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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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奏乞除臣揚、越陳、葵一郡去訖。
竊慮區區之誠,未能遽回天意,須至盡露本心,重幹聖聽,惶恐死罪!惶恐死罪! 臣昔于治平中,自鳳翔職官得替入朝,首被英宗皇帝知遇,欲驟用臣。
當時宰相韓琦以臣年少資淺,未經試用,故且與館職。
亦會臣丁父憂去官,及服阕入觐,便蒙神宗皇帝召對,面賜獎激,許臣職外言事。
自惟羁旅之臣,未應得此,豈非以英宗皇帝知臣有素故耶?是時王安石新得政,變易法度,臣若少加附會,進用可必,自惟遠人,蒙二帝非常之知,不忍欺天負心,欲具論王安石所為不可施行狀,以裨萬一。
然未測聖意待臣深淺,因上元有旨買燈四千碗,有司無狀,虧減市價,臣即上書論奏,先帝大喜,即時施行。
臣以此蔔知先帝聖明,能受盡言,上疏六千馀言,極論新法不便。
後複因考試進士,拟對禦試策進士,并言安石不知人,不可大用。
先帝雖未聽從,然亦嘉臣愚直,初不譴問。
而安石大怒,其黨無不切齒,争欲傾臣。
禦史知雜謝景溫,首出死力,彈奏臣于憂歸鄉日,舟中曾販私鹽。
遂下諸路體量追捕當時梢公篙手等,考掠取證,但以實無其事,其鍛煉不成而止。
臣緣此懼禍乞出,連三任外補。
而先帝眷臣不衰,時因賀謝表章,即對左右稱道。
黨人疑臣複用,而李定、何正臣、舒亶三人,構造飛語,醞釀百端,必欲緻于臣于死。
先帝初亦不聽,而此三人執奏不已,故臣得罪下獄。
定等選差悍吏皇甫遵,将帶吏卒,就湖州追攝,如捕寇賊。
臣即與妻子訣别,留書于弟轍,處置後事,自期必死。
過揚子江,便欲自投江中,而吏卒監守不果。
到獄,即欲不食求死,而先帝遣使就獄,有所約敕,故獄吏不敢别加非橫。
臣亦覺知先帝無意殺臣,故複留殘喘,得至今日。
及竄責黃州,每有表疏,先帝複對左右稱道,哀憐獎激,意欲複用。
而左右固争,以為不可。
臣雖在遠,亦具聞之。
古人有言,聚蚊成雷,積羽沉舟,言寡不勝衆也。
以先帝知臣特達如此,而臣終不免于患難者,以左右疾臣者衆也。
及陛下即位,起臣于貶所,不及一年,備位禁林,遭遇之異,古今無比。
臣每自惟昆蟲草木之微,無以仰報天地生成之德,惟有獨立不倚,知無不言,可以少報萬一。
始論衙前差雇利害,與孫永、傅堯俞,韓給争議,因亦與司馬光異論。
光初不以此怒臣,而台谏諸人,逆深光意,遂與臣為仇,臣又素疾和頤之奸,未嘗假以色詞,故頤之黨人,無不側目。
自朝廷廢黜大奸數人,而其馀黨猶在要近,陰為之地,特未敢發爾。
小臣周穜草芥之微,敢建此議,必有陰主其事者。
是以上書逆折其奸鋒,乞重賜行遣,以破小人之謀。
因此,黨人尤加忿疾。
其後,又于經筵極論黃河不可回奪利害,且上疏争之,遂大失執政意。
積此數事,恐别緻患禍。
又繃臂痛目昏,所以累章力求補外。
竊伏思念,自忝禁近,三年之間,台前言臣者數四,隻因發策草麻,羅織語言,以為謗讪,本無疑似,白加誣執。
其間暖昧谮,陛下察其無實而不降出者,又不知其幾何矣。
若非二聖仁明,洞照肝膈,則臣為黨人所傾,首領不保,豈敢望如先帝之赦臣乎?自出知杭州二年,粗免人言,中間法外刺配顔章、顔益二人,蓋攻積弊,事不獲已。
陛下亦已赦臣,而言者不赦,論奏不已。
其意豈為顔章等哉?以此知黨人之意,未嘗一日不在傾臣,洗垢求瑕,止得此事。
今有忽蒙聖恩召還擢用,又除臣弟轍為執政,此二事,皆非大臣本意。
竊計黨人必大猜忌,磨厲以須,勢必如此。
聞命悸恐,以福為災,即日上章,辭免乞郡。
行至中路,果聞弟轍為台谏所攻,般出廨宇待罪。
又蒙陛下委曲,照見情狀,方獲保全。
臣之剛褊,衆所共知,黨人嫌忌,甚于弟轍。
豈敢以衰病之馀,複犯其鋒,雖自知無罪可言,而今之言者,豈問是非曲直。
竊謂人主之待臣子,不過公道以相知,黨人之報怨嫌,必為巧發而陰中。
臣豈敢恃二聖公道之知,而傲黨人陰中之禍。
所以不避煩渎,自陳入仕以來進退未,欲陛下知臣危言危行,獨立不回,以犯衆怒者,所從來遠矣。
又欲陛下知臣平生冒涉患難危險如此,今馀年無幾,不免有遠禍全身之意,再三辭遜實非矯飾。
柳下惠有言:“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
”臣若貪得患失,随世俯仰,改其常度,則陛下亦安所用。
臣若守其初心,始終不變,則群小側目,必無安理。
雖蒙二聖深知,亦恐終不勝衆。
所以反複計慮,莫若求去,非不懷戀天地父母之恩,而衰老之馀,恥複與群小計較短長曲直,為世間高人長者所笑。
伏望聖慈察臣至誠,特賜指揮執政檢會累奏,隻作親嫌回避,早除一郡。
所有今來奏狀,乞留中不出,以保全臣子,臣不勝大願。
若朝廷不以臣不才,猶欲驅使,或除一重難邊郡,臣不敢辭避,極國之心,死而後已。
惟不願在禁近,使黨人猜疑,别加陰中也。
幹犯天威,謹俟斧锧。
竊慮區區之誠,未能遽回天意,須至盡露本心,重幹聖聽,惶恐死罪!惶恐死罪! 臣昔于治平中,自鳳翔職官得替入朝,首被英宗皇帝知遇,欲驟用臣。
當時宰相韓琦以臣年少資淺,未經試用,故且與館職。
亦會臣丁父憂去官,及服阕入觐,便蒙神宗皇帝召對,面賜獎激,許臣職外言事。
自惟羁旅之臣,未應得此,豈非以英宗皇帝知臣有素故耶?是時王安石新得政,變易法度,臣若少加附會,進用可必,自惟遠人,蒙二帝非常之知,不忍欺天負心,欲具論王安石所為不可施行狀,以裨萬一。
然未測聖意待臣深淺,因上元有旨買燈四千碗,有司無狀,虧減市價,臣即上書論奏,先帝大喜,即時施行。
臣以此蔔知先帝聖明,能受盡言,上疏六千馀言,極論新法不便。
後複因考試進士,拟對禦試策進士,并言安石不知人,不可大用。
先帝雖未聽從,然亦嘉臣愚直,初不譴問。
而安石大怒,其黨無不切齒,争欲傾臣。
禦史知雜謝景溫,首出死力,彈奏臣于憂歸鄉日,舟中曾販私鹽。
遂下諸路體量追捕當時梢公篙手等,考掠取證,但以實無其事,其鍛煉不成而止。
臣緣此懼禍乞出,連三任外補。
而先帝眷臣不衰,時因賀謝表章,即對左右稱道。
黨人疑臣複用,而李定、何正臣、舒亶三人,構造飛語,醞釀百端,必欲緻于臣于死。
先帝初亦不聽,而此三人執奏不已,故臣得罪下獄。
定等選差悍吏皇甫遵,将帶吏卒,就湖州追攝,如捕寇賊。
臣即與妻子訣别,留書于弟轍,處置後事,自期必死。
過揚子江,便欲自投江中,而吏卒監守不果。
到獄,即欲不食求死,而先帝遣使就獄,有所約敕,故獄吏不敢别加非橫。
臣亦覺知先帝無意殺臣,故複留殘喘,得至今日。
及竄責黃州,每有表疏,先帝複對左右稱道,哀憐獎激,意欲複用。
而左右固争,以為不可。
臣雖在遠,亦具聞之。
古人有言,聚蚊成雷,積羽沉舟,言寡不勝衆也。
以先帝知臣特達如此,而臣終不免于患難者,以左右疾臣者衆也。
及陛下即位,起臣于貶所,不及一年,備位禁林,遭遇之異,古今無比。
臣每自惟昆蟲草木之微,無以仰報天地生成之德,惟有獨立不倚,知無不言,可以少報萬一。
始論衙前差雇利害,與孫永、傅堯俞,韓給争議,因亦與司馬光異論。
光初不以此怒臣,而台谏諸人,逆深光意,遂與臣為仇,臣又素疾和頤之奸,未嘗假以色詞,故頤之黨人,無不側目。
自朝廷廢黜大奸數人,而其馀黨猶在要近,陰為之地,特未敢發爾。
小臣周穜草芥之微,敢建此議,必有陰主其事者。
是以上書逆折其奸鋒,乞重賜行遣,以破小人之謀。
因此,黨人尤加忿疾。
其後,又于經筵極論黃河不可回奪利害,且上疏争之,遂大失執政意。
積此數事,恐别緻患禍。
又繃臂痛目昏,所以累章力求補外。
竊伏思念,自忝禁近,三年之間,台前言臣者數四,隻因發策草麻,羅織語言,以為謗讪,本無疑似,白加誣執。
其間暖昧谮,陛下察其無實而不降出者,又不知其幾何矣。
若非二聖仁明,洞照肝膈,則臣為黨人所傾,首領不保,豈敢望如先帝之赦臣乎?自出知杭州二年,粗免人言,中間法外刺配顔章、顔益二人,蓋攻積弊,事不獲已。
陛下亦已赦臣,而言者不赦,論奏不已。
其意豈為顔章等哉?以此知黨人之意,未嘗一日不在傾臣,洗垢求瑕,止得此事。
今有忽蒙聖恩召還擢用,又除臣弟轍為執政,此二事,皆非大臣本意。
竊計黨人必大猜忌,磨厲以須,勢必如此。
聞命悸恐,以福為災,即日上章,辭免乞郡。
行至中路,果聞弟轍為台谏所攻,般出廨宇待罪。
又蒙陛下委曲,照見情狀,方獲保全。
臣之剛褊,衆所共知,黨人嫌忌,甚于弟轍。
豈敢以衰病之馀,複犯其鋒,雖自知無罪可言,而今之言者,豈問是非曲直。
竊謂人主之待臣子,不過公道以相知,黨人之報怨嫌,必為巧發而陰中。
臣豈敢恃二聖公道之知,而傲黨人陰中之禍。
所以不避煩渎,自陳入仕以來進退未,欲陛下知臣危言危行,獨立不回,以犯衆怒者,所從來遠矣。
又欲陛下知臣平生冒涉患難危險如此,今馀年無幾,不免有遠禍全身之意,再三辭遜實非矯飾。
柳下惠有言:“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
”臣若貪得患失,随世俯仰,改其常度,則陛下亦安所用。
臣若守其初心,始終不變,則群小側目,必無安理。
雖蒙二聖深知,亦恐終不勝衆。
所以反複計慮,莫若求去,非不懷戀天地父母之恩,而衰老之馀,恥複與群小計較短長曲直,為世間高人長者所笑。
伏望聖慈察臣至誠,特賜指揮執政檢會累奏,隻作親嫌回避,早除一郡。
所有今來奏狀,乞留中不出,以保全臣子,臣不勝大願。
若朝廷不以臣不才,猶欲驅使,或除一重難邊郡,臣不敢辭避,極國之心,死而後已。
惟不願在禁近,使黨人猜疑,别加陰中也。
幹犯天威,謹俟斧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