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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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大弊者,将不勞而自去。

     然而議者必曰:法不一定,而以才之優劣為差,則是好惡之私有以啟之也。

    臣以為不然。

    夫法者,本以存其大綱,而其出入變化,固将付之于人。

    昔者唐有天下,舉進士者,群至于有司之門。

    唐之制,惟有司之信也。

    是故有司得以搜羅天下之賢士,而習知其為人。

    至于一日之試,則固已不取也。

    唐之得人,于斯為盛。

    今以名聞于吏部者,每歲不過數十百人,使一二三大臣得以訪問參考其才,雖有失者,蓋已寡矣。

    如必曰任法而不任人,天下之人,必不可信。

    則夫一定之制,臣亦未知其果不可以為奸也。

     【決壅蔽】 所貴乎朝廷清明而天下治平者,何也?天下不訴而無冤,不谒而得其所欲,此堯舜之盛也。

    其次不能無訴,訴而必見察;不能無谒,谒而必見省。

    使遠方之賤吏,不知朝廷之高;而一介之小民,不識官府之難。

    而後天下治。

     今夫一人之身,有一心兩手而已。

    疾痛苛癢,動于百體之中,雖其甚微不足以為患,而手随至。

    夫手之至,豈其一一而聽之心哉,心之所以素愛其身者深,而手之所以素聽于心者熟,是故不待使令而卒然以自至。

    聖人之治天下,亦如此而已。

    百官之衆,四海之廣,使其關節脈理,相通為一。

    叩之而必聞,觸之而必應。

    夫是以天下可使為一身。

    天子之貴,士民之賤,可使相愛。

    憂患可使同,緩急可使救。

     今也不然。

    天下有不幸而訴其冤,如訴之于天。

    有不得已而谒其所欲,如谒之于鬼神。

    公卿大臣不能究其詳悉,而付之于胥吏,故凡賄賂先至者,朝請而夕得,徒手而來者,終年而不獲。

    至于故常之事,人之所當得而無疑者,莫不務為留滞,以待請屬。

    舉天下一毫之事,非金錢無以行之。

     昔者漢唐之弊,患法不明,而用之不密,使吏得以空虛無據之法而繩天下,故小人以無法為奸。

    今也法令明具,而用之至密,舉天下惟法之知。

    所欲排者,有小不如法,而可指以為瑕。

    所欲與者,雖有所乖戾,而可借法以為解。

    故小人以法為奸。

     今天下所為多事者,豈事之誠多耶?吏欲有所鬻而未得,則新故相仍,紛然而不決,此王化之所以壅遏而不行也。

    昔桓文之霸,百官承職,不待教令而辦,四方之賓至,不求有司。

    王猛之治秦,事至纖悉,莫不盡舉,而人不以為煩。

    蓋史之所記:麻思還冀州,請于猛。

    猛曰:“速裝,行矣。

    ”至暮而符下。

    及出關,郡縣皆已被符。

    其令行禁止而無留事者,至于纖悉,莫不皆然。

    苻堅以戎狄之種,至為霸王,兵強國富,垂及升平者,猛之所為,固宜其然也。

     今天下治安,大吏奉法,不敢顧私,而府史之屬招權鬻法,長吏心知而不問,以為當然。

    此其弊有二而已。

    事繁而官不勤,故權在胥吏。

    欲去其弊也,莫如省事而厲精。

    省事莫如任人,厲精莫如自上率之。

     今之所謂至繁,天下之事,關于其中,訴者之多,而谒者之衆,莫如中書與三司。

    天下之事,分于百官,而中書聽其治要。

    郡縣錢币制于轉運使,而三司受其會計。

    此宜若不至于繁多。

    然中書不待奏課以定其黜陟而關預其事,則是不任有司也。

    三司之吏,推析赢虛至于毫毛以繩郡縣,則是不任轉運使也。

    故曰:省事莫如任人。

     古之聖王,愛日以求治,辨色而視朝,苟少安焉而至于日出,則終日為之不給。

    以少而言之,一日而廢一事,一月則可知也。

    一歲,則事之積者不可勝數矣。

    欲事之無繁,則必勞于始而逸于終。

    晨興而晏罷,天子未退,則宰相不敢歸安于私第。

    宰相日昃而不退,則百官莫不震悚盡力于王事,而不敢宴遊。

    如此,則纖悉隐微莫不舉矣。

    天子求治之勤過于先王,而議者不稱王季之晏朝而稱舜之無為,不論文王之日昃而論始皇之量書。

    此何以率天下之怠耶?臣故曰:厲精莫如自上率之。

    則壅蔽決矣。

     【無責難】 無責難者,将有所深責也。

    昔者聖人之立法,使人可以過,而不可以不及。

    何則?其所求于人者,衆人之所能也。

    天下有能為衆人之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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