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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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既而俊詣佶。

    佶未冠,聞俊來,怒出曰:"吾與主司分深,一言狀頭可緻。

    公何躁甚,頻見問?吾其輕語者耶?"俊再拜對曰:"俊懇于名者,若恩決此一朝,今當呈榜之晨,冒責奉谒。

    "佶唯唯,色猶不平。

     俊愈憂之,乃變服,伺佶出随之。

    經皇城東北隅,逢春官懷其榜,将赴中書。

    佶揖問曰:“前言遂否?” 春官曰:“誠知獲罪,負荊不足以謝。

    然迫于大權,難副高命。

    ” 佶自以交分之深,意謂無阻,聞之怒曰:“季布所以名重天下者,能立然諾。

    今君移妄于某,蓋以某官閑也!平生交契,今日絕矣!” 不揖而行。

    春官遽追之曰:“迫于豪權,留之不得。

    竊恃深顧,外于形骸,見責如此,甯得罪于權右耳。

    請同尋榜,揩名填之。

    ” 祭酒開榜,見李公夷簡欲揩,春官急曰:“此人宰相處分,不可去!"指其下李溫曰:"可矣。

    "遂揩去“溫”字,注“勘字。

    及榜出,俊名果在已前所指處。

    其日午時,随衆參謝,不及赴糕客之約。

    迫暮将歸,道逢糕客,泣示之背曰:“為君所誤,得杖矣!牍吏将舉勘,某更他祈共止之。

    ” 某背實有重杖者。

    俊驚謝之,且曰:“當如何?” 客曰:“來日午時,送五萬缗,亦可無迫勘之厄。

    ” 俊曰:“諾。

    ” 及到時焚之,遂不複見。

     然俊筮仕之後,追勘貶降,不絕于道,才得嶽州刺史,未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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