内侯,食邑千戶,闳五百戶。

    萬年佞邪不忠,毒流衆庶,海内怨望,至今不息,雖蒙赦令,不宜居京師。

    其徙萬年敦煌郡。

    ” 是歲,禦史大夫王駿卒。

     三年春正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诏曰:“天災仍重,朕甚懼焉。

    惟民之失職,臨遣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民所疾苦。

    其與剖刺史舉惇樸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

    ” 冬十月庚辰,皇太後诏有司複甘泉泰畤、汾陰後土、雍五畤、陳倉陳寶祠。

    語在《郊祀志》。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并等十三人謀反,殺陳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稱将軍。

    徒李譚等五人共格殺并等,皆封為列侯。

     十二月,山陽鐵官徒蘇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将軍,經曆郡國十九,殺東郡太守、汝南都尉。

    遣丞相長史、禦史中丞持節督趣逐捕。

    汝南太守嚴讠斤捕斬令等。

    近?為大司農,賜黃金百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

    大赦天下。

    賜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鳏、寡、孤、獨、高年帛。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士,賜吏民如雲陽,行所過無出田租。

     夏四月癸未,長樂臨華殿、未央宮東司馬門皆災。

     六月甲午,霸陵園門阙災。

    出杜陵諸未嘗禦者歸家。

    诏曰:“乃者,地震京師,火災婁降,朕甚懼之。

    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将親覽焉。

    ” 又曰:“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财,而無其尊,不得逾制,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

    方今世俗奢僣罔極,靡有厭足。

    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未聞修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

    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制。

    吏民慕效,浸以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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