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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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又歲歲出師,以從事于夷狄,蓋晚而不倦,暴露于千裡之外,親擊高麗者再焉。
凡此者,皆所以争先而處強也。
當時群臣不能深明其意,以為敵國無釁而我則發之。
夫為國者,使人備已,則權在我,而使已備人,則權在人。
當太宗之時,四夷狼顧以備中國,故中國之權重。
苟不先之,則彼或以執其權矣,而我又鰓鰓焉惡戰而樂罷,使敵國知吾之所忌,而以是取必于吾。
如此,則雖有天下,吾安得而為之?唐之衰也,惟其厭兵而畏戰,一有敗衄,則兢兢焉縮首而去之,是故奸臣執其權以要天子。
及至憲宗,奮而不顧,雖小挫而不為之沮。
當此之時,天下之權,在于朝廷。
伐之則足以為威,舍之則足以為恩。
臣故曰:先發而後罷,則權在我矣。
【策斷中】 用兵有可以逆為數十年之計者,有朝不可以謀夕者。
攻守之方,戰鬥之術,一日百變,猶以為拙,若此者,朝不可以謀夕者也。
古之欲謀人之國者,必有一定之計。
勾踐之取吳,秦之取諸侯,高祖之取項籍,皆得其至計而固執之。
是故有利有不利,有進有退,百變而不同,而其一定之計未始易也。
勾踐之取吳,是驕之而已。
秦之取諸侯,是散其從而已。
高祖之取項籍,是間疏其君臣而已。
此其至計不可易者,雖百年可知也。
今天下晏然未有用兵之形,而臣以為必至于戰,則其攻守之方,戰鬥之術,固未可以豫論而臆斷也。
然至于用兵之大計,所以固執而不變者,臣請得以豫言之。
夫西戎、北胡,皆為中國之患。
而西戎之患小,北胡之患大。
此天下之所明知也。
管仲曰:“攻堅則瑕者堅,攻瑕則堅者瑕。
”故二者,皆所以為憂。
而臣以為兵之所加,宜先于西。
故先論所以制禦西戎之大略。
今夫鄒與魯戰,則天下莫不以為魯勝,大小之勢異也。
然而勢有所激,則大者失其所以為大,而小者忘其所以為小,故有以鄒勝魯者矣。
夫大有所短,小有所長,地廣而備多,備多而力分,小國聚而大國分,則強弱之勢,将有所反。
大國之人,譬如千金之子,自重而多疑。
小國之人,計窮而無所恃,則緻死而不顧。
是以小國常勇,而大國常怯。
恃大而不戒,則輕戰而屢敗。
知小而自畏,則深謀而必克。
此又其理然也。
夫民之所以守戰至死而不去者,以其君臣上下歡欣相得之際也。
國大則君尊而上下不交,将軍貴而吏士不親,法令繁而民無所措其手足。
若夫小國之民,截然其若一家也,有憂則相恤,有急則相赴。
凡此數者,是小國之所長,而大國之所短也。
大國而不用其所長,使小國常出于其所短,雖百戰而百屈,豈足怪戰! 且夫大國,則固有所長矣,長于戰而不長于守。
夫守者,出于不足而已。
譬之于物,大而不用,則易以腐敗,故凡擊搏進取,所以用大也。
孫武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
自敵以上者,未嘗有不戰也。
自敵以上而不戰,則是以有馀而用不足之計,固已失其所長矣。
凡大國之所恃,吾能分兵,而彼不能分,吾能數出,而彼不能應。
譬如千金之家,日出其财,以罔市利,而販夫小民終莫能與之競者,非智不若,其财少也。
是故販夫小民,雖有桀黠之才,過人之智,而其勢不得不折而入于千金之家。
何則?其所長者不可以與較也。
西戎之于中國,可謂小國矣。
向者惟不用其所長,是以聚兵連年而終莫能服。
今欲用吾之所長,則莫若數出,數出莫若分兵。
臣之所謂分兵者,非分屯之謂也,分其居者與行者而已。
今河西之戍卒,惟患其多,而莫之适用,故其便莫若分兵。
使其十一而行,則一歲可以十出;十二而行,則一歲可以五出。
十一而十出,十二而五出,則是一人而歲一出也。
吾一歲而一出,彼一歲而十被兵焉,則衆寡之不侔,勞逸之不敵,亦已明矣。
夫用兵必出于敵人之所不能。
我大而敵小,是故我能分而彼不能。
此吳之所以肄楚,而隋之所以狃陳欤?夫禦戎之術,不可以逆知其詳,而其大略,臣未見有過此者也。
【策斷下】 古者匈奴之衆,不過漢一大縣,然所以能敵之者,其國無君臣上下朝觐會同之節,其民無谷米絲麻耕作織纴之勞。
其法令以言語為約,故無文書符傳之繁。
其居處以逐水草為常,故無城郭邑居聚落守望之助。
其旃裘肉酪,足以為養生送死之具。
故戰則人人自鬥,
凡此者,皆所以争先而處強也。
當時群臣不能深明其意,以為敵國無釁而我則發之。
夫為國者,使人備已,則權在我,而使已備人,則權在人。
當太宗之時,四夷狼顧以備中國,故中國之權重。
苟不先之,則彼或以執其權矣,而我又鰓鰓焉惡戰而樂罷,使敵國知吾之所忌,而以是取必于吾。
如此,則雖有天下,吾安得而為之?唐之衰也,惟其厭兵而畏戰,一有敗衄,則兢兢焉縮首而去之,是故奸臣執其權以要天子。
及至憲宗,奮而不顧,雖小挫而不為之沮。
當此之時,天下之權,在于朝廷。
伐之則足以為威,舍之則足以為恩。
臣故曰:先發而後罷,則權在我矣。
【策斷中】 用兵有可以逆為數十年之計者,有朝不可以謀夕者。
攻守之方,戰鬥之術,一日百變,猶以為拙,若此者,朝不可以謀夕者也。
古之欲謀人之國者,必有一定之計。
勾踐之取吳,秦之取諸侯,高祖之取項籍,皆得其至計而固執之。
是故有利有不利,有進有退,百變而不同,而其一定之計未始易也。
勾踐之取吳,是驕之而已。
秦之取諸侯,是散其從而已。
高祖之取項籍,是間疏其君臣而已。
此其至計不可易者,雖百年可知也。
今天下晏然未有用兵之形,而臣以為必至于戰,則其攻守之方,戰鬥之術,固未可以豫論而臆斷也。
然至于用兵之大計,所以固執而不變者,臣請得以豫言之。
夫西戎、北胡,皆為中國之患。
而西戎之患小,北胡之患大。
此天下之所明知也。
管仲曰:“攻堅則瑕者堅,攻瑕則堅者瑕。
”故二者,皆所以為憂。
而臣以為兵之所加,宜先于西。
故先論所以制禦西戎之大略。
今夫鄒與魯戰,則天下莫不以為魯勝,大小之勢異也。
然而勢有所激,則大者失其所以為大,而小者忘其所以為小,故有以鄒勝魯者矣。
夫大有所短,小有所長,地廣而備多,備多而力分,小國聚而大國分,則強弱之勢,将有所反。
大國之人,譬如千金之子,自重而多疑。
小國之人,計窮而無所恃,則緻死而不顧。
是以小國常勇,而大國常怯。
恃大而不戒,則輕戰而屢敗。
知小而自畏,則深謀而必克。
此又其理然也。
夫民之所以守戰至死而不去者,以其君臣上下歡欣相得之際也。
國大則君尊而上下不交,将軍貴而吏士不親,法令繁而民無所措其手足。
若夫小國之民,截然其若一家也,有憂則相恤,有急則相赴。
凡此數者,是小國之所長,而大國之所短也。
大國而不用其所長,使小國常出于其所短,雖百戰而百屈,豈足怪戰! 且夫大國,則固有所長矣,長于戰而不長于守。
夫守者,出于不足而已。
譬之于物,大而不用,則易以腐敗,故凡擊搏進取,所以用大也。
孫武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
自敵以上者,未嘗有不戰也。
自敵以上而不戰,則是以有馀而用不足之計,固已失其所長矣。
凡大國之所恃,吾能分兵,而彼不能分,吾能數出,而彼不能應。
譬如千金之家,日出其财,以罔市利,而販夫小民終莫能與之競者,非智不若,其财少也。
是故販夫小民,雖有桀黠之才,過人之智,而其勢不得不折而入于千金之家。
何則?其所長者不可以與較也。
西戎之于中國,可謂小國矣。
向者惟不用其所長,是以聚兵連年而終莫能服。
今欲用吾之所長,則莫若數出,數出莫若分兵。
臣之所謂分兵者,非分屯之謂也,分其居者與行者而已。
今河西之戍卒,惟患其多,而莫之适用,故其便莫若分兵。
使其十一而行,則一歲可以十出;十二而行,則一歲可以五出。
十一而十出,十二而五出,則是一人而歲一出也。
吾一歲而一出,彼一歲而十被兵焉,則衆寡之不侔,勞逸之不敵,亦已明矣。
夫用兵必出于敵人之所不能。
我大而敵小,是故我能分而彼不能。
此吳之所以肄楚,而隋之所以狃陳欤?夫禦戎之術,不可以逆知其詳,而其大略,臣未見有過此者也。
【策斷下】 古者匈奴之衆,不過漢一大縣,然所以能敵之者,其國無君臣上下朝觐會同之節,其民無谷米絲麻耕作織纴之勞。
其法令以言語為約,故無文書符傳之繁。
其居處以逐水草為常,故無城郭邑居聚落守望之助。
其旃裘肉酪,足以為養生送死之具。
故戰則人人自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